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78442.22平方米合同估算价90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翠湖科技园HD00-0303-0107、HD00-0303-0121地块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169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翠湖科技园HD00-0303-0107、HD00-0303-0121地块项目(HD00-0303-0107地块1#科研楼(含研发设计配套用房)等12项)室外工程(小市政工程)设计图纸所包含的道路铺装、雨水调蓄池、化粪池、室外给水系统、室外中水系统、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室外采暖系统等室外市政工程,室外电气、室外弱电、人防战时电话进线、市政通信线路进线等工程仅含主干管、井、垫层、土方,不含线缆。
2.6其他该项目给水管道最大管径DN200钢丝网骨架HDPE生活给水管698米、中水管道最大管径DN100钢丝网骨架HDPE中水给水管112米、消防给水管道最大管径DN200管404米、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300 HDPE双壁波纹管SN8管577米、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700 HDPE双壁波纹管SN8管56.5米、室外道路工程铺装面积5943平方米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限制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不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实创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5号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28号信息大厦B座3层 |
联 系 人:李工 | 联 系 人:郑杰 |
电话:18910930031 | 电话:13269606499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乔樑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7607111197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15392027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