中标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商用台式电脑咨询服务产品装置附件随机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交通运输业安装调试包装技术培训方案维修伴随服务辅助服务保险调试性能验收试验试验运行检修技术指导技术配合工具手册技术资料监造元部件免费培训服务基本结构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保养物业管理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售后服务建筑业工业仓储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邮政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信息传输商务服务多媒体计算机交换机学生桌凳多媒体讲台音响设备网络安全设备机房管理软件投影仪教室空间改造搬迁整修1间教学用公共机房多媒体设备改造4间教学用公共机房信息技术类课程实验实训立式机箱桌面云软件桌面云平台网络机柜激光投影框式幕布服务器多媒体音响系统无线麦克风红外麦克风讲课桌教师椅子学生桌子学生椅子方凳网线及辅材机房搬迁与整修水性漆
金额
219.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233
预算金额220万元
招标公司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招标联系人程鹏飞0371-658210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程鹏飞0371-65821082
中标公司河南聚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1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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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233 | |||||||||||||||||||||||||||||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4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06月14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1)采购内容: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共分1个包。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合格。 (4)质量保证期: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5)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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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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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 |||||||||||||||||||||||||||||
李延峰、程鹏飞、童叶萍、刘国豪、韩贵黎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无 | |||||||||||||||||||||||||||||
收费金额:0.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 |||||||||||||||||||||||||||||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36号 | |||||||||||||||||||||||||||||
联系人:程鹏飞 | |||||||||||||||||||||||||||||
联系方式:0371-6582108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址:郑州市经二路12号 | |||||||||||||||||||||||||||||
联系人:郭老师、余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6591556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程鹏飞 | |||||||||||||||||||||||||||||
联系方式:0371-65821082 |
- 06.09(澄清发售版)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doc06.09(澄清发售版)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doc
集中采购机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233招标文件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
第四章合同2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一章投标邀请3目录2022年5月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邀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0第七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57第六章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47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40
项目概况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nggzy.ne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最高限价:2200000元4、预算金额:2200000元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项目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233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1)20220048-1 |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 | 2200000 | 2200000 |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4)质量保证期: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3)质量标准:合格。(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采购内容: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共分1个包。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资格要求: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首次登陆系统,需注册会员,并办理CA数字证书。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nggzy.net)1.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3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时间:2022年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市场主体登陆。1.时间:2022年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4.售价:0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无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六)-5;“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不见面开标大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联系方式:0371-65821082联系人:程鹏飞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36号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1.采购人信息
项目联系人:程鹏飞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71-65915560联系人:郭老师、余老师地址:郑州市经二路12号名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适用范围一、说明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系方式:0371-65821082
条款号 | 内 容 |
1.2 |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 |
1.3 | 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233 |
1.4 |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预算金额:2200000元。 2、最高限价:2200000元。 3、招标内容: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未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标准:合格。 7、质量保证期: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
2.2 | 采购人: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36号 联系人:程鹏飞 联系方式:0371-65821082 |
2.3 | 集中采购机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郑州市经二路12号 联系人:郭老师、余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915560 邮箱:hnggzyzfcg@163.com |
4.1 |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出现事故,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
10.3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 17 时 00 分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提问。 |
11.3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和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
15.2 | 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2021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 5、信用声明函。 (以上要求中,如有投标人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资料。) |
16.2 | 投标人(供应商)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涉及企业资质、业绩、人员、获奖、证书、纳税、社保等信息等内容,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中选取。 |
17.3 | (1)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和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卖方技术服务(安装、调试、运行)报价、采购人派员参加技术联络和工厂监造、检验、技术培训费用、运保费、各类税费及验收检测费等一切费用。 (2)本招标项目共一个包,投标报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最高限价为2200000元人民币。 |
17.5 |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
18.1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20.3 | 货物技术证明文件: 1、在货物规格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 2、其他技术证明文件。 |
22.1 |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 |
23.4 | 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按格式内容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个人电子签章)。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 |
24.1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
25.1 |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8.1 | 开标及解密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并退回。 |
28.2 | 远程开标大厅网址: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不见面开标大厅。 |
28.3 | 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开标地点: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9.3 | 采购人依据以下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该投标人资格为不合格。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2021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信用声明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信用记录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29.4 | 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要求,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存档备查。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
