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济南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腊山主变电所外电源引入土建工程施
金额
6000.0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00.0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济南城市轨道交通 4 号线一期工程腊山主变电所外电源引入土建工程施
发布日期:2023-10-31
合同名称济南城市轨道交通 4 号线一期工程腊山主变电所外电源引入土建工程施发包人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人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工期120天
合同价款60000628元合同规模空元/㎡
工程项目地点济南市。合同签订时间2023-09-21
质量标准合格合同生效时间2023-09-21
违约责任(1)出现通用条款第 16.2.1 项第(4)目情形时,承包人每次向发包人支付 10 万元
违约金。
(2)承包人更换人员或实际进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人员不一致的,违约金标准详
见发包人相关管理办法。
(3)承包人承诺的主要机械设备不及时到位,扣以 1 万元/天/台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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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承包人按照结算价款的 3%
支付违约金。
(5)若承包人不按雇员劳动合同和政府有关规定支付雇员劳务工资、或不按分包合
同支付工程款、或不按采购合同支付材料设备供货商货款的,除非承包人有合理原因(需
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否则可认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立即停止向承包人支付应付的
款项,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损失。若因承包人延期支付分包工程价款而影
响工程进度或被媒体曝光的,除扣罚其当期进度款的 5%以外,承包人还须赔偿发包人损
失。
(6)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循发包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安全、质量、
进度、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存在违约的,执行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违约处罚。
(7)承包人未按照程序报验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 1000 元违约
履约担保
解决争议的办法(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支付担保/
其他内容/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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