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昆古驿道(怀化段)自驾游文旅体专项规划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1-19
采购合同编号 : /
采购人(全称): 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和而不同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京昆古驿道(怀化段)自驾游文旅体专项规划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京昆古驿道(怀化段)自驾游文旅体专项规划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430212
4、采 购 方 式 :竞争性磋商
5、项 目 内 容 :全面调查古驿道沿线历史遗存、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物古迹、各级旅游景区等资源,在衔接古驿道所在区域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围绕古驿道的设施提升、遗产活化利用、文旅产业发展等方面统筹规划,形成示范效应,构建“怀化古驿道”品牌。
二、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480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肆拾捌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周期 | 金额 |
包1 | 京昆古驿道(怀化段)自驾游文旅体专项规划 | 京昆古驿道(怀化段)自驾游文旅体专项规划 |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 | 480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专家评审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规划成果初稿汇报后,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后,15个工作目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规划初稿修改后,提交规划终稿,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后,15个工作目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规划成果通过评审后,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15个工作目内,支付合同余款10%。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 叁 份,乙方 贰 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12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乙方:和而不同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建平 法定代表人:赵桐
委托代理人:张家铭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17375585677 电话:15005903255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怀化体育中心3层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
东路1号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研发
中心园区B楼14层12单元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帐 号:J3910020136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