30.1 |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35.3 | 是否设置核心产品: 本项目采购单一产品,不设置核心产品。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R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商用台式电脑 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有多个时,提供单个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也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
36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
41.1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42.5 | 中标服务费:免费。 |
45 | 数量增减范围:采购人需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
50.4 |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2.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河南省财政厅。2.定义1.4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及伴随服务。
2.7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2.6合格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2.5投标人:指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4集中采购:是指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的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3集中采购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集中采购的专门机构,我省系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采购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4.踏勘现场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投标费用2.9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2.8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产品、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伴随服务的供应。
6.联合体投标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5.知识产权4.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4.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7.保密6.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或者共同提交投标承诺函,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承诺函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6.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
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及时发布。9.采购信息的发布8.2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属于资格审查资料,请务必将其扫描件录入到市场主体信息库“其他投标所需材料”中,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才能被获取到。8.1投标人应及时对入库信息进行补充、更新,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及时对入库信息进行补充、更新,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8.市场主体信息库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邀请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0.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格式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评标方法及标准合同投标人须知
1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和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自负。11.2澄清(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对澄清(修改)内容仍有疑问,应在澄清(修改)内容发出后24小时内进行提问,否则视为已接收,并同意澄清(修改)内容。开标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其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投标人认为澄清(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通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0.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提问,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风险。
14.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是招标项目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按各包分别编制各包的投标文件,并按各包分别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风险。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12.投标语言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6.投标文件编制15.4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文件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封面”或“其他内容”。15.3“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格式见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读取电子招标文件,完成“开标报价一览表”的制作。15.2“资格证明材料”应按“第七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要求制作。15.1投标文件分为“封面”、“资格证明材料”、“评审资料”、“开标一览表”和“其他内容”。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7.3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价,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担的所有工作的费用,包括的费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无效投标处理,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如实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17.1投标人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包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7.投标报价16.2投标人(供应商)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涉及企业资质、业绩、人员、获奖、证书、纳税、社保等信息等内容,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中选取。1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8.2投标人提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货物和服务应同时提供相应的CIF/CIP美元价格,该价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约定投标货币产生影响。18.1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18.投标货币17.6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除方案变更或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7.5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备选方案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7.4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2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19.3其他商务证明文件。19.2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培训等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文件。19.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货物,应有货物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出具响应本次招标的投标货物的正式授权书。19.投标人商务证明文件
2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交投标函。21.投标函20.3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要求的相关文件。(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应答,并标明与招标文件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招标文件有具体规格、参数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其所投货物的具体数值。(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20.2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彩页和数据,并应提供:
22.1投标文件应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22.投标有效期中标人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在投标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回其投标;21.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按投标函的约定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赔偿金:
23.4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按格式内容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个人电子签章)。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23.2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iSignature。23.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23.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形式和签署2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原有效期到期后其投标文件失效。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相应延长到新的有效期。
24.投标文件的上传四、投标文件的上传23.8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23.7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23.6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须严格按照格式编辑,并作为电子开标系统上传的依据。23.5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的,电子签章符合要求;投标文件要求盖章的,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26.迟交的投标文件25.2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本章第11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25.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25.投标截止时间24.2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65915501。2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开标与评标27.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实质上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否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按投标函的约定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赔偿金。27.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实质上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9.资格审查28.4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默认的顺序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有关内容。28.3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1开标及解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开标
