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新湖山大桥建设工程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2021A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昌县新湖山大桥建设工程(下称“本项目”,后同),已经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发包人均为遂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下称“招标人”,后同)。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遂昌县新湖山大桥建设工程,桥长约290米(需设置单跨150米及以上斜拉桥或悬索桥等多种桥型进行同等深度的比选),桥宽18米。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1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工作;(2)勘察设计包括本工程(含路线、路基(含防护、排水工程)、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养护设施、绿化、水保、环保工程、道路照明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如有))、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项目在工可阶段,在通过线位方案论证,确定比较方案、推荐方案后,应提前安排初步设计勘察工程,以细化、深化工可方案设计,满足土地预审、项目报批等设计深度需要。 若本项目采用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设计人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到初步设计阶段为止,施工图勘察设计由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完成。设计单位应当深化设计深度,加强地质勘察,明确重大技术方案,严格核定工程量和概算,满足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规定。 2.3服务周期要求 2.3.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2.3.2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和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7天内进场并在2个月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10份;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20份; (4)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20份;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28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各2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20份; (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应按发包人要求,分里程提供上述设计文件,以便不同实施主体开展项目招标及实施管理工作。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完成;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6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实际进度由发包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文件将于2021年01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4.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根据丽经信[2018]65号、遂经商[2020]9号文件,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遂昌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遂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应先到中行确认有效后,开标前再到中心财务室确认到账后,由中心财务开具投标保证金往来款票据,银行确认不能到账的,谢绝接收。(注:银行汇票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 银行账号:350665555107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保证金到交易中心财务账户为准,确认到账后,由交易中心财务开具投标保证金往来款票据。 收款单位名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 银行账号:350665555107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年度保证金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02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276号)。 5.3 招标人定于2021年03月02日 09时 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元立大道2号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邮 编:323300邮 编:100029 联系人:祝工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0578-8529300 电 话:0571-87023067 遂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2021年01月27日 备案单位:(盖章)时间:2021年0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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