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服务管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运营服务费用运营管理服务其他服务转移办事大厅因业务形成的各种资料档案竞争性磋商文件联合体现场勘查标前答疑开发接口开发手册节能产品信用担保及融资自助引导服务自助叫号机使用流程指导公共秩序维护登记公共秩序的维护安全巡逻服务消防监控室24小时值班转件服务环境清洁公共区域卫生卫生间卫生室外玻璃幕墙顶棚卫生清洁化粪池清理垃圾运输清理设施设备维保电梯弱点设施消防设施年检中央空调食堂设施设备宣传服务业务宣传展板电子大屏公众号投送业务培训服务专业技能培训车辆服务保洁服务钢结构清洗运营维护运营管理维护物业服务业务指引爱心服务办事大厅的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信息转件设备维护弱电设施办事大厅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秩序维护服务运营服务方案运营人员配置运营费费人员编制清单
金额
141.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zc-2023-001
预算金额142.93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慧通广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29-89821859
中标公司陕西永恒居商务服有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陕西永恬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141.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陕西慧通广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XZC-2023-001
二、项目名称: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服务管理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运营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陕西永恬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1,415,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运营管理服务):
服务类(陕西永恬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运营管理服务 | 米家崖办事大厅 | 成交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经采购人审核,符合采购人要求,并达到服务质量优良、配置合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服务完毕。 |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范,确保服务质量达到最佳要求。 | 1,415,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晓红、刘勇、方舒(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18〕2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运营管理服务 | 1.83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16号
联系方式:15309243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长和国际E座1707室
联系方式:029-89821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筑创王工
电话:029-89821859
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30日
相关附件:
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服务管理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服务管理中标(成交)明细.pdf
001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发售版.docx
001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发售版.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二次报价表.docx
二次报价表.docx
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服务管理中标(成交)明细,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服务管理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服务管理,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服务管理(项目编码:(项目编码:SXZC-2023-001)项目,中标(成,)项目,中标(成
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运营管理服务)
、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永恬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14150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永恬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序
号号
品品目目名名称称 | 标的标的名称名称 | 服务服务范围范围 |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 | 数量数量 | 计计量量单单位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其他服务 | 运营管理服务 | 米家崖办事大厅 | 成交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经采购人审核,符合采购人要求,并达到服务质量优良、配置合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之日起1年内自合同签订服务完毕。 |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范,确保服务质量达到最佳要求。 | 1.00项1,415,000.001,415,000.00 |
1
-第1页-
政府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SXZC-2023-001
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S
采购人: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一月
特别提示
各供应商:在此我们特别善意地提醒您注意!
1、请您仔细地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正确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具体要求。
2、请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请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4、请您明确标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
5、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放弃本次投标,请以书面形式发出弃标函。
6、请您于2023年1月29日14:30:00,准时到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龙腾半导体FED创新中心A座一楼4号会议室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避免迟误。
7、请您到达竞争性磋商会议地点后及时到签到处签字登记。
8、请您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谨记上述提示,将有助您顺利地参加投标。若有什么需要帮助,请您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二、项目说明11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11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2
五、磋商担保17
六、磋商响应17
七、磋商、评审及定标19
八、合同31
九、合同的履约验收31
十、招标服务费32
十一、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2
十二、特殊情形的处理32
十三、询问、质疑与投诉32
十四、拒绝商业贿赂34
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35
第四章商务要求37
第五章合同条款38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4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项目概况
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长和国际E座17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2023-001
项目名称: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93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2936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运营管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29360.00 | 142936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0)、《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1)、《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2、被授权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长和国际E座17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月2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龙腾半导体FED创新中心A座一楼4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月2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龙腾半导体FED创新中心A座一楼4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项目仅对中小企业发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获取,谢绝邮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16号
联系方式:1530924316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长和国际E座1707室
联系方式:029-89821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89821859
温馨提示:购买磋商文件后,请仔细阅读,特别注意粗体及划线部分,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温馨提示:购买磋商文件后,请仔细阅读,特别注意粗体及划线部分,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 称: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16号联系方式:15309243166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长和国际E座1707室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29-89821859 |
3 | 项目名称 | 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SXZC-2023-001 |
5 | 项目性质 | 财政资金 |
6 | 项目预算 | 1429360.00元 |
7 | 项目用途 | 运营管理服务 |
8 | 采购内容和要求 | 运营管理服务 |