30.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由采购人从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30.评标委员会29.4信用记录的查询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3资格审查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4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1.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1.2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1.1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1.评标委员会职责30.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32.3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定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2.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32.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2.评标原则和评标纪律31.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1.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32.9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评标的相关规定。32.8参加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32.7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32.6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32.5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2.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3.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33.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33.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3.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答疑和澄清。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33.5通过符合性审查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废标;34.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34.3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交货期和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质量保证期、付款方式等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34.2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3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33.7评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按无效处理:(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与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签章或盖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不同的投标人文件制作机器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1)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未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0)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9)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7)不同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致的;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5.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5.投标的评价
35.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评标因素,规定量化方法,并以此作为计算评标价或综合评分的依据。35.5计算投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目的地交货价为标准,其中已包含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35.4评标委员会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35.3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5.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8.评标结果37.2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37.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37.评标价的确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36.评标方法
38.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8.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8.4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特殊约定,否则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排名在前的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38.3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8.2如本项目有多个包,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包号的顺序,从前到后依次评标。38.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0.确定中标人六、中标结果39.3评标结束后,概不退还投标文件。39.2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39.1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39.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41.2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1.1采购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后,集中采购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予以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1.结果公告40.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0.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组织并列的中标候选人当面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40.1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集中采购机构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42.5中标服务费:免费。42..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42.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42.2集中采购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42.1在中标公告发布后,集中采购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2.中标通知书和
45.合同授予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利除本章第43条、第48条的规定之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评标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44.合同授予标准七、授予合同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47.履约保证金46.3如采购人对中标人拒签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6.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4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6.签订合同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范围内,对项目需求中规定的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服务内容、单价或其它实质性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50.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49.询问八、询问和质疑48.如中标人不按本章第46条约定签订合同,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将报请取消其中标决定。采购人可在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以中标人事先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应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
(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0.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包括:5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50.5投标人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后,不得再次进行质疑。50.4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0.3投标人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函原件。(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合同条款一、合同条款资料表第四章合同5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八、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 内 容 |
1 | 需方名称、地址:供方名称、地址: |
2 | 项目现场: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
3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额的5%; 履约保证金币种:与投标货币相同 |
4 | 检验与测试的条件和方式: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
5 |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有: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 |
6 | 要求的备件有:(1、随机备件;2、保证3年正常使用所需的备件)。 |
7 | 质量保证期: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
8 | 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件的期限为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2天内 |
9 | 付款方法和条件: 1、支付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100% 的款额,同时退还供方提交的履约保函。在退还履约保证金保函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交本公司开户行开据的合同总额5%的质量保证金保函。待货物正常运行12个月无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付款条件: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 1、合同; 2、合规发票; 3、由需方签字的验收报告(或需方委托的第三方验收检验报告)。 |
