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云南烟草滇东南工商区域物流中心卷烟运输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1000.2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xzx20240030080001-033-11
预算金额1000.22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俊龙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

1.1项目名称:2024年云南烟草滇东南工商区域物流中心卷烟运输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IXZX20240030080001-033-1

1.3服务内容及要求:

1.3.1红河州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

1.3.1.1服务内容:供应商承揽的业务为采购方卷烟、物料(含软塑周转箱回收)等货物的运输业务,包括配送采购方卷烟、物料(含软塑周转箱回收)等货物。服务范围为:将货物从云南烟草滇东南工商区域物流中心配送至红河州范围内所有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客户的经营场所。

1.3.1.2服务要求:

1.3.1.2.1为了优质高效开展业务,供应商提供配送用车并安排持A2驾驶证且驾龄5年以上无重特大事故记录的人员及持C1以上驾驶证且驾龄5年以上无重特大事故记录的人员驾驶配送车完成干线和支线运输工作,并指定4名驾驶员负责驾驶采购方4辆卷烟访销配送车辆。

1.3.1.2.2供应商应满足采购方包括但不仅限于54辆车、约339000万支卷烟(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物料的业务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业务工作,以达到采购方目的。

1.3.1.3服务质量要求:

1.3.1.3.1供应商须独立完成业务,不得将本业务转交给第三方完成。

1.3.1.3.2供应商在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应确保车辆、货物的安全。

1.3.1.4服务地点:红河州各县(市)辖区内或采购方指定地点。

1.3.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1231日。

1.3.2云南省烟草公司文山州公司

1.3.2.1服务内容:供应商承揽的业务为采购方卷烟、物料(含软塑周转箱回收)等货物的运输业务。服务范围为:将货物从云南烟草滇东南工商区域物流中心配送至云南省文山市环城西路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1.3.2.2服务要求:

1.3.2.2.1为了优质高效开展业务,供应商提供配送用车并安排持A2驾驶证且驾龄5年以上无重特大事故记录的人员驾驶配送车完成干线运输工作。

1.3.2.2.2供应商应满足采购方包括但不仅限于5辆车、约80000万支卷烟(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物料的业务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业务工作,以达到采购方目的。

1.3.2.3服务质量要求:

1.3.2.3.1供应商须独立完成业务,不得将本业务转交给第三方完成。

1.3.2.3.2供应商在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应确保车辆、货物的安全。

1.3.2.4服务地点:云南烟草滇东南工商区域物流中心和云南省文山市环城西路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1.3.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1231日。

1.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000.22万元(含税)。

1.4.1红河州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预算898.3万元,实行全费用单价包干(含税),2024年含税最高限价单价为26.47/万支。该限价包括:包含5辆干线车辆、41辆支线车辆、4辆新能源车辆运行费用(修理费、燃油、车杂费、保险费,不含新能源车辆充电费)、采购方4辆卷烟访销配送用车驾驶、管理成本、合理利润、供应商所聘用人员人工成本、劳保用品费用、培训费、服装费、经济补偿金等全部费用。供应商的含税单价报价不能超过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其谈判将被否决。

1.4.2云南省烟草公司文山州公司预算101.92万元,实行全费用单价包干(含税),2024年含税最高限价单价为12.73/万支。该限价包括:包含5辆干线车辆运行费用(修理费、燃油、车杂费、保险费)、管理成本、合理利润、供应商所聘用人员人工成本、劳保用品费用、培训费、服装费、经济补偿金等全部费用。供应商的含税单价报价不能超过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其谈判将被否决。

2、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草商业企业物流业务外包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烟办〔202192号)中明确的“对用于保障生产经营和提供客户服务的重要物流设施、主要物流设备、核心物流系统,必须采取自建、自有的方式,由我方管理使用,数据归我方所有;关键物流岗位,必须由我管控,不得进行外包”。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云烟办〔2020121号)第四章十九条规定“国家局计划分配和从行业内全资子公司采购”,可以采取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结合红河州实际情况,本项目拟按照单一来源流程向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

3、拟定的唯一服务商名称、地址

3.1名称: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2地址:云南省弥勒市桃园路50号红河卷烟厂(原红烟商场)

4、公示期限

4.1公示期:202494日至20249105个工作日)。

4.2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以书面形式提出(须加盖提出异议方的单位公章,并经异议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由采购人进行答复。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5、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网站》、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内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示及公示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

地址:云南省弥勒市温泉路延长线

联系人:梁俊龙、郭琳、李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