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林大、创新港新建10kV电力管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6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林大、创新港新建10kV电力管道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林大、创新港新建10kV电力管道工程监理
2、最高投标限价:64万元,固定费率包干。(监理服务酬金总价计算方式:若实际工程量结算费用(结算费用=工程结算审定价*投标费率)大于中标监理费,最终费用按中标监理费结算;若实际工程量结算费用(结算费用=工程结算审定价*投标费率)小于中标监理费,则按实际工程量结算费用结算(结算费用=工程结算审定价*投标费率,投标费率=中标价/工程预算金额3800万元),超过此限价做废标处理。
3、工程规模:项目新建20*Ø200PE排管约1.6km、20*Ø200PE拉管约0.5km、12*Ø200PE排管约1.1km、12*Ø200MPP拉管约0.4km,新建C型直线井约34座(1.6*4.0*1.9)、C型三通井约16座(1.6*6.0*1.9)、C型四通井约13座(1.6*5.0*1.9),配套新建环网柜基础及接地约8座。
4、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南林大、创新港新建10kV电力管道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5、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乙级(含)以上。
2、总监资质:①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电力工程(含)以上资格;②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4月—2023年09月)投标人为投标项目总监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发包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三、报名方法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宁南雅苑四栋一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3年11月02日8:30至2023年11月08日17:30截止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24会议室(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白马大道111号)
3、递交投标人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资格审查办法
1、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2、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红、黄牌企业或总监投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5月—2023年10月)投标人为投标项目总监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在参与溧水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时,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
(9)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六、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要求:
1、未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的一律不予报名。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工
电话:025-57250910
代理机构: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3760782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林大、创新港新建10kV电力管道工程监理
2、最高投标限价:64万元,固定费率包干。(监理服务酬金总价计算方式:若实际工程量结算费用(结算费用=工程结算审定价*投标费率)大于中标监理费,最终费用按中标监理费结算;若实际工程量结算费用(结算费用=工程结算审定价*投标费率)小于中标监理费,则按实际工程量结算费用结算(结算费用=工程结算审定价*投标费率,投标费率=中标价/工程预算金额3800万元),超过此限价做废标处理。
3、工程规模:项目新建20*Ø200PE排管约1.6km、20*Ø200PE拉管约0.5km、12*Ø200PE排管约1.1km、12*Ø200MPP拉管约0.4km,新建C型直线井约34座(1.6*4.0*1.9)、C型三通井约16座(1.6*6.0*1.9)、C型四通井约13座(1.6*5.0*1.9),配套新建环网柜基础及接地约8座。
4、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南林大、创新港新建10kV电力管道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5、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乙级(含)以上。
2、总监资质:①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电力工程(含)以上资格;②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4月—2023年09月)投标人为投标项目总监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发包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三、报名方法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宁南雅苑四栋一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3年11月02日8:30至2023年11月08日17:30截止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24会议室(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白马大道111号)
3、递交投标人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资格审查办法
1、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2、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红、黄牌企业或总监投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5月—2023年10月)投标人为投标项目总监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在参与溧水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时,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
(9)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六、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要求:
1、未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的一律不予报名。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工
电话:025-57250910
代理机构: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37607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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