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驻马店市示范区吴楼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内)合同信息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承包人(全称): 北京中威众诚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驻马店市示范区吴楼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内)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驻马店市示范区吴楼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内) 。
2.工程地点:位于驻马店市示范区开源大道、薄山路、文渊路、金顶山路围合区域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驻发改审批﹝2023﹞6号 。
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
5.工程内容:主要包含排水、供水、供热、道路、供电、照明、弱电、围墙、垃圾收集设施、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包含全部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 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7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27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捌拾伍万零贰佰玖拾玖元陆角陆分 (? 28850299.66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叁拾伍万叁仟叁佰零陆元零贰分 (? 353306.02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壹佰玖拾贰万陆仟柒佰叁拾元整 (? 1926730.00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壹佰贰拾伍万元整 (? 1250000.00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可调价格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田庆龙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承包人承诺如期完成本项目施工内容,如果存在超过合同期限情况,给予每超过一天进行处罚5000元。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4年 1 月 12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驻马店市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 份。
发包人: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 承包人: 北京中威众诚建设
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公章) 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9MA019L5X6E
地 址: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1023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徐在云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19939611673
传 真: 传 真:无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顶南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00000368
发包人(全称): 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承包人(全称): 北京中威众诚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驻马店市示范区吴楼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内)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驻马店市示范区吴楼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内) 。
2.工程地点:位于驻马店市示范区开源大道、薄山路、文渊路、金顶山路围合区域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驻发改审批﹝2023﹞6号 。
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
5.工程内容:主要包含排水、供水、供热、道路、供电、照明、弱电、围墙、垃圾收集设施、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包含全部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 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7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27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捌拾伍万零贰佰玖拾玖元陆角陆分 (? 28850299.66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叁拾伍万叁仟叁佰零陆元零贰分 (? 353306.02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壹佰玖拾贰万陆仟柒佰叁拾元整 (? 1926730.00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壹佰贰拾伍万元整 (? 1250000.00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可调价格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田庆龙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承包人承诺如期完成本项目施工内容,如果存在超过合同期限情况,给予每超过一天进行处罚5000元。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4年 1 月 12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驻马店市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 份。
发包人: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 承包人: 北京中威众诚建设
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公章) 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9MA019L5X6E
地 址: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1023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徐在云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19939611673
传 真: 传 真:无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顶南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0000036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