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蒋宅口大厦保安服务项目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12/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蒋宅口大厦保安服务项目采购公示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中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2124889
二、询价书名称:蒋宅口大厦保安服务项目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根据附件要求报价。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根据附件要求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0:58:29(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2: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2年12月29日 12: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徐扬
联系电话:010-82256540
采购单位:中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26日 10:58:29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610905000000 | 后勤保障服务通用物料 | 每年 | 1.0 | 5.0 | 2023-01-01 00:00:00.0 |
1.1项目简介:蒋宅口中煤大厦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1层,室外停车场1处,为办公楼,少量空间用于食堂。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第一章询价公告2022年12月询价单位:中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蒋宅口大厦保安服务项目询价文件
文件递交1.5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1.4服务地点: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1.3服务期:一年(2023年全年)1.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保安人员负责服务区域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保卫工作,对两座大厦及周边区域进行巡检,对外来人员及车辆的检查、登记、通报,对两座大楼及周边区域进行全天候安防监控,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维护甲方安全秩序。
联系人:徐扬名称:中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询价人联系方式(报名文件收件信息)根据询价人通知时间进行价格谈判。开标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文件及扫描件邮寄给制定联系人。
乙方: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甲方:中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电话:010-82256540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23号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保安服务,乙方派驻保安人员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保卫工作,对两座大厦及周边区域进行巡检,对外来人员及车辆的检查、登记、通报,对两座大楼及周边区域进行全天候安防监控,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维护甲方安全秩序。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全权负责甲方保安服务,并对甲方负责。二、服务方式蒋宅口中煤大厦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1层,室外停车场1处,为办公楼,少量空间用于食堂。一、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地址:
上述人员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无皮肤病及传染性疾病或急慢性病史、高血压、心脏病.退伍军人不低于10%。消防中控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身高1.75米。内保人员:年龄18至35周岁,身高1.80至1.85米,身材匀称,形象良好。外保人员:年龄18至35周岁,身高1.75至1.80米。1.服务人数:内保3人(含队长1名),外保7人,消防中控2人。三、服务人员的数量、人员安排、合同期限
甲方负责提供住宿、工作器材、精致工装,并按内部制度提供用餐补助;乙方为每位保安人员统一配备甲方认可的保安人员制服两套、黑色三接头皮鞋1双并定期更新,黑色工袜每月每人2双。合同价款包含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福利、劳动保险、普通工装费、管理费、耗材费、车辆使用费、保险费、交通费、税金以及办公费等费用。1、本合同含税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其中不含税价格元(大写),税率%,税金元(大写),税金按国家税收法律政策规定的税率计算,若合同执行期间,遇国家政策调整发票税率,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同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四、服务费用及支付3.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人员安排:乙方向甲方派驻保安人员实行综合工时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班,甲方按照实际用人情况支付应急服务费,保证保安人员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4月度结算费用=月度应付款额-违约考核款+应急服务费2.3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每月按时支付员工工资。2.2本合同付款采用按月度付款方式。乙方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结算资料送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毕,乙方开具结算费用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后15日内支付上个月结算费用的100%。2.1本合同无预付款,采用月度付款,到期清算的结算方式。2、合同款支付: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服务情况、人员出勤情况等扣减服务费;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排班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应急服务费。
五、管理要求甲方按照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外保岗位元/月/人、内保岗位元/月/人、消防中控岗位元/月/人,甲方随业务增减情况合同期内人员时,按照此标准支付费用。3、服务费调整2.7应急服务费据实发放。2.6违约考核款是指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所(详见附件)发生的违约考核扣款。2.5月度应付款额是指按照合同总价除以合同期限计算出的平均每月付款金额(含税),计算公式:月度应付款额=年度合同金额÷12个月=元。如有乙方在现场实际服务人员数量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岗人数,则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计算出缺岗人员每天应支付的工资,在每月付款时按照缺岗人员数量及天数予以扣除。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5.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治安人员进行检查,有权对违规或不称职治安人员提出处罚、调换或辞退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如乙方治安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违约经济处罚。4.乙方应保证在甲方工作的秩序,配置足够的服务人员数量。服务人员离开工作地点应办理请假手续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3.乙方服务人员要遵守并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维护甲方的利益,保障甲方的财产安全。2.乙方服务人员上岗必须按要求着装(关键岗和巡逻人员配对讲机),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文明执勤、保守机密。1.乙方完全接受甲方按合同约定对其进行服务考核、扣款。
5.有权撤换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并不得重返岗位,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负。4.有权对乙方保安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并监督最终验收。3.有权检查和审查乙方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记录,有权参加所有与合同约定范围的有关会议。2.有权要求乙方对没有相应资质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撤换。1.检查乙方安全管理体系及实施情况。负责对乙方保安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负责为乙方提供住宿及办公场所。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如有人为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甲方按照内部制度向乙方员工发放餐费补贴。
