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辅警体检项目(2023年度)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6.8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nbhswcs375
预算金额86.86万元
招标公司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招标联系人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时雄135865227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辅警体检项目(2023年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1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NBHSWCS375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辅警体检项目(2023年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68664
最高限价(元):86866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辅警体检项目(2023年度)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68664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拟对宁波市海曙区公安局辅警大队人员提供2023年健康体检服务,预计人数共计1784人,其中男性1321人,女性463人(已婚女性344人,未婚女性119人),详细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需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招标公告附件中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上述规定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供应商须承诺政府采购领域无商业贿赂行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政府采购领域无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1落实的政策:
2.1.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2.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2.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3响应文件制作:
2.2.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2.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2.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2.3.4本项目无需准备纸质响应文件。
2.3本磋商公告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4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5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6供应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方式: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
2.6.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3年8月31日(含)16: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薛家南路499号十一楼招标代理部;
拟在2023年8月31日16:00之后,2023年 9月1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6[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收件人:张时雄 联系方式:13586522726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6.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供应商安排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7关于分公司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分公司投标的,其单位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可直接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有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2.8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9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haishu.nbggzy.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2.10若本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尚书街8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罗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1987320
质疑联系人:虞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1987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薛家南路499号十一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时雄、蒲廷军、吕园英、张珊珊、陈美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885614
质疑联系人:邱科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03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
传 真:
联 系 人: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辅警体检项目(2023年度)(发布稿).doc
590.5K
提前情况说明.jpg
468.4K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辅警体检项目(2023年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1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NBHSWCS375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辅警体检项目(2023年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68664
最高限价(元):86866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辅警体检项目(2023年度)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68664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拟对宁波市海曙区公安局辅警大队人员提供2023年健康体检服务,预计人数共计1784人,其中男性1321人,女性463人(已婚女性344人,未婚女性119人),详细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需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招标公告附件中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上述规定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供应商须承诺政府采购领域无商业贿赂行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政府采购领域无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1落实的政策:
2.1.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2.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2.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3响应文件制作:
2.2.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2.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2.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2.3.4本项目无需准备纸质响应文件。
2.3本磋商公告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4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5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6供应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方式: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
2.6.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3年8月31日(含)16: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薛家南路499号十一楼招标代理部;
拟在2023年8月31日16:00之后,2023年 9月1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6[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收件人:张时雄 联系方式:13586522726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6.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供应商安排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7关于分公司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分公司投标的,其单位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可直接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有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2.8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9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haishu.nbggzy.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2.10若本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尚书街8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罗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1987320
质疑联系人:虞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1987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薛家南路499号十一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时雄、蒲廷军、吕园英、张珊珊、陈美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885614
质疑联系人:邱科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03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
传 真:
联 系 人: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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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辅警体检项目(2023年度)(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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