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审批股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拟对福建省华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0000辆报废机动车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福建省华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0000辆报废机动车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年回收拆解10000辆报废机动车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福建省华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莆田市仙游县郊尾镇埕边村牛岗山1号(莆田市北海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基本情况

福建省华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日,主要从事机动汽车及摩托车回收、拆解。2017年5月华诚公司委托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华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0000辆报废机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仙游县环保局的批复。原环评批复项目占地12000 m2,年回收拆解10000辆报废机动车总投资1500万元,公司现有工程规模为年回收拆解废旧机动车10000辆(其中小型车5000辆、大型汽车2000辆、摩托车3000辆),不涉及新能源汽车。项目业已获得商务部门颁发汽车拆解资质(不含新能源汽车),现因市场需要,拟调整新能源汽车的拆解经营范围。技改后设计年拆解废旧机动车10000辆,其中大中型汽车2000辆(其中新能源500辆),小型汽车5000辆(其中新能源2000辆),摩托车1500辆/年,电动摩托车1500辆,总拆解规模保持年回收拆解废旧机动车10000辆不变;建设地点、厂区范围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在现有车间内部分调整平面布置,新增新能源拆解区。项目不新占用地,施工时间短,并且在车间内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1、废气:(1)装卸粉尘:做好未拆解机动车贮存区、拆解车间的地面清理工作,减少地表粉尘的量,则装卸过程可能产生的粉尘对环境影响很小。(2)切割粉尘:切割废钢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项目在废气产生作业区安装废气收集系统,然后经引风机抽吸收集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烟尘捕集罩捕集效率按80%计算,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核算。汽车的安全气囊内有叠氮酸钠(NaN3)或硝酸铵(NH4NO3)等物质。项目采用安全气囊引爆装置在单独的操作间引爆气囊;引爆过程会产生的气体主要是氮气。此外,气囊引爆过程会释放出的少量粉状物质,公司在处理过程中不定期进行引爆,引爆时间避开了午间、夜间且在密闭的引爆装置中进行引爆,则废气产生量微少。(3)废油液回收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废油液抽取和残留于油箱内的燃油挥发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报废机动车上残有一定量的燃油,在后期的拆解过程中,对各类废油液进行封闭抽取,抽取后采用封闭罐体进行储存,在油液抽取系统置入、拔出容器的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外排。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安装风扇等措施,少量挥发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逸散。制冷剂挥发的非甲烷总烃:项目回收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中制冷剂主要为R134a,采用密闭式制冷剂回收装置对制冷剂进行回收,收集过程使用装置和管线均处于密闭状态,在制冷剂的收集过程中,仅在连接、储存过程中会有少量制冷剂通过管线、阀门等以无组织形式释放到环境空气中,泄漏出来的制冷剂的量非常小,对周围的环境也很小。项目无组织排放有未收集到的切割粉尘、废油液和制冷剂回收过程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安装风扇等措施,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控点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1)初期雨水:技改后厂区初期雨水自流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用泵将雨水抽入到本厂建设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絮凝+气浮”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3t/h)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仙游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2)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主要污染物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NH3-N、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仙游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在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下,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昼间标准。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固体物质,其中大部分以目前的技术水平是可利用的,即作为本项目的产品,在厂区内分类收集后直接出售给相关回收单位再生利用,不在厂区内进行进一步拆解加工。其余不可利用的为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职工生活垃圾。(1)可回收利用固体物质:技改后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可利用的固体物质主要包括钢铁、有色金属、橡胶、塑料、玻璃等,根据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物料组成表可知,产生量为17927.5t/a,在厂区内产品仓库分类收集暂存后直接外售处置,(2)一般工业固废:技改后拆解出不可利用的固废产生量为25.8t/a,委托有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质单位处置。(3)危险废物:①废油液:废油液产生量为10.2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199-08,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委托福建金榕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②废铅酸蓄电池:废蓄电池产生量为82.5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4-49,单独贮存在专用容器内,委托莆田梯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回收。③废尾气净化催化剂(三元催化剂):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在厂内暂存时,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委托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④废弃线路板电子元器件、电容器:产生量为31.875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5-49,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委托泉州飞龙宏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处置。⑤制冷剂:回收后置于专用密闭钢瓶中,在厂区内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⑦污水站油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⑧废活性炭:本项目拟设“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于废油液回收和制冷剂回收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4)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运营期地下水、土壤影响:本项目在做到地面防渗跟踪监测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均提出有效可行的控制预防措施前提下,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6、运营期生态影响:本项目不涉及。

  7、运营期电磁辐射影响:本项目不涉及。

  8、运营期环境风险:项目 Q 值∑=0.292,根据导则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只需要进行简单分析。企业已设有1个200m3应急池,洗消废水可通过管道排入应急池内暂存,暂存后处理达标排放;危废间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设置,已做好“防风雨、防盗、防渗漏”措施,集液沟、配备了照明设施,危险废物由专门的容器分类收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分开堆放;危废间门口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企业落实了台账制度,台账在危废间门口悬挂,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企业应每日检查及巡查的方式,加强环保设备的管理及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出现异常状况的设备,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消除安全隐患,将事故发生概率降至最低。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0日 (5个工作日)

人:审批股

话:0594-8588208

真:0594-6762077

通讯地址:仙游县行政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