4.配合完成北京市公安系统对甲方的各项保安要求。3.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考核办法及其管理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的考核。2.乙方按照甲方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全年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在节假日值班时必须保证值班人员的充足。1.负责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黄寺大厦、鼓楼外大街23号龙德行大厦(含自带停车场)及楼宇外侧临街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6.乙方所提供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工作、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人员,甲方有权责令退换。
10.乙方必须遵守《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第112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国家治安相关规定、甲方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新法规颁布导致上述制度被废除的,以新制度为准。9.乙方负责做好与属地派出所、公安局及涉及主管业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8.乙方应根据合同做好保安工作,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完成达标、评级、创优等及相应责任区保洁工作。7.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设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服从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的指挥管理。6.乙方必须熟悉和执行甲方管理相关标准。5.根据甲方设置的岗位调整或补充足够的人员。
16.协助配合处理特殊天气、水管爆裂、火警、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15.配合进行冬季扫雪铲冰以及夏季防汛工作。14.乙方应保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严禁脱岗、脱哨,不得擅自离开本职岗位;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所有治安人员全部参与处置,休息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返岗。应对突发事件是,甲方有权要求安排足够应急人员进行24小时待岗。13.乙方应根据项目的具体人员要求、特点和性质及甲方要求,选送合格的人员担任工作。12.乙方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保卫、人员登记、临街车位管理、反恐维稳、应急处突、救援管理工作,并及时处理甲方安排的突发紧急事项。11.乙方应积极主动接受甲方对保安服务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
22.乙方应采取必须的劳动保护措施,负责职工的劳动保险和工伤事故的处理。必须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1.乙方所提供的保安服务人员年龄必须符合甲方的人员配置要求。20.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保安服务人员应是经培训合格,并具有相应岗位的资质(指经过国家正规培训获得的相关证书文件)、具有保卫经验,并能熟练开展工作。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指派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能通过年度考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人员,直至合格为止。19.乙方需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对保安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同时,需符合北京市公安局应急演练验收达标。18.乙方负责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应急任务。17.乙方应为所有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28.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27.乙方必须有一套经甲方确认的、完整的、具有适应现代管理机制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要统一纳入甲方的安全生产、武装、消防指挥系统中,统一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接受甲方对保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26.乙方做好事故预想,进行危险源辩识,制定并执行各种预案和各项反事故措施,定期组织反事故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档案。25.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4.乙方各项业务应满足甲方上级督查、暗查暗访等工作的要求。23.乙方所派人员必须具备公安系统的备案、政审。
1.在履约期间,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权益,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若违反本合同任何之约定,包括本合同的附属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赔偿金包括实际损失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八、违约责任32.乙方必须保持队伍的稳定性,乙方1年内换人率不得高于30%(年内指服务合同期开始之日起一年内),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并不担负任何赔偿。31.乙方负责对其配备的服装、工器具进行维护、维修、保养、更新,确保干净整洁,结实耐用。30.乙方必须对所提供人员严加管控,若对甲方企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乙方责任。29.乙方所用人员应与乙方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交纳社保,乙方所用人员经过市级医院的体检并出具身体健康体检证明和职业病专项检查,并出具合格证明,报甲方备案。
九、不可抗力6.乙方应提供合同中要求的人员资质证书,如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时,乙方应提供培训、考评的过程相关资料,并负责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如因乙方提供的人员资质证书无法通过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乙方违约进行考核。5.在服务经营期间,乙方及其雇员应爱护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害应按市价进行赔偿。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及其雇员应无条件退出甲方场地、场所,交还相关设施、设备及物品,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4.在服务经营期间,乙方应按时向其职工及雇佣工作人员发放工资及劳务费、运营费,如因拖欠工资及劳务费、运营费造成上访事件或法律事件牵连甲方,影响到甲方声誉和其他权益的,乙方的服务费应按总服务价的20%下浮收取,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服务费用,用于支付工资、劳务费及其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3.在服务期间,如乙方职员及雇佣工作人员或车辆司乘人员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由乙方处理,如因懈怠处理造成上访事件或法律事件牵连甲方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在履行服务合同期间,乙方对其服务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服务期间造成甲方、乙方人员及第三人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其责任应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受上述因素的追诉执行,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5、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4、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本合同另一方,以减少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15天内提供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因迟延履行本合同而遇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或者持续发生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
