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川投气电激励配置马尔康市40万kW光伏项目基本草原调规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四川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冯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先生028-619617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川投气电激励配置马尔康市40万kW光伏项目基本草原调规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四川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四川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2.1项目概况:川投气电激励配置马尔康市40万kW光伏项目基本草原调规项目。
2.2项目地点:阿坝州马尔康市
2.3比选范围: 根据马尔康市7#、8#、9#光伏点分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年4月29日第三次修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草规〔20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2〕60号)要求,依据马尔康市7#、8#、9#光伏点的坐标,落实到《马尔康市基本草原图层》上,在基本草原范围内的,全部调出,形成《马尔康市7#、8#、9#光伏点项目调整基本草原规划报告》,并通过马尔康市人民政府批复。
2.4服务期要求: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批文。
2.5质量要求:报告中应包含草原地理坐标、范围、权属、面积等内容;通过马尔康市人民政府批复。中标供应商应组织人财物按照采购内容及要求的约定,保障项目的正常实施;服务过程中自身雇请人员或致他人伤亡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完成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③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林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一)文件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自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1日00:00时- 23:59时(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路东方广场C座2202-2203室地址购买。2、网络方式:经办人员应当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56206110@qq.com,联系电话:028-62016705。
(三)比选文件资料费:300元/份(比选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1、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2、同时登陆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tfygcgfw.com))。通过注册账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资料下载注意事项: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标书,需要向平台缴纳人民币50元电子标书销售费用,该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生成一个银行账号,投标人把电子标书销售费转入该账户。缴费成功后,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将无法购买标书、无法进行该项目投标;同时由于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1月13日15时30分,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路东方广场C座22楼1、2、3室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天府阳光(https://www.tfygcgf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320会议室 联 系 人:冯老师 电 话:028-86090737 |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门大桥东方广场C2202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28-61961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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