9 | 供应商 | 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10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2、被授权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11 | 服务期限、地点 |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服务完毕。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12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 发售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时止(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长和国际E座1707室 |
13 | 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
14 | 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 | 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勘查,并承担所有费用及风险。 |
15 |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质疑无效。 |
16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7 | 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29日14:30磋商时间:2023年1月29日14:303、磋商地点: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龙腾半导体FED创新中心A座一楼4号会议室 |
18 | 磋商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20 | 汇款账户 | 名 称: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景路支行帐 号:4566 2010 0100 1982 58行 号:309791006626注:磋商服务费仅限于通过对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 |
21 | 备选磋商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和多个报价。 |
22 | 盖章签字 | 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
23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数量、装订 | 1、密封要求:磋商时,供应商应自行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封袋不得有破损)。标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并在密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2、装订要求:磋商响应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书脊处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电子文件一份(用U盘或移动硬盘拷贝),电子版响应文件提供响应文件正本的word版本及PDF版本(PDF文件为完整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均须A4纸打印(提倡双面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电子版放置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标袋内。 |
24 | 磋商报价 |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磋商报价=派驻人员工资+社保+工伤+劳保福利+交通费+加班费+耗材费+管理费+税金+保险费+相关伴随费用等。 |
25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
26 | 其它事项 | 本次采购、磋商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天内签订合同,不及时签订视为自动放弃。非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资格。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 |
27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否 |
28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供应商须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且供应商名称与登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前五章组成。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4-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采购人及供应商起约束作用。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都将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顺延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4-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所有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5、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6、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7、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根据采购工作进展实际情况,采购人可酌情延长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若延长将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8、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9、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10、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见须知前附表。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2、被授权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合格供应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供应商,磋商响应无效。
3、供应商信用信息:
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的信用记录将进行打印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3-2、特别说明:
(1)供应商如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采购人仍有权利提请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成交资格;
(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已出具的信用查询结果并不能取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前进行复查。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4-1、竞争性磋商函(格式)
4-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
4-3、总费用构成明细(格式自拟)
4-4、人员编制清单、月工资报价(格式自拟)
4-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4-6、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4-7、资格证明文件
4-8、2019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9、服务方案
4-10、拟派项目人员与设备配备
4-11、服务承诺
4-12、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写说明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
5-2、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如有遗漏,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处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5-3、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5-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须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中的内容一致。
6、磋商文件的装订及密封
6-1、密封要求:磋商时,供应商应自行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封袋不得有破损)。标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并在密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6-2、装订要求:磋商响应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书脊处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电子文件一份(用U盘或移动硬盘拷贝),电子版响应文件提供响应文件正本的word版本及PDF版本(PDF文件为完整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均须A4纸打印(提倡双面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电子版放置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标袋内。
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磋商报价
8-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磋商报价=派驻人员工资+社保+工伤+劳保福利+交通费+加班费+耗材费+管理费+税金+保险费+相关伴随费用等。
8-2、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8-3、不接受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各供应商须对以下内容做出承诺:
9-1、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和串通磋商。
9-2、必须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服务;
9-3、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内容进行分包实施,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9-4、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单位对服务内容、质量、进度、实施方案、价款支付与结算等的监督和管理。
9-5、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6、采购人享有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含合法获得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9-7、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规避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的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五、磋商响应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的递交:
1-1、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
1-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3、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将被拒收。
1-4、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相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供应商提出修改要求的,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封面上加注“修改”字样。
