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麦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价文件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需采购一家 招商中心设计服务 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三期-招商中心设计服务;
2、采购范围: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三期招商中心设计服务包括:本工程所示范围内的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所有工作。包括:概念方案设计、主要区域效果及材料样板等提供分析图、效果图和样板、装修材料白皮书、设计估算、工程造价成本需有细分项、方案设计进行完善、优化和深化、提供相应大样图等;方案设计成果提交方式:装订彩色图册不少于4套,电子文本1套(CAD、JPG、PPT、PDF 等文件形式);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方式:蓝图不少于6套,电子文本1套、材料实样展板3套(必须以 CAD 文件可编辑的.dwg 格式提交)。(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项目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簪花路与东莞大道北侧交汇处 ;
4、服务时间: 自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30日,共40天,具体工期以实际项目进度为准 ;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及莞建公司官网(http:/www.dggcc.cn)发布(参照《东实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工程招标实施细则》、《采购实施细则》、《工程分包、物资设备、服务类采购管理流程》要求执行)。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备 建筑装饰设计丙级或以上 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踏勘要求:响应人须具备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投标部 出具的 踏勘证明 且在有效期内。
4、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为准】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用户需求书》。响应人须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书,因未详细了解本技术规范书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五、完成时间
自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30日,共40天,具体工期以实际项目进度为准。
六、支付方式
占合同总额比例
付款金额(元)
支付条件及付费时间
支付服务费合同总额的20%
 
合同签署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相应的申请支付文件资料及有效发票后15日内。
支付服务费合同总额的30%
 
中标人完成设计方案阶段后,采购人确认效果图成果的15个工作日内
支付服务费合同总额的30%
 
中标人完成第二阶段各专项《施工图设计成果》后的 15个工作日内
支付服务费合同总额的20%
 
中标人完成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后的 15个工作日内

付款申请:
(1)中标人每次请款时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采购人进度确认报表及相关成果报告(资料等形式)、付款申请表以及与请款金额等额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完成的服务内容,必须附上采购人总公司验收记录表,如未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请款的资料和正规合法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
(2)在采购人支付至结算总价90%时,中标人需提供至与结算总价等额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以上付款,采购人将以转账方式支付。
(4)采购人开票信息:由合同双方在甲方支付款项前书面确认。
采购人企业开票信息:
企业名称(全称):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44 1900 1980 2617 6k                  
开户行名称:东莞市农村商业银行东联支行                    
银行账户: 3100 7019 0010 0061 06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C区8楼01单元  
地话等信息: 0769-39008878                           
中标人企业开票及收款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户:                                          
地址:                                              
电话等信息:                                        
(5)付款申请提交后,经采购人审批通过后,15 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
七、报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83,200.00元(含税6%),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取费标准详见附件一)计价标准的八折计算,本项目采购限价为¥66,600.00元(含税6%)。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报价前,供应商应踏勘现场核实,报价后增减工程量结算不再调整。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清单自拟);
2、法人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并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
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3、报价保证金退还: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3 年 6 月 16 日(星期 二 )上午10:40。
2、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风景街9栋5层莞建公司开标室(东莞市地震局旧址)
联系人: 麦工      联系电话:18807696638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
      2023 年 06 月 12 日
    采购公告
     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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