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限额以下施工企业供应商预先采购(项目编号:2023-JL01-G1117)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01-g111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1
公告正文
某单位限额以下施工企业供应商预先采购
项目编号:2023-JL01-G11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限额以下施工企业供应商预先采购招标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某单位限额以下施工企业供应商预先采购
   项目编号:2023-JL01-G1117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丰台区、平谷区、昌平区
2.3 合作期限:自《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内,根据工程情况,每年1签。
2.4招标范围:
某单位限额以下施工企业供应商预先统采项目,包括投资400万元(不含)以下的各类新建、改造、维修、装修等工程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建及市政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资质企业二级及以上,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业绩、未列入地方和军队黑名单,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等。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 年12月6日至 2023年 12月12日(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携带如下资料(格式见附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采购项目报名申请登记表。
4.2获取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标书发售)、赵助理(项目负责人)
办公电话:010-66461764
移动电话:15901233591、19910135931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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