2-3、供应商提出撤标要求的,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经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磋商响应,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磋商响应的正式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摄像留存后,将要“撤回”的磋商响应文件(包含纸质及电子版)退还供应商,供应商签字确认领取。
2-4、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5、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
3-1、自磋商之日起算90个日历日。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按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处理。成交单位的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3-2、在原有有效期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响应无效:
4-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4-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4-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4-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放弃成交;
4-7、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响应无效:
5-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5-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5-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5-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磋商、评审及定标
1、磋商
1-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
1-2、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
1-3、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读磋商会议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宣布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名单。
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监标人当众共同查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
1-5、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结束,所有供应商离场。
1-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进行摄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
1-7、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
2、评审
2-1、磋商小组
(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2)采购人可派代表进入磋商小组,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3)磋商小组应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授权的评审专家,不得担任评审组长。
(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
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
b、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c、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d、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e、推荐成交候选单位名单,对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f、拟定磋商结果;
g、对磋商过程及各供应商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h、向财政部门报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i、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j、配合各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评审委员会)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3、磋商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禁止不正当竞争。
2-4、评审办法: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节评分标准)。
2-5、磋商工作程序: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澄清、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
2-5-1、资格性审查
磋商会议结束后,由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评标阶段,缺项或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不合格,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资格证明文件须装订在每份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正本”为准。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2、被授权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5-2、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合格者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未通过审查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名称与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
(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
(3)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量;
(4)针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5)磋商报价(每轮)超过采购预算;
(6)磋商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7)对磋商文件商务要求未作出明确且实质性响应;
2-5-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书写错误的评审标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
a、磋商响应文件有关内容与“磋商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
b、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乘以数量的计算结果为准;
e、磋商响应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f、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g、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h、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注:按上述方法修正的内容(其中,同时出现上述a至d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2-5-4、评议:
(1)磋商小组评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评审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a、对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b、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c、如果磋商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
d、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2-6、评分标准
磋商报价 | 10分 |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有关规定: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服务 方案 | 60分 | 服务方案合理、严谨、有针对性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完善得(8-12]分,服务方案较合理、完善、可行得(4-8]分,服务方案有欠缺得[0-4]分;服务标准明确,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制度和控制措施,方案详尽、全面、有效、合理,可实施性强得(8-12]分,方案有效、合理,具有可实施性得(4-8]分,具有实施性得[0-4]分;管理人员配备包括:合理配备各岗位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对各类人员各阶段的培训计划、方式、内容和目标及录用与考核办法、激励机制、淘汰机制及奖惩措施等,管理制度全面、有效、规范、可行,得(8-12]分,管理制度有效、可行得(4-8]分,管理制度不健全得[0-4]分;有全面的管理制度、培训体系较为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有效、规范、可行,得(8-12]分,管理制度有效、可行得(4-8]分,管理制度不健全得[0-4]分;有专门的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专业的安全保障设施和安全控制体系,应急保障措施全面、有效、合理、规范、可实施性强得(8-12]分,应急保障措施有效、合理,具有一定实施性得(4-8]分,应急保障措施简单、不规范,得[0-4]分; |
业绩 | 3分 | 以合同复印件形式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每份计1分,计满3分为止。注:供应商需提供采购合同(含首页、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服务承诺 | 20分 | 1、有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安全保障计划,服务措施详尽、全面、有效、合理,可实施性强得(6-10]分;服务措施有效、合理,具有一定实施性得[3-6]分;服务措施简单、不具有实施性,得[0-3)。2、各供应商应完整、准确地表述出针对本次项目的服务承诺(包含针对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质量目标、保障措施及服务人员入场计划),承诺各管理项目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全面得(6-10]分,较为全面(3-6]分,一般得[1-3]分,未提供不得分; |
合理化建议 | 7分 | 针对本项目有实质性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或降低项目实施成本的,根据其可行性详细程度计全面得(3-7]分,一般得[1-3]分,未提供不得分; |
注: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2)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特殊情况处理:
a、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最后磋商报价得分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综合评分和最后磋商报价的得分均相同的,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上述两项得分相同,则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b、当供应商某评分项出现未报、漏报或零报价时,该分项得零分,并不参与磋商报价分的计算。
c、评议过程中,若出现本评分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待磋商小组商榷后再进行复会。
2-7、政府采购政策评分标准
