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沪杭高速公路长山河大桥110kV高压线迁改涉燃气管线安全评价(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22.9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发布时间 | 2023年5月24日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名称 | 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沪杭高速公路长山河大桥110kV高压线迁改涉燃气管线安全评价(重新招标) | ||||||||||
招标单位 | 嘉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 |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总投资 | 18987.38万元 | 投资性质 | 上级补助、地方自筹 | 招标估算 | 22.91万元 | ||||||
项目概况 | 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嘉兴市沪杭高速公路长山河大桥邻近沪昆高铁便道工程项目总投资18987.38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3111.2546万元。该工程位置所在沪昆高铁嘉兴南站~桐乡站区间,嘉桐特大桥长山河段,便道工程路线布设于沪昆高铁与沪杭高速公路之间。本次招标主要因修建该便道需对110kV双屠1244线#27-#32的高压线塔塔基及对应线路进行迁改:在原#27大号侧长山河北岸新立耐张塔,架空线路沿沪昆高速至湖盐公路南侧,向西北转跨沪昆高速,再跨沪昆高铁,沿湖盐公路向西至浙北直播广场东侧,新立终端杆,架空线路接回原#33塔。新建双回路线路长度约1.5km。新建双回铁塔3基、窄基塔1基、钢管杆1基。拆除线路1.1km。迁改路径途经燃气管道、沪昆高铁、沪杭高速公路等。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对110kV双屠1244线#27-#32的高压线塔塔基及对应线路迁改中新建塔基对燃气管线的安全评价(含安全评价报告编制、配合评审(含会务费、专家费)及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直到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 ||||||||||
服务周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地点 | 嘉兴市 | ||||||||
质量目标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573-82648507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中山东路1005号5楼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管道输送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
负责人要求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
其它条件 | 1、投标人具有如下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安全评价业绩的。(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人,均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项目所有人员提供至少最近3个月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缴纳社保(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2月-2023年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3个月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未在“信用中国(浙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7、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8、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招标人在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件)。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政府投资项目 | 是 | ||||||
报名地址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6日9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到嘉兴市东升西路1700号科技京城6楼608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支持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将上述资料发送至1602394422@qq.com邮箱,并与招标代理经办人联系,办理手续后发放招标文件。 |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6日9时00分 | ||||||||||
备注: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网银(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名: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155067583 开户行: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嘉支行 行号:402335011916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采用保险公司保函时,保险公司须为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分公司。 采用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到账,逾期到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接受。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凭收据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无息退还,收据上须注明项目名称以及自己单位转账银行信息;中标单位除需提供上述收据外还需提供与招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2、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至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1700号科技京城1号楼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08室,收件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868126391。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快递寄出且确认收件后,请投标人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快递拒绝到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不利于投标人的因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视作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9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3年6月6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栅堰路342号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水上指挥中心2楼。 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868126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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