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3012023000386
二、项目名称:富士内窥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赋川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46号1栋5层23号 | 6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赋川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富士内窥镜EG-760Z维保 | 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耗材除外),如果在自然损耗以及按照国家要求清洗消毒的方法下发生故障,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维修并更换全新原厂配件。 | 1、供应商指定服务工程师为采购人提供每月1次巡检,每季度提交一次纸质/电子巡检报告。 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对本项目设备的使用、清洗和保养方法提供每年1次院内培训。 3、供应商提供每年1次周边仪器除尘清洁服务(周边仪器是指本项目范围清单内的配套仪器)。 4、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耗材除外),如果在自然损耗以及按照国家要求清洗消毒的方法下发生故障,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维修并更换全新原厂配件。 5、供应商派遣不低于两名维修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维修。维修工程师接受过本项目设备生产厂商专业维修培训,并持有有效合法的修理资质证书(提供修理资质证书复印件),维修设备过程中造成不良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6、供应商在维修设备需要更换的配件,为本项目设备同型号原厂全新配件。 7、如果采购人在属于本项目内所列的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供应商需保证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原厂同型号的备用设备,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及安全性。 8、供应商派遣至少一名本项目设备生产厂商培训合格的服务工程师(持有设备生产厂商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负责内镜巡检和清洗保养培训工作。工作日设备发生故障,服务工程师保证在6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并提供每周24小时×7天的电话支持服务。 9、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设备生产厂商服务维修授权,且授权期限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供应商每年向采购人提交维保服务报告。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的要求及单一来源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 87,000.00 |
1-2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富士内窥镜EG-760R维保 | 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耗材除外),如果在自然损耗以及按照国家要求清洗消毒的方法下发生故障,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维修并更换全新原厂配件。 | 1、供应商指定服务工程师为采购人提供每月1次巡检,每季度提交一次纸质/电子巡检报告。 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对本项目设备的使用、清洗和保养方法提供每年1次院内培训。 3、供应商提供每年1次周边仪器除尘清洁服务(周边仪器是指本项目范围清单内的配套仪器)。 4、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耗材除外),如果在自然损耗以及按照国家要求清洗消毒的方法下发生故障,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维修并更换全新原厂配件。 5、供应商派遣不低于两名维修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维修。维修工程师接受过本项目设备生产厂商专业维修培训,并持有有效合法的修理资质证书(提供修理资质证书复印件),维修设备过程中造成不良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6、供应商在维修设备需要更换的配件,为本项目设备同型号原厂全新配件。 7、如果采购人在属于本项目内所列的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供应商需保证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原厂同型号的备用设备,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及安全性。 8、供应商派遣至少一名本项目设备生产厂商培训合格的服务工程师(持有设备生产厂商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负责内镜巡检和清洗保养培训工作。工作日设备发生故障,服务工程师保证在6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并提供每周24小时×7天的电话支持服务。 9、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设备生产厂商服务维修授权,且授权期限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供应商每年向采购人提交维保服务报告。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的要求及单一来源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 148,200.00 |
1-3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富士内窥镜EC-760R-V/M维保 | 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耗材除外),如果在自然损耗以及按照国家要求清洗消毒的方法下发生故障,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维修并更换全新原厂配件。 | 1、供应商指定服务工程师为采购人提供每月1次巡检,每季度提交一次纸质/电子巡检报告。 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对本项目设备的使用、清洗和保养方法提供每年1次院内培训。 3、供应商提供每年1次周边仪器除尘清洁服务(周边仪器是指本项目范围清单内的配套仪器)。 4、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耗材除外),如果在自然损耗以及按照国家要求清洗消毒的方法下发生故障,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维修并更换全新原厂配件。 5、供应商派遣不低于两名维修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维修。维修工程师接受过本项目设备生产厂商专业维修培训,并持有有效合法的修理资质证书(提供修理资质证书复印件),维修设备过程中造成不良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6、供应商在维修设备需要更换的配件,为本项目设备同型号原厂全新配件。 7、如果采购人在属于本项目内所列的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供应商需保证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原厂同型号的备用设备,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及安全性。 8、供应商派遣至少一名本项目设备生产厂商培训合格的服务工程师(持有设备生产厂商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负责内镜巡检和清洗保养培训工作。工作日设备发生故障,服务工程师保证在6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并提供每周24小时×7天的电话支持服务。 9、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设备生产厂商服务维修授权,且授权期限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供应商每年向采购人提交维保服务报告。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的要求及单一来源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 173,400.00 |
1-4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富士内窥镜ED-530XT维保 | 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耗材除外),如果在自然损耗以及按照国家要求清洗消毒的方法下发生故障,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维修并更换全新原厂配件。 | 1、供应商指定服务工程师为采购人提供每月1次巡检,每季度提交一次纸质/电子巡检报告。 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对本项目设备的使用、清洗和保养方法提供每年1次院内培训。 3、供应商提供每年1次周边仪器除尘清洁服务(周边仪器是指本项目范围清单内的配套仪器)。 4、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耗材除外),如果在自然损耗以及按照国家要求清洗消毒的方法下发生故障,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维修并更换全新原厂配件。 5、供应商派遣不低于两名维修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维修。维修工程师接受过本项目设备生产厂商专业维修培训,并持有有效合法的修理资质证书(提供修理资质证书复印件),维修设备过程中造成不良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6、供应商在维修设备需要更换的配件,为本项目设备同型号原厂全新配件。 7、如果采购人在属于本项目内所列的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供应商需保证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原厂同型号的备用设备,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及安全性。 8、供应商派遣至少一名本项目设备生产厂商培训合格的服务工程师(持有设备生产厂商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负责内镜巡检和清洗保养培训工作。工作日设备发生故障,服务工程师保证在6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并提供每周24小时×7天的电话支持服务。 9、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设备生产厂商服务维修授权,且授权期限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供应商每年向采购人提交维保服务报告。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的要求及单一来源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 191,4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为兵(采购人代表) 、 彭世丽 、 张维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项目预算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算基数下浮4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41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督机构:自贡市财政局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0813-2110917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自贡部分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及业务联系人:自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自井区檀木林大街19号
联系方式: 15609000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呇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自贡市沿滩区龙乡大道82号综合大楼4号电梯3楼
联系方式: 177904645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女士
电话: 17790464546
四川呇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