6.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则甲方认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5.甲方无故拖欠月度付款后的15日,保安服务费经乙方催缴仍不支付,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应责任。乙方无故拖欠保安人员工资、奖金、劳保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从合同款中支付保安人员相应的欠款。4.试工期内乙方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因乙方服务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乙方保安人员无故不服从甲方指挥、调度、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或解除合同。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除本合同约定情形外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达成书面协议,在书面变更或者解除协议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十一、争议的解决7.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D甲方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考核,一年内(12月内)扣罚金额超过年度付费十分之一的。C发生因人力不足或服务能力不足造成治安、维稳工作不及时累计三次及以上的;B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机械、设备、设施损坏事故一次及以上的;A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重伤或死亡一人次及以上事故的,乙方人员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的情况除外;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十二、合同生效2.2法院要求解除合同。2.1双方接受解除合同;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1.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附件本合同及附件一共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十四、合同份数十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合同的方式加以确认。2.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日常运行工作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附件1:签字页(此页无正文)附件3:考核条款(详见技术文件)附件2: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附件1: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中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 乙方: |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 地址: | ||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邮 箱: | 邮 箱: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 号: |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1.项目名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保安外委服务项目一、承包项目乙方:甲方:中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部
3.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含施工机械设备);1.不发生人员轻伤、重伤及人身死亡事故;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目标3.安全管理范围:项目所在地全区域范围2.项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黄寺大厦、鼓楼外大街23号龙德行大厦
9.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8.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7.不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事故;6.不发生突发事件、安全事件迟报、漏报、瞒报情况;5.不发生恶性事故;4.不发生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一般交通事故;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执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如有内容重复者以标准高者为准,同时跟踪最新版标准执行)
2.乙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任职资格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装备。1.乙方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责任。四、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8.中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发执行的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国家有关部、委、各级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定、制度。6.《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1)有关生产项目安全管理等乙方必须遵照执行的规程制度。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下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落实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事宜。1.对乙方安全资质进行监督审查,检查相关资料。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项目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联系电话:)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联系电话:)共同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8.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损失,除承担损失外还将追究乙方相关责任。7.发生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害,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6.发生由于乙方责任被的认定为事故的,除按有关处罚规定进行考核,甲方保留法律、法规、规定的追诉权。5.甲方负责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乙方应积极配合,对查出的问题,乙方应抓好落实。4.负责监督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服务区域内有关消防、电力设施保护等情况的介绍。
5.乙方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规考试,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工作人员应经安规考试合格后上岗。4.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3.乙方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文明生产、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2.乙方项目负责人是本合同范围内安全、职业健康与文明生产管理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乙方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和甲方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文明生产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1.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安全责任,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乙方必须实施安全、职业健康风险预控监督管理,并依据项目风险的大小,监督审核施工单位编制作业过程的危险源辨识清单和控制措施。10.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如确实需要拆除、移动的、必须经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移动;乙方人员擅自拆除、移动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9.由于乙方人员责任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8.乙方工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工作环境、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报甲方管理部门。7.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甲方更改。6.乙方人员更换后,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工作岗位。乙方新增工作人员必须向甲方提出申报,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出现习惯性违章行为。
1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16.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应承担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工伤、意外伤害保险。15.乙方应采取各种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1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甲方有关规程、规范、规定,经检查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相关条款时,按照规定执行处罚。1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上级单位及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对工作现场的安全、职业健康、文明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2.乙方必须按规定为工作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乙方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承包项目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承包项目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职业健康和文明生产管理责任。八、其他约定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七、违约责任18.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戴工作标志,符合安规着装规定。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施工。
