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汕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SKST24-B111)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skst24-b11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汕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754-8841281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754-871230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汕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ST24-B111
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003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3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39元(每张床位每日垃圾清运服务费),超过本限价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备查);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合格的报价人
1、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条件;
1.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报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报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4、报价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1.5、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关干促进残症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在《报价人资格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汕头市外马路28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754-88412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联系方式:陈工 0754-87123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54-87123068
汕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ST24-B111
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003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3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39元(每张床位每日垃圾清运服务费),超过本限价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内容
名 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汕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1项 | 每床位按每日单价0.39元作为最高限价,届时约定按实际占用床日数定期结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备查);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合格的报价人
1、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条件;
1.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报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报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4、报价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1.5、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关干促进残症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在《报价人资格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汕头市外马路28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754-88412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联系方式:陈工 0754-87123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54-8712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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