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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4月7日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延河综合治理延长县盖头坪、李家湾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716000
联系电话(传真):0911-2162705 邮箱:1462445862@qq.com
附件:
延行审城环发〔2024〕46号.pdf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716000
联系电话(传真):0911-2162705 邮箱:1462445862@qq.com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延河综合治理延长县盖头坪、李家湾防洪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延行审城环发〔2024〕46号 | 22024年3月29日 |
附件:
延行审城环发〔2024〕4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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