“供方”是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需方”是指“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采购需要货物和服务的单位。2.1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2.定义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1.适用性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及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用于合同项目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服务”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货物”系指供方按合同要求,须向需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或其他材料。“合同价格”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款。合同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固定价格。“合同”是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中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付款人”是指在本合同项下向供方支付合同货物资金款的票据抬头单位或部门。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签字和/或印章及日期的文件。“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货物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足够按“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要求保证所提供货物正常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最终验收”是指由法定的检验部门或需方对的合同货物保证期满后的验收。“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合同货物的验收。“监造”是指在合同货物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货物质量所负的责任。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项目现场”是指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运杂费”是指合同货物从供方始发站(车上)/码头(船上)到需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货物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货物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货物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货物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货物不影响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4.1本合同项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标准3.3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供方的法定注册地或国籍。3.2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性、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3.原产地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需方的财产。如果需方有要求,供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需方。没有需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供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5.2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5.1没有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由需方或代表需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履约保证金应采用本合同货币,或付款人可以接受的其它货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7.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需方因供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7.1供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6.专利权
8.1需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合同条款资料表”中和货物技术规格将说明需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需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需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供方。8.检验和测试7.4在供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付款人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供方。(2)银行本票、保兑支票或现金。由需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提交。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需方可接受的格式;或(1)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8.7如果在合同条款第l8条规定的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需方有权随时向供方提出索赔。8.6货物抵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由需方或政府管理机构指定检验部门(第三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如果发现规格、数量或两者有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地方,需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8.5在交货前,供方应让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8.4需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地(国)启运前通过了需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8.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需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供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在需方认同下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8.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供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供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
10.1供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约定的字样做出以下标记:10.装运标记供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海运、水运和陆地的长途运输。供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9.包装8.9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不能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8.8所有上述的检验和测试不论在何处发生,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对第三方参与的检验所发生的费用,从合同总额中扣除并由政府采购专户直接支付检验部门。检验和测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见“合同条款资料表”。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目的地(港)收货人编号发货标记(唛头)合同号收货人
11.2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需方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11.1合同货物的:运输条件和保险、运费支付、交货日期认定、目的港/项目现场;按“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11.装运条件10.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供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文字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适用进口货物)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供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记(适用进口货物)。尺寸(长×宽×高用cm表示)毛重/净重(用kg表示)
13.交货和单据此条款的适用对象见“合同条款资料表”。12.3如果是因为供方延误不能将上述内容通知需方,使需方不能及时做好有关准备或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供方负责。12.2供方应在货物装运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货物合同号、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需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供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需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12.1供方应在预计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30)天或铁路/公路/水运前二十一(21)天或空运前七(7)天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货物合同号、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和在装运地备妥待运日期通知需方,同时,供方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三(3)份,包括货物合同号、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地(或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需方。12.装运通知
15.运输14.2根据需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报价条件交货,如由供方负责办理、支付货物保险,供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和战争险,并以需方为受益人。14.1供方在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本条款规定的方式,进行全面保险。14.保险13.2为合同支付的需要,供方还应根据本合同条款第20条的规定,向需方寄交或通过供方银行转交该条款规定的相关“支付单据”。13.1供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供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要求见合同条款第9、10、11、12条规定。
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16.1供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项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6.伴随服务15.2如果合同中有进口货物,供方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需方同意或使用需方指定的承运人。15.1根据需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报价条件交货,供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运输、仓储、保管等事项,相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
需方从供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供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17.1供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7.备件16.2供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均应包括在合同价中。在供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供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18.2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条款资料表”),以先发生的为准。18.1供方应保证合同下所供货物的全部组成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一级正品,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上的全部最新改进。供方还应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需方的要求设计或按需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供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项目是工作现场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18.保证17.2供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需方要求,供方应免费向需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供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需方,以便需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9.1如果供方对货物的偏差负有责任,而需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9.索赔l8.5如果供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8.4供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8.3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货物的缺陷。
