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航信东四噪声污染责任纠纷诉讼案律所选聘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发布/报名截止时间:2023-06-16
开标时间:2023-06-16
附件1 项目技术需求
1. 文档说明
本采购公告仅适合于东四噪声污染责任纠纷诉讼案项目,文档解释权归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 保密要求
未经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授权,任何方不得将本文档的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3. 案件情况
(1)案件情况:原告自 2017 年4月开始在东城区隆福寺街 127 号居住生活,被告坐落于该居所南侧,其产生噪声的污染源与二原告居所相距不过十米之远,被告公司噪声污染产生 24 小时不问断,致使二原告无法正常生活,身体及精神双重受损,且二原告自 2017 年开始就噪声污染问题分别向街道、物业被告单位、被告领导及 12345 热线、12369 热线反应,但至今被告的噪声污染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二原告的身体及精神由于长期被噪声污染侵扰,造成的伤害日益加重,现二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2)案件标的:
① 赔偿金 40 万元。
② 治理噪声污染源头或停止噪声污染的产生。
4.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接受公司委托,作为诉讼案件一审、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2)设计及论证诉讼方案;
(3)代为起草相关诉讼文书;
(4)代为提交、接受和转递与本案有关的诉讼文书;
(6)代为参加出庭、发表代理意见等相关诉讼程序;
(7)其他一审、二审诉讼涉及的工作。
5.服务方案实施要求(包括服务时间周期等)
中标后,服务团队需按照要求尽快了解清楚东四噪声污染责任纠纷诉讼案情况,确定清晰的诉讼思路,设计并论证诉讼方案,迅速启动诉讼工作,承担一审期间的诉讼相关工作。
6.产出的成果和验收标准
收到法院送达的终审判决
附件2:报价单
备注:
1.本次报价为“包干”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价格含税、材料费、人工费、
开标时间:2023-06-16
采购人 |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航信东四噪声污染责任纠纷诉讼案律所选聘 |
项目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中航信高科技产业园区 |
项目要求 | 详见附件附件1“项目技术需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需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需提供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证照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5.本项目不许分包和转包,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响应供应商应当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一年无不良执业记录。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8.响应供应商执业律师充足,团队稳定,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拥有多家分支机构; 9.响应供应商应当具有服务大中型企业经验,在北京地区具有噪声侵权责任纠纷的经验;(提供近2020年至今3份北京噪音相关纠纷合同) 10.响应文件准备完整,思路清晰,重点突出; |
服务要求 | 详见附件1 项目技术需求 |
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应包括: 1.报价单1份(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项目总价,费用应为含税价格,需包含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查询费等费用); 2.响应文件1份 (至少应包含营业执照、律所及服务团队介绍、业绩、资质证明材料等),均需加盖公章,装袋密封; |
报名参与方式 | 1.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6月16日周五10:00前,将报名邮件发送至lishuo3304@travelsky.com.cn抄送357155495@qq.com(工作日9:00-17:30)。 2. 报名邮件内容请写明:报名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电话、邮箱。 3. 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得递交响应文件。 4. 报名截止后会邮件通知竞价的具体地点。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 纸质竞聘文件送达时间:2023年6月16日周五14:00之前(工作日9:00-17:30); 2. 送达地址: (1)顺丰: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中国航信高科技产业园区西门; (2)闪送或亲自送达: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中国航信高科技产业园区东南门旗杆处; 3.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
评审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递交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当最低价报价相同时,根据邮件报名响应速度确定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 |
发票种类及内容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付款条件 | 1.合同签署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的50%; 2.二审判决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0%代理费。 |
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人 |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中国航信高科技产业园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57650148 |
附件1 项目技术需求
1. 文档说明
本采购公告仅适合于东四噪声污染责任纠纷诉讼案项目,文档解释权归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 保密要求
未经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授权,任何方不得将本文档的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3. 案件情况
(1)案件情况:原告自 2017 年4月开始在东城区隆福寺街 127 号居住生活,被告坐落于该居所南侧,其产生噪声的污染源与二原告居所相距不过十米之远,被告公司噪声污染产生 24 小时不问断,致使二原告无法正常生活,身体及精神双重受损,且二原告自 2017 年开始就噪声污染问题分别向街道、物业被告单位、被告领导及 12345 热线、12369 热线反应,但至今被告的噪声污染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二原告的身体及精神由于长期被噪声污染侵扰,造成的伤害日益加重,现二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2)案件标的:
① 赔偿金 40 万元。
② 治理噪声污染源头或停止噪声污染的产生。
4.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接受公司委托,作为诉讼案件一审、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2)设计及论证诉讼方案;
(3)代为起草相关诉讼文书;
(4)代为提交、接受和转递与本案有关的诉讼文书;
(6)代为参加出庭、发表代理意见等相关诉讼程序;
(7)其他一审、二审诉讼涉及的工作。
5.服务方案实施要求(包括服务时间周期等)
中标后,服务团队需按照要求尽快了解清楚东四噪声污染责任纠纷诉讼案情况,确定清晰的诉讼思路,设计并论证诉讼方案,迅速启动诉讼工作,承担一审期间的诉讼相关工作。
6.产出的成果和验收标准
收到法院送达的终审判决
附件2:报价单
序号 | 类型 | 价格(元) | 备注 |
1 | 诉讼案代理费 | | |
总计金额 | | |
备注:
1.本次报价为“包干”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价格含税、材料费、人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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