2-7-1、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通知,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参加本项目的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提供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保证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
2-7-2、监狱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2-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评分标准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不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7-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磋商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否则评审时不给予计分。
(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可同时享受优先待遇。
(4)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
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计分只对属于品目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
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
2-8、信用担保及融资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
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3、定标
3-1、定标程序
(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认真评审。经过评审、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程序后,从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最后磋商报价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若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相同,服务方案得分高的成为成交供应商。确定结果后,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成交复函》。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按《政府采购法》第52条执行。
3-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含纸质及电子版文件)。
4、磋商无效的情形:
4-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4、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成交通知书
5-1、成交通知书将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
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弃成交。
七、合同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评议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4、成交后,成交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磋商项目的服务,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履行的,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5、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合同的履约验收
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九、招标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向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交纳招标服务费。
2、招标服务费应采用转账形式交纳。
十、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认定所有磋商报价存在价格不实的现象;
(4)、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十一、特殊情形的处理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8〕26号),参加采购活动或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评审专家审核认为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歧视性条款,采购人不改变采购需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可以现场自行决定采用,不再进行公示。
十二、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时限为: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供应商必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及其制作说明提出质疑。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
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质疑函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
2-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鲜章)。
2-6、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29-87592321,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长和国际E座1707室。
3、投诉
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按《政府采购法》第55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17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3-2、本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西安市财政局提起投诉。
十三、拒绝商业贿赂
1、遵照陕西省财政厅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磋商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必须填写一份《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同时应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中一致。
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自助引导服务:主要服务于大厅内部,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提供指引,为行动不便、老年人群提供自助叫号机的使用方法及操作流程,方便大厅业务的办理流畅,确保前来办理业务人员能得到充分的帮助。
2.秩序维护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正门口的登记工作,以及一二层公共秩序的维护及整个办公大厅的安全巡逻服务,确保整个大厅平稳正常运营。
3.消防及监控服务:主要提供消防监控室的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整个大厅的消防及监控安全,防止出现火灾等紧急事件。按照国家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法相关规定,需要持证上岗,专人负责,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每个班次不能少于2个人,每班不超过8小时;
4.转件服务:负责整理和转移办事大厅因业务形成的各种资料档案,并协助甲方做好往返于各行政单位和职能部门的业务往来服务。
5.环境清洁服务:负责办事大厅内的公共区域卫生、卫生间卫生及室外玻璃幕墙、顶棚等卫生清洁工作,并做好化粪池清理、垃圾运输清理等工作。
6.设施设备维保服务:负责办事大厅的电梯、弱点设施、消防设施的维保和年检工作,并做好中央空调的维保、食堂设施设备的维保工作。
7.宣传服务:负责大厅的业务宣传、展板、电子大屏、公众号投送等相关事宜。
8.业务培训服务:负责大厅业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内容。
二、运营服务标准
1.办事大厅提供的自助引导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均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形象好,气质佳,待人和蔼,无犯罪等不良记录。
2.办事大厅提供的秩序维护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均应当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无犯罪等不良记录。
3.办事大厅提供的消防监控人员每班次不少于2人,每班不超过8小时,总计配备的消防监控人员不少于6人。乙方为甲方配备的消防监控人员均应当具备相应消防监控从业资质。
4.办事大厅提供的转件服务人员不少于1人,提供的车辆服务不少于1辆。
5.提供的保洁服务应当满足办公要求,对外墙玻璃、顶棚及钢结构清洗每年不少于一次。
6.应定期对甲方的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因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进行抢修,确保办事大厅正常运转。
7.提供的运营服务需同时符合甲方的考核标准。
第四章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服务完毕。
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按季度结算运营服务费。
三、服务标准:
1、成交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经采购人审核,符合采购人要求,并达到服务质量优良、配置合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服务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范,确保服务质量达到最佳要求。
四、合同实施:
1、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七(7)个日历日内安排人员(项目组成人员简历表所列)与使用单位就项目实施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若未能在项目周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延误和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和赔偿。
五、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
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合同条款(参考格式)
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米家崖办事大厅
运营维护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为切实提高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米家崖办事大厅的对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办事大厅的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米家崖办事大厅内部委托给乙方进行日常运营管理维护,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运营项目位置:本合同约定的运营服务地点坐落于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街道号。
2.运营服务范围: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米家崖办事大厅内部。
第二条运营服务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运营服务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第三条运营服务范围