21.价格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20.付款19.2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需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需方将从合同货款或从供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供方应按合同条款第l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需供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交货地点;运输或包装的方法;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需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2.1根据合同条款第37条的规定,需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供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22.变更指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
除特殊情况下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的任何一部分均不得向其他方转让。24.转让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情况,任何一方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3.合同修改22.2如果上述变更使供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供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需方的变更指令后十(10)天内提出。供方提供的服务。
26.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6.1供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需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26.供方履约延误25.2分包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25.1由需方确认的分包货物,供方应书面通知需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供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5.分包
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需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8.1在需方对供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向供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8.违约终止合同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1天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一点五(1.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最高限额,需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27.误期赔偿费26.3除了合同条款第29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供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9.不可抗力28.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末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供方应承担需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供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提供不满足合同要求的货物,损害需方利益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需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如果需方认为供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其定义如下: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项义务。
31.1需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需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31.因需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9.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时间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结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9.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需供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32.2仲裁机关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32.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三十(3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请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则进行裁解或提交需方当地仲裁机关按有关规则和程序仲裁。32.争端的解决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供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供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31.2对供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二十(2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需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需方可: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34.适用法律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汉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应用合同语言书写。33.合同语言32.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32.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6.2对于进口货物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供方负担。36.1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及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供方负担。36.税和关税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35.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35.通知
技术规格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37.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7.2如果本合同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需要进出口许可证,应由供方负责办理,费用自理。37.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经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审核备案和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37.合同生效及其他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合同合同编号:三、合同合同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附件履约保函交货计划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二、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文件的要求和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乙方(中标供应商):甲方(采购人):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
2 | ||||||||
3 | ||||||||
总价(大写): 元整(小写):¥ |
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中国境内制造的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是目前的型号,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第三条货物质量三、质量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第七条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品资料及配件、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第六条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第五条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四条交货验收、安装调试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四、交货与验收
3、乙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发票。若乙方提供虚假发票,自发现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无条件提供正规发票并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2、甲方收到发票并通过国家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检验发票真伪后按付款流程支付合同价款。1、支付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100%的款额,同时退还供方提交的履约保函。在退还履约保证金保函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交本公司开户行开据的合同总额5%的质量保证金保函。待货物正常运行12个月无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质保金账户信息: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开户银行:;银行账户:)。第九条付款方式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及验收合格之前及质保期内服务及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第八条合同金额
七、违约责任第十三条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有偿维护保养服务。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或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因素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第十一条质保期为年。第十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双方约定。六、售后服务
第十九条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第十八条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要求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十七条乙方所交付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第十六条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须每日以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逾期交货超过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甲方须每日以欠款总额‰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第十四条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须向乙方交纳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第二十二条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九、争议及解决办法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第二十条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八、不可抗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其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 (盖章) | 乙方: | (盖章) |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 | ||