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5.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4.如对本协议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通过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甲方:中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乙方: |
签约人: | 签约人: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卖方:(以下简称乙方)买方:中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附件2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
1.情节轻微的,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第五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8.其它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合同履约期一致。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2.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扣罚乙方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1.蒋宅口中煤大厦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1层,室外停车场1处,为办公楼,少量空间用于食堂。(一)项目简介:二、保安服务要求本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对合同内容的补充与完善,报名人必须在满足合同与本章要求的基础上参与报名。一、项目名称:蒋宅口大厦保安服务项目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报名方应提供保安人员12名(含内保3人、外保7人、消防中控2人),合同签署后询价方有权要求报名方增减人员,报名方应无条件配合,增减人员后费用变化根据“分项报价”进行计算;报名方根据询价方的要求制定具体的人员编制方案,派驻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需更换,应征得甲方同意。(二)人员要求:4.报名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与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保安人员缴纳行业内要求的各类保险。3.报名方不得向第三方转包、分包管理责任。2.服务形式:委托服务。保安人员负责服务区域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保卫工作,对两座大厦及周边区域进行巡检,对外来人员及车辆的检查、登记、通报,对两座大楼及周边区域进行全天候安防监控,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维护甲方安全秩序。
3.保安人员经具备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上述人员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无皮肤病及传染性疾病或急慢性病史、高血压、心脏病.退伍军人不低于10%。消防中控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身高1.75米。内保人员:年龄18至35周岁,身高1.80至1.85米,身材匀称,形象良好。外保人员:年龄18至35周岁,身高1.75至1.80米。2.保安人员要求:
(三)工作范围:8.在保安服务过程中,因保安人员过失,公司财产丢失的,由提供保安服务的公司负责赔偿。7.保安人员要遵守和执行保安行业制度及公司有关制度。6.保安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终于职守,在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保护职工安全。5.夜间需要至少两次以上的巡视工作,以水、电、气为主并有相关记录及巡点部位签到记录。4.保安人员执行勤务时,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持有保安人员工作证件。
4.乙方应为每位保安服务人员统一配备甲方认可的保安人员制服两套、黑色三接头皮鞋1双,黑色工袜每月每人2双。3.在法律范围内完成甲方要求协助的其他工作。2.协助配合物业处理特殊天气、水管爆裂、火警、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1.配合进行冬季扫雪铲冰以及夏季防汛工作。(四)对报名方的其他要求: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确定,现场踏勘联系人:谷晨,010-84293416
考核标准询价方指定部门负责同乙方进行业务对接及考核管理,以下考核标准作为合同附件执行。三、保安服务考核7.甲方将为保安服务人员提供住宿条件,根据公司制度发放餐厅用餐补助。6.乙方应负责办理保安服务人员保安上岗证、在京务工的就业证、居住证等各种证件。5.如因保安服务人员离职、享受探亲假或请事假,而出现缺编的现象,乙方应在3日内补齐,且缺编人员不得超过2人。
序号 | 考核项目 | 服务费扣减标准 |
1 | 乙方所有服务人员须按要求持证上岗,乙方服务人员无证上岗或虚假证书 | 1000元/人/次 |
2 |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到岗到位,一天内发现多次未到岗到位加倍核减。 | 500元/人/次;1000元/人/次 |
3 | 乙方保安人员班前饮酒,进入生产现场吸烟、打牌、睡岗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 500元/人/次 |
4 | 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时文明有序,发生辱骂、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考核,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 5000-10000元/人/次,不包含物品赔偿费用 |
5 | 乙方在遇有治安、维稳、火灾隐患时未及时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消除隐患。 | 10000-50000元/人/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惩处。 |
6 | 保安队长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开现场。 | 2000元/人/次 |
7 | 乙方保安人员要服从甲方现场指导和监督,发生不服从、辱骂等不文明现象。 | 1000元/次 |
8 | 乙方治安服务在现场巡视发现异常后,未及时向甲方工作人员通报。 | 10000元/次 |
9 | 必须保持队伍的稳定性,乙方1年内换人和流失率不得高于 30% (年内指询价方正式发函确定的要求报名方入场之日起一年内 )。 | 换人率每高出1%扣罚乙方 10000 元。 |
10 | 乙方所有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如发现违章、违规者,按询价方公司内部有关考核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 500元/人/次 |
11 | 乙方所有保安人员年龄结构必须严格遵守本规范要求 | 10000 元/人/次 |
12 | 乙方保安人员退伍军人比例必须遵守本规范要求 | 10000 元/人/次 |
13 | 交接班不到位的,内容不清,记录不全 | 100元/次 |
14 | 乙方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人员私自调动人员 | 10000 元/人/次 |
15 | 保持保安员宿舍卫生清洁 | 200元/次 |
16 | 上岗期间,不按要求着装 | 200元/人/次 |
17 | 未进行定期巡逻的 | 2000元/次 |
18 | 因执勤不力或疏漏发生外来人员入楼事件的 | 10000元/次,同时价赔偿失物。 |
19 | 由于队长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 10000元/次 |
20 | 由于保安员违反规定,造成集团办公室强烈投诉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 10000元/次 |
21 | 在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未按要求进行先期处理和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 50000元/次 |
22 | 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失误,使公司在名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受到损失或造成影响 | 50000元/次 |
致:中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章报名文件格式本制度解释权归属甲方。本制度的具体考核人员为甲方专业人员。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违纪、玩忽职守或是甲方认为不能胜任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从速撤换,因推诿而延误治安工作的,每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元并且从甲方下达换人之日起不再承担被更换人员的费用。除上述内容外,另有以下规定:
2022年12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华信中安(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公章)注:单位:人民币元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蒋宅口大厦保安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服务询价项目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总报价(含税,增值税税率为)参与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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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报价(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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