1.自助引导服务。乙方负责办事大厅内部的业务指引,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提供辅导,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和残疾人提供爱心服务,为群众提供自助叫号机使用流程指导,保障大厅业务办理流畅。
2.秩序维护服务。乙方负责办事大厅正门及一、二层公共秩序维护及整个办公大厅的安全巡逻服务,确保办事大厅平稳安全运营,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
3.消防及监控服务。乙方负责消防监控室24小时值班,确保办事大厅的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对出现的火灾、治安事件等进行紧急处理。
4.信息转件服务。乙方负责整理和转移办事大厅内部因业务形成的各种资料档案,并协助甲方做好往返于各行政单位和职能部门的业务往来服务。
5.环境清洁服务。乙方负责办事大厅内的公共区域卫生、卫生间卫生及室外玻璃幕墙、顶棚等卫生清洁工作,并做好化粪池清理、垃圾运输清理等工作。
6.设备维护服务。乙方负责办事大厅的电梯、弱电设施、消防设施的维保和年检工作,并做好中央空调的维保、食堂设施设备的维保工作。如遇维修更换软件,500元以下(含500元)由乙方负责、超过500元的维修及更换软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7.宣传服务。乙方负责对办事大厅进行各项宣传工作。
8.业务培训服务。乙方负责对其聘用的办事大厅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每次培训的时常不低于三天,每年培训不少于两次。
9.乙方根据甲方办公需要,向甲方提供其他辅助性工作。
第四条运营服务标准
1.乙方为甲方办事大厅提供的自助引导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均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形象好,气质佳,待人和蔼,无犯罪等不良记录。
2.乙方为甲方办事大厅提供的秩序维护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均应当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无犯罪等不良记录。
3.乙方为甲方办事大厅提供的消防监控人员每班次不少于2人,每班不超过8小时,总计配备的消防监控人员不少于6人。乙方为甲方配备的消防监控人员均应当具备相应消防监控从业资质。
4.乙方为甲方办事大厅提供的转件服务人员不少于1人,提供的车辆服务不少于1辆。
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保洁服务应当满足办公要求,对外墙玻璃、顶棚及钢结构清洗每年不少于一次。
6.乙方应定期对甲方的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因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进行抢修,确保办事大厅正常运转。
7.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运营服务需同时符合甲方的考核标准。
第五条运营服务考核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通过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开展绩效管理。
2.甲方针对乙方提供给的服务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乙方认可并承诺按照甲方的考核方案完成服务工作,自愿接受甲方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开展的绩效考核。
3.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按季度对乙方进行绩效考核评价。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甲方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扣除相应服务费的重要参考依据。
4.甲方对乙方的绩效评价结果采取百分制,根据分值为四档:90分以上为优,80-90分为良(不包含90分),60-80(不包含80分)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5.甲方对乙方按季度考核的结果为“中”或者“差”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对乙方按季度考核的结果为“中”或“差”的,按照双方确认的绩效考核结果,每少一分,则管理服务费扣减1%。甲方根据考核得分计算应扣减的管理服务费后,将扣减后的管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运营服务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运营服务费共计元/年,人民币大写:
具体各项费用表(格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费用标准 | 单项总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合同总价款/年 | 元 |
2.本合同项下运营服务费用为一次性包干制,该合同价格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运营服务费用已包含人员工资、物资装备费、日常运营费、乙方利润及税金、清洁材料及工具费、办公经费等,为全年十二个自然月全部服务费用。除合同价款外,甲方无其他付款义务。
第七条服务费用算
1.甲方向乙方按季度结算运营服务费。每季度实际支付费用=月服务费用(年服务费÷12月)×3个月-季度考核扣款。
2.甲(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乙双方自每季度末起日内共同对乙方上季度服务进行考核并经双方书面确认无误,书面考核结果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季度服务费的依据,乙方自出具书面考核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应自收到乙方付款申请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季度运营服务费。
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拖延进行考核超过日视为乙方的绩效考核为优,甲方应在乙方提出付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季度运营服务费。
3.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营服务费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4.乙方收取甲方运营服务费用的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本合同约定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绩效考核;
2.甲方有权根据对乙方的绩效考核结果提出相关整改建议;
3.甲方有权审定乙方制作的运营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听取乙方运营服务报告;
4.甲方有权因突发事件要求乙方临时增加或调整运营人员配置;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在运营服务过程中的形成的资料信息;
6.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进行绩效考核的方式和考核指标;
7.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
8.乙方进场服务人员上岗前需向甲方留档备案,甲方有权对人员提出调整要求,乙方需积极配合。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运营服务方案,经甲方审核后执行;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运营服务费用;
3.乙方有权利自行组织招聘相关工作人员派驻至办事大厅工作;
4.因乙方配备的人员不能胜任办事大厅工作的,经甲书面方通知,乙方应当更换能够胜任的工作人员;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书面告知运营服务的实施情况;
5.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进行绩效考核;
6.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在年度终末时向甲方提供书面服务报告,汇报当年度运营服务成果;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运营服务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运营服务费的,视为甲方违约。自违约之日起,甲方以应付未付的运营费为本金,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提供服务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未达到服务标准的,视为乙方违约。自违约之日起,乙方以甲方已经支付的运营费费为本金,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经甲方考核,乙方累计两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中”或“差”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承担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运营服务交接
1.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根据甲方委托服务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2.甲乙双方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根据甲方的要求办理退场手续。经甲方书面通知日内乙方延迟履行退场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的标准承担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未发生争议的条款双方应当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附件
1.本合同的附件有:《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考核方案》;
2.其他。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2.本合同壹式肆份,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授权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
2、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须A4纸打印(提倡双面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人授权书须为原件,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政府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SXZC-2023-001
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
时间:
目录
1.竞争性磋商函(格式)
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
3.总费用构成明细(格式自拟)
4.人员编制清单、月工资报价(格式自拟)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6.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7.资格证明文件
8.2019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服务方案
10.拟派项目人员与设备配备
11.服务承诺
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事宜(若有)
13.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
16.《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
1.竞争性磋商函(格式)
致: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就该项目进行磋商。
在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文件一份。
2、我方所附磋商报价表中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服务磋商总价为人民币:(同时用汉字大写和数字表示的磋商总价)。
3、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质疑的权力。
4、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拒绝投标的条款。
5、我方同意按照要求提供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7、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采购人有权选择质优价廉的货物/服务。