地 址: | 地 址: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签约日期: | 年 月 日 | 签约日期: | 年 月 日 |
3.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签字盖章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不存在雷同性(评标系统内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包括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一、符合性审查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货物制造商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对投标人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认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中小企业扶持等政策(投标报价扣除)二、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5.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投标文件无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
(4)小微企业和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给予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认定依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时,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中标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小型、微型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可通过微信“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或“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辨别企业规模类型;(2)与大企业的负责人非同一人,且与大企业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六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3.信息安全产品要求(3)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选用国家公布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加分。(1)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选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2.节能环保政策
三、评分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5.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若含《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价格 部分 (30分) | 投标报价 | 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 | 30 |
技术 部分 (51分) | 技术指标 响应情况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照判断所投设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可提供技术参数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 1、带★号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为关键技术指标,17项,共34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带★号的关键性参数需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非★号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共11分,每有1条不满足扣1分,若超过11条不满足视为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文件无效。 | 45 |
技术 部分 (51分) | 实施方案 | 1.施工方法是否先进合理,各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项目实施计划、实施过程、工期控制合理性;完全满足切合性强得2分;基本满足、基本可行得1分;不全面、不合理得0.5分;缺项按0分计。 | 2 |
技术 部分 (51分) | 实施方案 | 2.施工图: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施工图包含但不限于强电点位图、弱电点位图等,评标人根据施工图切合实际符合业主单位实际的情况对图纸进行评定,符合业务要求的得2分,不全面或不符合得1分,缺项按0分计。 | 2 |
技术 部分 (51分) | 实施方案 | 3.效果图: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不同角度的项目效果图,合理座位桌椅摆放空间,切合实际;评标人根据效果图切合实际符合业主单位实际的情况对图纸进行评定,符合业务要求的得2分,不全面或不符合得1分,缺项按0分计。 | 2 |
综合 部分 (19分) | 业绩 | 提供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中完整业绩=提供合同、发票,扫描不清楚、不完整或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虚假业绩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缺项不得分。 | 3 |
综合 部分 (19分) | 节能、环保产品 | 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选用国家公布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加分,每个证书1分,最多得2分。 | 2 |
综合 部分 (19分) | 包装 | 投标产品承诺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 |
综合 部分 (19分) | 培训计划 | 投标人须提出详细的培训计划、培训目标等。评标人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培训计划、项目培训方案详细、内容具体、可行性强得4-5分;一般得2-3分;未提供或投标人培训计划、项目培训方案不详细详细、内容不完整、可行性不强得1分,缺项的按0分计。 | 5 |
综合 部分 (19分) | 售后服务 | 1.投标方案中应具有投标人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评标人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及内容、形式、问题解决质量响应时间的合理性、实事求是且满足用户的需求进行分档打分。全面、合理、可行的4-5分;基本全面、基本可行、基本合理的2-3分;不全面、不合理、不可行的1分;缺项按0分计。 | 5 |
综合 部分 (19分) | 售后服务 | 2.为保障项目产品的售后服务,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人员应具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计算机维修工》证书,每一份得2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员工的社保证明。 | 2 |
综合 部分 (19分) | 售后服务 |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在招标要求的质保期外,额外的质保服务承诺,得1分,缺项不得分。 | 1 |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件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多媒体计算机、交换机、学生桌凳、多媒体讲台、音响设备、网络安全设备、机房管理软件、投影仪、教室空间改造及搬迁等。本项目应采用当前较为先进的多媒体计算机设备、多媒体设备与网络安全设备,能够满足师生对较高实验环境的要求,有效改善学生课堂体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支撑教师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同时提升学校机房管理水平,并保障上网安全。本项目共对我校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进行改造和搬迁,其中改造4间教学用公共机房,搬迁整修1间教学用公共机房,新建220座位供学生同时上机操作环境,以满足花园路校区师生的信息技术类课程实验实训及日常教学需要。建设目标与实现功能,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参数及要求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所属行业 |
1 | 商用台式电脑(核心产品) | 1、CPU: Intel Core i7-10700 主频2.9GHZ,8核。 2、主板: Intel 400系列及以上芯片组; 3、内存: 16G DDR4 内存,提供双内存槽位; 4、★声卡: 集成声卡,支持5.1声道 5、硬盘: 512GB SSD M.2硬盘; 6、网卡: 集成10/100/1000M以太网卡; 7、显卡: 2G独立显卡,配置同品牌23.8寸显示器 8、扩展槽: 1个PCI-E*16、2个PCI-E*1 9、键盘、鼠标: 原厂防水键盘、抗菌鼠标; 10、接口: 10个USB接口(前置6个3.0USB接口)、1组PS/2接口、1个串口、VGA+HDMI接口(VGA非转接); 11、电源: 260W 节能电源 12、★标配USB智能屏蔽技术,可在BIOS中设置仅识别USB键盘、鼠标,无法识别USB存储设备,有效防止数据泄露(投标时提供功能性截屏); 13、标准MATX立式机箱,采用蜂窝结构,散热更为有效,机箱不大于13.6L; 14、生厂商提供三年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安装验机服务,全年无休服务,第二自然日上门服务(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15、★原厂服务体系通过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所有认证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16、★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17、厂商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 226套 | 工业 |
2 | 桌面云软件 | 1. 管理平台采用B/S架构,无需安装客户端,管理员可以在任意地点使用PC、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访问WEB页面即可进行终端和桌面的管理; 2. 支持跨校区多区域资源汇总分析,可统计所有区域的桌面云部署信息,至少包括服务器数量,CPU、内存、存储使用率,教室数量,终端数量,桌面数量等,也可统计分析区域内桌面使用次数,桌面场景使用时长,机房日均使用时长等信息,便于学校掌握桌面云整体建设使情况; 3. 支持系统环境的批量部署,可根据不同专业的教学、考试要求,快速创建多套教学环境,使用时开放,不使用时随时回收; 4. 终端支持裸机部署模式,本地无操作系统也可连接服务器部署客户端,且局域网内任意安装好VOI底层客户端的终端,都可以给其他终端传底层客户端系统,便于终端和服务器处在跨VLAN环境下的环境部署; 5. 系统下发支持BT和广播两种模式,广播支持跨VLAN环境且无需第三方软硬件设备,以提升系统下发效率; 6.★支持端对端数据智能传输,可将已有镜像的终端作为发送端,给同教室内其他终端下发镜像,提升系统下发效率; 7.制作系统模板时支持样机制作方式,可在教室任意选择一台样机,系统和软件安装完成后将样机模板上传到服务器端;同时支持web平台制作方式,无需到教室寻找样机,直接在管理平台上通过虚拟机制作模板然后下发,提高样机制作便捷度; 8.★系统下发支持分盘下发,可同时下发系统盘和数据盘数据,也可独立分发系统盘数据,满足系统盘更新同时保留数据盘数据的需求,提升系统下发的灵活性;(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功能截图) 9. 能够通过管理平台远程对服务器进行维护管理,例如关机、重启,查看服务器详细硬件配置,例如CPU/内存/磁盘/显卡型号与数量,实时掌握系统服务的开启或关闭状态,能够一键重启关键进程。 10. 为了应对学校网络调整,可在管理平台上灵活修改服务器的ip地址,无需重启服务器,使用更改后的ip地址即可访问平台,平台原有模板、桌面信息、网络配置无变化; 11.支持将服务器映射到公网,可将服务器运维托管于DC机房,解决跨校区分散终端环境的统一管理; 12. 支持服务器数据的迁移功能,可将旧服务器上的数据全部同步到新服务器上,保障数据的统一性; 13.★平台支持下发windows和linux系统,在为教室分配桌面时,能够手动选择配置好的windows和linux模板,桌面创建支持自动编排终端的计算机名及编号,能够单独设定桌面系统盘/数据盘的还原属性,支持不还原/每次还原/每周还原/每月还原,支持自动更新桌面(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功能截图) 14. 单个终端可同时支持教学桌面和个人桌面两种使用方式,教学桌面开机无需账号直接进入桌面,个人桌面开机须输入账号密码进入桌面;管理台可控制允许终端进入的桌面类型,包括仅使用教学桌面,仅使用个人桌面,混合登录三种方式;(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15.支持桌面还原属性修改,桌面创建完成后,可随时在管理平台根据教学需求修改教学桌面还原属性,可单独分别为系统盘和数据盘设置每次还原,每天还原,每周还原、每月还原或不还原,也可对场景中的任意数量的桌面实现立即还原,满足教学桌面还原和考试环境数据保存等需求; 16.针对教室桌面,能够设定独立的场景数据盘,并自动挂载到终端操作系统,针对场景数据盘能够设定清空策略,支持不清空/每周清空/每月清空等方式,满足单个专业环境下的数据存储要求; 17.