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台县扶贫办公室植保无人机、无人机保障车采购
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现将关于凤台县扶贫办公室植保无人机、无人机保障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单位:凤台县扶贫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凤台县扶贫办公室植保无人机、无人机保障车采购
项目
三、采购预算:124.86万元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安徽农嘉航施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为发挥凤台县“全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县”技术优势,帮助石台县组建一支由12架无人机和3台无人机保障车组成的“扶贫植保无人机飞防大队”,以达到提升石台县农林作物病虫害防治现代化水平,提高产品品质的生态保护扶贫目标。根据《凤台县扶贫帮扶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精神,邀请 安徽农嘉航施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进行供货。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六、公示期限: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7年 06月22日至2017年 06月28日)。任何供应商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4-8889718)和凤台县扶贫办反映(联系电话:17754008622)。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获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凤台县扶贫办公室
2017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