8、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采购的各项规定。
9、若我方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招标服务费。
10、磋商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1、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名称(公章):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帐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手机:
年月日
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 磋商报价(人民币:元) | 服务期限(年) |
(大写) |
供应商:(全称、签章)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
3.总费用构成明细(自拟)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
4.人员编制清单、月工资报价(自拟)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商务响应 | 偏离情况 | 偏离说明 |
注:本表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商务要求》逐条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偏离情况填写:优于、等于或者低于,偏离说明对偏离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6、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服务内容 |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服务响应 | 偏离情况 | 偏离说明 |
注:本表请按项目的实际技术要求,逐条对应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偏离情况填写:优于、等于或低于,偏离说明对偏离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7.资格证明文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格式后附)
2、被授权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格式后附)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特别提醒: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
文件编号 | ||||
权 限 | 办理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 | |||
有效期 | 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
企业信息 | 企 业 名 称 | |||
企业信息 | 法 定 地 址 | |||
企业信息 | 营业执照注册证号 | |||
企业信息 | 工商登记机关 | |||
企业信息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性 别 | ||
法定代表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传 真 | |||
法定代表人 | 通讯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粘贴处)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被授权项目与内容 | 项目名称 | |||||
被授权项目与内容 | 文件编号 | |||||
被授权项目与内容 | 授权范围 | 全权办理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 | ||||
被授权项目与内容 | 法律责任 | 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
被授权项目与内容 | 授权期限 | 本授权书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
企业信息 | 企 业 名 称 | |||||
企业信息 | 法 定 地 址 | |||||
企业信息 | 营业执照注册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性 别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被授权人 | 姓名 | 性 别 | ||||
被授权人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通讯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粘贴处)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粘贴处)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
(被授权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2019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服务方案
10、拟派项目人员与设备配备
11.服务承诺
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事宜
13.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
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Ⅰ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的供应商,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低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承诺书Ⅱ
致: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谈判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 ||
供应商 | 法定代表人 | 日 期 |
(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承诺书Ⅲ
致: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司 | ||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 ||
供应商 | 法定代表人 | 日 期 |
(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承诺书Ⅳ
致: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近三年因服务问题的不法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本公司承诺:本次所投服务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 ||
供应商 | 法定代表人 | 日 期 |
(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承诺书V
致: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提交的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 ||
供应商 | 法定代表人 | 日 期 |
(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承诺书Ⅵ
致: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我单位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所在的公司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如有,我单位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磋商。 | ||
供应商 | 法定代表人 | 日 期 |
(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致: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企业不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如果被举报经查实出具虚假声明函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6.《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
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非监狱、戒毒企业不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戒毒企业,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戒毒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供应商提供的《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致: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致: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为政府采购我们更专心
做政府采购我们更用心
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长和国际E座1707室
邮编:710000
电话:029-89821859
电子邮箱:sxzckjfzyxgs2022@163.com
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响应文件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致:陕西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西安市房产交易管
理中心(单位名称)的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运营管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陕西永居
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从业人员44人,营业收入为_
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650.0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
912.14万元,资产总额为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
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第446页
CS扫描全能王
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响应文件
企业名称(盖章):陕西永悟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1月29日
职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照,无上一年度数据
120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特别提醒: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同
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447页
CS扫描全能王
竞争性碳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项目名称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项目名称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项目名称米家崖办事大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SXZC-2023-001 | 日期 | 2023年1月29日 |
碳商单位 | 铁西永恒居商备服务有限公司 | 铁西永恒居商备服务有限公司 | |
碳商单位大小 | 二次报价写:壹佰肆拾壹位行元整写::1415000.0元陕西永恒居商务服有有限公司 | 二次报价写:壹佰肆拾壹位行元整写::1415000.0元陕西永恒居商务服有有限公司 | 二次报价写:壹佰肆拾壹位行元整写::1415000.0元陕西永恒居商务服有有限公司 |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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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标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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