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fjjf[gk]2020026
预算金额1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刘会锦0591-87580737
公告正文
2020年度信息化设备维保服务(信息系统关键设备、备份存储及相关设备)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JF[GK]2020026 作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6-29 09:44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福建省凯特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JF[GK]20200262020年度信息化设备维保服务(信息系统关键设备、备份存储及相关设备)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20602 硬件运维服务 硬件运维服务 1 国内 1750000 1750000 详见技术商务部分 详见技术商务部分
合计: 1750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伍万元整(¥175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提供服务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甲方的《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严格按照甲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响应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50 合同签订后
2 50 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后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乙方提供实际运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甲方工作的实际需要,该合同内设备的实际维保时间未到2020年12月31日的,则双方最终维保费用结算扣除。未实际执行的维保费用(以月份为整数单位进行结算)

10、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响应或完成响应维保服务的,视为违约。 每违约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但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若乙方违约次数达到叁次(含)以上,或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15天(含)以上仍不能完成相应的维保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相应扣减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10.2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合格,不能有效排除本合同项下维护服务内容所涉及故障,致使甲方不得不请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未付合同款中扣除。10.3在维护过程中,因乙方工作人员重大过失致使机房设备被损坏无法修复的,乙方应当负责向甲方提供同品质同规格的设备,并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状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乙方行为所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受限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解决期限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果超出该期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项目维保设备清单提供相应保修及维护保养外,乙方还需提供以下服务: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数据中心核心系统运行情况,针对于网络及安全设备需提供5x8小时现场值守服务及7x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 (1)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根据设备运行需要做到电话以及远程技术支持服务15分钟响应、重大故障1小时现场支持响应,普通故障4小时现场支持响应。提供包括设备运行维护,口令修改,设备配置调整,设备硬件巡检等服务支持,驻场人员不得少于3人。 (2)服务承诺:针对设备提供一年的原厂商现场技术支持服务、1年的原厂硬件保修及优化调整服务,并提供详细功能说明及操作说明,以及必要的安全性、正确性测试;要求提供原厂保修的,乙方须承诺提供原厂售后服务,要求提供第三方保修的, 乙方须承诺提供的是第三方售后服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与承诺不一致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3)软件升级支持:配合甲方配置和优化硬件系统,迅速、及时提供包括缺路修正、补丁、微码升级和更新等软件支持。 (4)故障处理:针对物理故障引起的响应服务,乙方做到电话以及远程技术支持服务15分钟响应、重大故障1小时现场支持响应,普通故障4小时现场支持响应。提供故障诊断,故障处理,系统恢复,数据备份等服务支持。(5)应急支持:针对以下任务引起的响应服务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与其他技术支撑单位密切配合,做好处置预案,安排相关技术人员7*24小时现场支持响应直至任务结束。a、福建省市场监管信息软硬件系统上线、升级、维护等: b、重大活动安排技术支撑: c、台风、洪涝、高温天气等应急支撑; d、系统故障应急处置维保期内,任务人员安排若不起过60人/天(含节假日) ,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 (一)、实施要求1、运维管理要求。由甲方履行对本项目运维服务外包工作质量的检查和监督职责。乙方应按照项目管理的方法,需在常驻人员中指定一名项目经理全职常驻省市场监管负责行使管理职责,接受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依据省市场监管有关规定做好承担的运维工作。2、资产保管要求。乙方具有承担保管运维范围内全部资产的义务,并根据省市场监管有关规定签署《信息化资产保管协议》 ,编制固定资产保管清单,严格按照资产清单进行规范管理,对所维护的硬件、软件的变更及时进行更新登记,包括流程图,线路图、系统图、设备清单等文档记录:对资产的遗失、损坏应该承担赔偿责任。3、文档管理要求。乙方需要根据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和特点,做好运维过程的所有文档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包括各种形式的服务总结、工作汇报、技术方案以及往来的传真、邮件等,每个季度汇总一次,按照相关要求装订成册,提交给省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必须服从省市场监管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按照省市场监管有关规定签署《信息安全协议》 。对因工作疏失出现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事故,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惩处。 5、人员管理要求。乙方根据省市场监管的有关工作制度,如作息时间、着装、考勤制度、重大活动保障制度、应急事件管理规定等,制定有关规范对常驻省市场监管的技术人员管理,乙方投标文件与省市场监管有关工作制度不一致的,以省市场监管工作制度为准。6、绩效考核要求。乙方应该依据招标文件,以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产品为工作目标,建立工作规范、服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等。a、合同生效后,甲方依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乙方上门保修响应时间、修复时效、维保结果、故降品返修或更换等环节进行能力测评,依照保修次数逐项进行绩效考核。b、乙方派驻人员应具备系统集成项目建设或维护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将相关人员资质材料报甲方; c、乙方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单位考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要求,服从甲方统筹调配。7、其他要求。乙方对运维设备的关键参数更改应事先征得省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同意,并做好更新登记工作;非正常上班时,遇有紧急情况,乙方的派驻人员接通知后应在半小时内到达维保地点;遇有应急处理情况,乙方应保证提供7×24小时服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 福建省凯特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F区5号楼17层
单位负责人: 黄培惠 单位负责人: 张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刘会锦
联系方法: 0591-87580737
联系方法: 1355944888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市温泉支行
账号: 账号: 116030100100172253

签订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签订日期:2020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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