★支持个人桌面镜像分层技术,可直接在管理平台设置分层空间大小,用于存储用户系统盘产生的数据,个人桌面模板统一更新时,可保留个性化教学办公数据;(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18.支持windows系统下的屏幕水印功能,可设置水印显示位置、字体大小、颜色、透明度,可设置显示内容,包括桌面计算机名,终端序号,桌面IP地址,MAC地址,还原方式等信息,进入系统后,桌面右上角可置顶显示设置的信息水印,便于管理员维护时快速查找对应的终端;(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19.★支持硬件虚拟化功能,开启后针对硬件识别码的软件可实现软件统一注册,大幅度降低激活软件带来的工作量;(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20. 支持模板管理,可针对不同的教学要求提供windows、linux等多套教学模板,支持在web平台对模板进行新增,编辑,注册,删除等操作; 21. ★支持模板更新点管理,可默认保留不少于三个时间点的更新进度,可对更新点进行合并、删除,减少资源占用;(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功能截图) 22. ★支持模板分享链接,管理员可以将编辑模板的链接分享给需要编辑模板的用户,在浏览器中直接输入链接地址即可对模板进行编辑,支持分享日期、分享链接的失效期设置。(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23.支持设定公共的硬件模板,包括CPU核数、内存、系统盘容量、数据盘容量,便于创建虚拟机搭建考试服务等应用系统; 24.可通过管理平台上传系统镜像、应用及补丁包(上传文件不限格式),并可进行分类管理,便于在web平台进行模板制作和更新时随时调用本地文件; 25.支持在一个界面展示终端名称、IP地址、MAC地址,运行状态、磁盘剩余容量、下发状态等信息,可通过管理平台对终端执行唤醒、重启、关机,系统场景切换等操作; 26.单个终端可部署多个操作系统,支持在管理平台上设置终端共享数据盘,可任意选定可使用共享盘的操作系统数量,可设置终端共享数据盘的的空间大小,并能设定清除策略,包含不清除/每周清除/每月清除;(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27.★支持消息发布功能,管理员可直接通过web管理平台给终端发送消息,终端无需进入操作系统,在场景选单页面即可接收消息,消息可在屏幕上方滚动显示。(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功能截图) 28.★为提升部署效率,教室终端支持按需分配交换机,可设定交换机分组匹配部署,并可生成交换机拓扑图。(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功能截图) 29.支持终端的快速筛选,如在隔位考试的情况下,可通过单双号方式,快速筛选定位所要查看的终端; 30.针对终端可设置定时开关机计划,可按周期在固定时间唤醒和关闭对应的教学桌面终端,日期精确到天、时间精确到分钟,并可以指定开机的范围所对应的终端教室; 31.可针对不同的功能模块和教室范围进行权限角色的划分,可授权管理员能操作的管理平台功能,权限细分到每一个功能菜单操作;可授权管理员可管理的教室范围;(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32.桌面云平台支持教学网盘功能,无需第三方组件,创建桌面账户时可同步生成网盘账号,启用网盘后可通过该账号直接登录网盘,网盘客户端采取同步盘形式,教师在本地同步目录下的文件会自动与云端保持同步,便于教师办公使用; 33.支持在虚拟桌面管理平台上编辑学期课表 (无需依赖第三方软件或脚本),可设置学期开始和结束时间、每节课起始时间(支持单双周排课),可直接将桌面模板拖拽到课表中,并按课表时间自动启动桌面环境,便于桌面的灵活切换;(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功能截图) 34.支持提供虚拟服务器的系统桌面功能,可在管理平台直接选择安装包创建虚拟机,虚拟机运行在服务器中,能够选择虚拟机的CPU/内存/系统盘/数据盘/网络,能够设定虚拟机开机随宿主机启动,可用于搭建考试服务器等应用服务;(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功能截图) 35. 能够自定义管理平台识别信息,例如浏览器地址栏LOGO、平台页面LOGO,并能够恢复出产设置。 36.提供系统操作日志功能,可独立查看管理日志和用户日志(包括操作内容,操作者,操作时间,登录主机IP,操作对象等),便于管理员精确定位操作记录,可设置日志的保留时间,如一个月,一年,永久等,支持对日志文件的备份,包括立即备份和自动备份,可设置自动备份周期、备份时间、备份文件保留数量;(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37. 支持终端双网卡环境下的系统批量创建和下发,创建桌面时可设置主从网卡配置信息; 38.支持保留最少一周内的桌面下发记录,包括下发的终端名称,桌面名称,起止时间,下发状态等信息,便于后期可追溯;(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39. 不限定终端类型,支持各种品牌PC,兼容PC机等异构设备的统一管理,一个桌面模板自动适配所有异构设备; 40. 可支持终端跨VLAN、路由、802.1X、硬件防火墙等复杂网络环境的部署; 41. 支持usb急救恢复,无需通过管理平台或者样机模式下发桌面,直接在终端插入专用急救u盘,即可快速恢复操作系统,恢复以后仍可被管理平台识别和管理; 42. 支持个人桌面重置功能,在个人桌面出现故障时,可将其立即重置为刚下发时的状态,及时恢复桌面系统环境; 43. 提供独立的桌面云系统检测工具,可检测服务器、终端连接状态,集群网络状态,数据库状态,文件系统状态,模板状态,桌面状态等内容,可提供体检分数和检测结果详情展示,并可生成检测报告,也可对检测的问题进行一键恢复,便于系统的日常运维; 44.★提供桌面自维护工具,包括IP查看、防火墙设置、网络检测、快速调整最佳分辨率、重启打印机、清除无效快捷方式等,便于用户快速自主解决桌面问题;(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45.软件厂商需具备国家信息化部门颁发的ITSS云计算服务能力标准符合性证书(三级或以上等级),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46★软件厂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基于ISO/IEC 20000-1的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47★软件必须为正版授权软件非OEM产品,提供软件著作权,为保证系统兼容性和稳定性,要求云管理平台、分布式桌面云软件为同一品牌; 48.提供产品原厂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 244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 | 交换机1 | 1. 性能、交换容量≥336Gbps;包转发率≥108Mpps 2. 表项、路由表≥1K,ARP≥1K,ACL≥512,MAC≥16K,内存≥512M,FLASH≥256M 3. 端口、48千兆电口+4千兆SFP 4. 最大堆叠台数≥9台,最大堆叠带宽≥16G,支持跨设备链路聚合,单一IP管理 5. 路由协议 支持IPv4/IPv6静态路由、RIP V1/V2、OSPF V1/V2/V3 6. 可靠性、支持Smartlink、支持RSTP功能、支持MSTP功能、支持PVST功能 7. 支持基于第二层、第三层和第四层的ACL; 8. 支持DHCP client、DHCP Snooping、DHCP Server 9. 安全、支持用户分级管理和口令保护、SSH2.0、端口隔离、 802.1X、端口安全、MAC地址认证、HTTPs 10. 绿色节能 、功率≤41W,端口定时down功能,支持端口休眠,节省能源,智能风扇调速 | 4台 | 工业 |
4 | 交换机2 | 1. 端口类型 ≥24 个10/100/1000Mbps 电口,≥2 万兆 SFP+光口 2. 交换容量 ≥88Gbps 3. 转发性能 ≥65.7Mpps 4. MAC地址表 ≥8K 5. 二层协议 支持802.3x 6. 支持3级拨码开关(标准交换、网络克隆、汇聚上联三种工作模式) 7. 缓存、≥4Mbits;采用共享缓存架构 8. 端口防雷、支持共模防护6KV 9. 外型规格、19英寸机架,自然散热无风扇设计 | 4台 | 工业 |
5 | 网络机柜 | 19英寸国标,尺寸600*600*1200mm,网门,全钢结构,优质冷轧钢板选材厚度1.5MM,机柜钢板表面处理工艺,机柜表面涂层工艺,快速拆装,方便安装和维护 | 4台 | |
6 | 激光投影 | 1、光源、激光二级管光源; 2、投影技术:3LCD,液晶板尺寸≥0.64英寸; 3、标准亮度≥6000流明(ISO21118标准); 4、对比度≥3000000:1; 5、标准分辨率1920*1200(WUXGA)); 6、整机功耗≤420W ,0.4W低待机功耗; 7、光源使用周期≥20000小时,过滤网使用周期长达20000小时; 8、镜头、手动变焦≥1.6倍,投射比、1.09-1.77:1, 9、光轴移动、垂直位移≥0+44%;水平位移≥±20%; 10、内置扬声器≥10W; 11、机器重量≥7.2KG; 12接口、RGB IN*2,RGB OUT *1,HDMI*2,RJ45*1,RS-232C*1,VIDEO*1,音频输入*3,音频输出*1, 13、曲面校正功能,可以对投影到曲面屏幕上出现的桶状和枕状变形进行调节; 14、垂直±25°、水平±35°梯形校正功能,四角梯形校正功能; 15、过滤网可清洗两次,通过【投影机设置】-【滤网计数】查看过滤网使用时间; 16、★强光感应功能,投影机内置光线传感器可以实时测量房间亮度,并实时调节投影图像的色调和亮度,以适应周围照明条件; 17、支持DIGITAL LINK和4K信号输入; 18、视频显示设备监控软件,通过局域网控制多台投影机; 19、支持360°全向投影(正投、吊装、背投、竖投、斜投、侧投); 20、提供厂家投标授权、质保函、参数证明函加盖公章,通过3C认证,节能环保认证 | 4台 | 工业 |
7 | 框式幕布 | 尺寸:( 150寸16:9 )规格、边框单边宽度65mm 外观:外框采用铝合金材质绒布包装 幕面:高清PVC软白幕面,180度超广视角。 | 4个 | 工业 |
8 | 服务器 | 1.架构:2U机架式软硬件一体服务器 2.处理器: 1颗Intel Xeon Silver 4210R 10核/20线程,2.4GHz主频; 3.内存: 256GB DDR4; 4.SSD硬盘: 3块1.9TB SSD硬盘; 5.SATA硬盘: 3块4TB 7.2K转企业级SATA硬盘; 6.RAID卡:支持RAID 0/1/5; 7.网络: 4*1000M; 8.电源:2块550W 9、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10、提供产品通过3C认证,节能环保认证(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 1台 | 工业 |
9 | 多媒体音响系统 | 1、数字红外无线扩音技术; 2、全通道频响≥50 Hz ~ 20 kHz,信噪比≥85 dBA,总谐波失真、≤0.06% 3、DQPSK数字调制/解调技术,数字红外接收器、数字音频功放、扬声器与一体,≤3.5 kg直接吸顶安装,防止无关人员触碰; 4、内置4个≥30W扬声器,面向4个方向进行扩声,每两面可单独调节声音; 5、具有1个RJ45接口,可接驳功能扩展盒,实现传输数字声音信号,可实现PPT翻页功能; 6、具备高音、低音、扬声器音量调节等多个调节旋钮 7、具备≥4个拨码开关,频点调节、自动闪避、啸叫抑制、自动衰减等多种功能; 8、无线麦克风具有电子教鞭功能,实现激光笔及PPT翻页功能 9、红外麦克风在不同教室之间使用,无需对频,即开即用,简单方便(拒绝需要对频及调频的其他技术方式); 10、有3.5 mm音频输入接口,支持外部麦克风输入; 11、可充电锂电池,≥2300mAh,电池可持续使用7个小时;不接受落后的镍氢电池和镍镉电池; 14、支持Micro USB口充电同时具备触点式充电接口,支持放入配套的充电底座进行充电; 15、具备锁孔,插入充电底座时支持电子锁,防止无关人员带走; 16、频率响应≥、50 Hz ~ 20 kHz;信噪比 ≥85 dBA;总谐波失真 ≤0.06%; 17、DQPSK调制技术,波长、≥870nm; 18、标配同一品牌电源适配器; 19、厂家的专项授权及售后函 | 4套 | 工业 |
10 | 多媒体讲台 | 讲课桌尺寸1100*770*1000mm,主体采用国标1.2mm冷轧钢板和橡木精致而成,内附安全锁,隐藏翻转木板试容纳显示器液晶屏,阻尼辅助调节角度可配备 21寸至24寸液晶屏; ,隐藏式翻转盖板,可容纳键盘、鼠标、中控控制面板,整体采用圆弧过渡,左侧具推拉式辅助台板,右侧具有抽拉式抽屉,可放置实物展示台, | 4个 | 工业 |
11 | 教师椅子 | 可以升降,靠背ABS,液压转椅。 | 4个 | 工业 |
12 | 学生桌子 | 每个座位规格尺寸、600(长)*600(宽)*750(高)mm,定制规格为双联座或三联坐,材质要求、采用符合国家E1级优质高密度实木颗粒板厚度、2.5cm,高档三聚氰胺防火板饰面,板材具有耐磨、硬度高、防水、防污、耐高温、抗酸碱等优点,优质同色加厚PVC一次环绕封边,钢架材质、采用冷轧钢钢管,钢架主管厚度达到国家标准1.0mm,单人位置各带一个主机箱钢架部分焊接全部采用二氧化碳弧焊接,焊接表面波纹均匀,所有焊口打磨光滑,钢材经过除油.除锈.水基脱脂肪.水基中和.表面调整.磷化等工序后静电喷ee248环氧型聚酯粉末涂料.经高温固化而成接触地面部分为防潮可高度调节脚垫。 | 240位次 | 工业 |
13 | 学生椅子 | 方凳、规格、320mm(长)*240mm(宽)*420mm(高).材质参数,钢木结合;钢架部分焊接全部采用二氧化碳弧焊接,焊接表面波纹均匀,所有焊口打磨光滑,钢材经过除油.除锈.水基脱脂肪.水基中和.表面调整.磷化等工序后静电喷ee248 环氧型聚酯粉末涂料,经高温固化而成.凳腿使用25mm*25mm 焊接矩管,厚度不低于2mm ,接触地面部分套上防潮朔料脚套。 | 240把 | 工业 |
其他要求 | ||||
15 | 网线及辅材 | 1、教学楼五、六楼共计4间公共教学机房网络线路施工,根据本项目功能按照规范提供必要的国标及辅材,包括但不限于、线槽,水晶头,各种插座,盖板,采用6类网线等必须辅材。注、为完成项目功能,免费提供各种辅材。 2、网络线路、供电线路以及有特殊要求的仪表信号线路,应分别采用各自的保护管,敷设线缆应合理安排,不宜交叉;敷设时应防止线缆之间及线缆与其他硬物体之间的摩擦;固定时,松紧应适度,走廊水平方向和弱电间垂直方向线缆敷设在桥架内,桥架采用钉墙式,从桥架引出到信息底座处,采用软管敷设,穿线时易保护线缆不易损伤,在实施过程中,桥架和线槽内的线缆不应有接头和扭结,线缆两端有清晰线缆标识,机柜内网络设备要考虑接地,保证设备安全稳定性运行,机柜内线缆排列整齐、美观,捆扎合理。 3、提供信息点位图 | ||
16 | 电力系统及配套材料 | 1、教学楼五、六楼共计4间公共教学机房电线线路施工,配电柜到计算机终端强电布线含线材及辅料,根据本项目功能提供符合国标要求,配套电缆,插排,线槽等 2、地面桥架采用镀锌加厚定制型材,桥架厚度为1.5mm 3、进入机房电线使用国标10平方铜单,每间机房连接设备使用的电线国标4平方铜单 4、提供强电点位图 | ||
17 | 机房搬迁与整修 | 1、将原9机房电脑搬迁至3机房,同时对3机房进行整修,包括强电配套和网络综合布线,施工要求与本项目中其余4间机房施工要求相同,包括网线、辅材等用料标准。 2、原3机房、8机房废旧桌椅、电脑搬迁至指定仓库,原5机房电脑搬迁至培训机房。 | ||
18 | 教室空间改造 | 将1机房加装防火轨道推拉式隔断。活动隔墙上下端具有上下伸缩机构,通过把手使上下伸缩机构伸缩,与地面、墙面密封、隔音;包含钢骨架、传动带、把手、隔音棉等;板墙高度、3.0m,厚度65mm,活动隔墙型材为6063-T6阳极氧化铝合金,提供项目效果图。 本次改造的机房空间共两种规格:一种房间规格为长为8.7米、宽为7.6米,另一种房间规格为长为10米、宽为9.5米。 | ||
