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绵阳市局涪城分公司1号仓库排危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165.2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xsjs20240715-0212
预算金额165.24万元
招标联系人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3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市局涪城分公司1号仓库排危项目(第二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四川省烟草公司绵阳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绵阳市局涪城分公司1号仓库排危项目(第二次)

2.2项目编号:SCXSJS20240715-021  

2.3建设地点: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北段169

2.4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2.8最高限价:1652456.8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的能力;

3.5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2021-2023年)。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4.1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4.2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的。

4.3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910日至20249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141406)。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获取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9 3014 30 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绵阳市游仙区剑南路东段209号富乐山开元酒店14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四川招投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特别提示:此项目招标公告仅以以上媒介发布的为准,请予谨慎辨别。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四川省烟草公司绵阳市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滨江东路南段66号

联 系 人:龚先生  


代理机构: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141406

联系 人: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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