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浑南主城区环城水系综合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00-04970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金鑫024-228526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公告发布时间:2023-06-19 00:00:00原文链接地址
(沈阳浑南主城区环城水系综合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浑南主城区环城水系综合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04970
项目名称:沈阳浑南主城区环城水系综合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30日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履约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工程咨询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咨询单位名录中,具有水利水电咨询专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4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依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规定,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U盘内应为设有密码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压缩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报价解密:供应商自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承担相应后果。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265号
联系方式:024-23878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4-22852669/024-67767750 
邮箱地址:yjx_lnhongji@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145401040004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金鑫
电 话:024-22852669/024-67767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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