19 | 装修设计 | 1、9机房、8机房、5机房、1机房西使用水性漆。对人体无害,不污染环境,漆膜丰满、晶莹透亮、柔韧性好并且具有耐水、耐磨、耐老化、耐黄变、干燥快、使用方便; 2、需要旧墙体处理、铲除原墙面涂料,原墙体处理后,粉刷墙体固化剂,固定墙壁的基层,批腻子粉,遮盖基层,需要将墙面的基层全覆盖,不透底,同时修补墙面的细微凹凸不平,遮盖修补棱角,门窗洞口,吊顶,墙角顺直,两遍腻子墙面打磨处理平整后,对墙体面进行漆面喷刷。 3、对新改造的4间机房的投影幕布的背景墙采用贴壁纸等形式进行装饰设计,达到美观。提供效果图。 | ||
20 | 安装劳务费、调试、运输等 | 为满足项目需求,对4间公共机房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及必要的改造,交钥匙工程。 |
5.本次采购货物中如果某些技术标准与国家所要求的标准不统一或有不兼容的地方,均以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最新出台的标准为准。4.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外,对于招标文件中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投标人应列出详细清单,并报出单项价格,所有备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3.所投货物必须是最新合格货物,且生产厂家在中国设有技术服务机构。2.在完成安装、检测后,须向用户提供检测报告、技术手册,供应商须提供中文版的技术资料(包括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安装手册、产品合格证等)。验收的技术标准应达到制造(生产)厂商标明的技术指标,个别不能测试的指标另作详细的文字说明。检测的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招标文件中为描述货物的品质、基本性能而标示的品牌型号或指标与某产品相同的仅供投标人选择货物时在质量水平上的参考,不具有限制性,评标以功能和性能为主,投标人可提供品质和功能相同的或优于同类产品的货物或方案。项目相关要求:
8.1厂商应委托投标人处理售后问题。8、售后服务及保修7.2投标人应提供保证货物正常运转的标准附件,单独列出品目、单价计算在基本单价中。7.1投标人应提供维护货物正常运行的专用工具或必备工具。此费用应计算在基本单价中。7.标准附件和工具6.如果未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其相关行业标准或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则投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说明。
11.交货及安装完工期: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9.本次采购项目均为交钥匙工程,所需的一切货物、材料、费用等,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8.4投标人所提供的维修点若不能提供必要的服务或未能按响应时间进行维修,将视为投标人违约。8.3在质保期或保修期内,凡正常使用出现故障,投标人应提供免费维修,并负担维修过程中的费用。8.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用户提出维修后的响应时间(到达用户单位)。
2.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扫描件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第七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3.招标参数表中的设备能满足项目实现功能的基本要求,投标人要充分考虑项目实现功能及各项配置需求,所投产品所能实现的功能应包括且优于上述项目实现功能。中标后为完成建设目标因增加设备或提高参数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商承担,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12.本章中各包产品的要求为满足采购人所需产品的最低要求,非唯一指定要求,如有与某产品的指标或参数描述相同,并非特指,仅为产品质量、档次、水平的参照,投标供应商可以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档次、技术、性能的产品参与投标。
(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安装及调试技术人员[本表后附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如有)(1)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安装及调试设备、工具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用途 | 备注 |
1 | ||||
2 | ||||
3 | ||||
序号 | 姓名 | 职称或职业资格 (如有) | 工作职责 | 备注 |
1 | ||||
2 | ||||
3 | ||||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我公司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采购项目编号为豫财招标采购-2022-23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致: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信用声明函5.信用声明函
【封面】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特此声明!
目录年月日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233投标文件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
六、售后服务、技术培训方案五、类似项目业绩四、企业声明函三、投标报价表格二、投标函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十、企业简介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与投标文件评审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八、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差表七、投标货物技术证明文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日期:年月日地址: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 |
(3)我们同意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1)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元。我们收到了采购项目编号为豫财招标采购-2022-23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致: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二、投标函
(9)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8)我公司独立参加投标,未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7)我公司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6)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5)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4)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提,我公司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12)(其他补充说明)。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②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①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11)除不可抗力外,我公司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10)我公司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传真:电话:邮编:地址: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1、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三、投标报价表格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元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 元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质量标准 | 合格 |
质量保证期 | 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 |
付款方式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条款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其他声明 |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本页格式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可参考本页表格自行拟制)2.分项报价一览表及有关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 | 金额单位:元 | |||||||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生产厂家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投标人提供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填写,其他无需填写或不提供此项内容)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四、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值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为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或不提供此项内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制造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代理商且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备注:日期: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备注:日期:制造商(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为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或不提供此项内容)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采购项目编号为豫财招标采购-2022-23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致: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正版软件承诺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代理商且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年月日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采购项目编号为豫财招标采购-2022-23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花园路校区公共教学机房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致: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2、类似项目业绩1、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五、类似项目业绩年月日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需方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供货时间 | 供货内容 | 备注 |
采购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需方名称 | |
需方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合同价格 | |
质量标准 | |
主要供货内容 | |
备注 | 提供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已经通过用户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发票,业绩扫描不清楚、不完整或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虚假业绩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
与招标内容相关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有效证明材料(若有)。提供产品详细介绍(产品样本或技术规格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1、货物规格一览表七、投标货物技术证明文件六、售后服务、技术培训方案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描述 | 数量 | 生产厂家 | 原产地 |
1 | |||||||
2 | |||||||
3 | |||||||
4 | |||||||
5 | |||||||
十、企业简介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与投标文件评审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八、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差表
内容名称或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其他人员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后附企业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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