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江镇中心城区纵一路、规划八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金额
158.3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8.38万元
招标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众信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
投资项目代码 | 2212-440606-04-01-581306 | |||||
投资项目名称 | 龙江镇中心城区纵一路、规划八路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龙江镇中心城区纵一路、规划八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龙江镇中心城区纵一路、规划八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龙江镇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包括规划八路和纵一路。规划八路西起东华路,东至纵一路,总体呈东西走向,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26米标准横断面宽度,设计时速40km/h,路线全长0.37km,全线共设置2处圆管涵。纵一路南起规划八路,北至龙洲路,总体呈南北走向,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标准横断面宽度30米,设计时速40km/h,路线全长 1.2km,全线共设置一处箱涵。工程造价约为89030041.22元。 | |||||
招标内容 | 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范围内的施工以及保修期全阶段的全部专业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涵洞工程,具体以委托人的要求为准]的质量、进度、进度款审核、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以及工程收尾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相关服务;(2)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变更、采购、试验、安装、运营调试、竣工验收和备案、整改、结算、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并协助委托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如有需要)等;(3)协助委托人以及协调工程有关各方办理和获取项目相关奖项(如委托人有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工程(施工期约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项目实施过程若出现延期等情况,监理单位必须同时实施相关监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工程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监理期延长的,相关监理服务费用不再增加。 | |||||
最高投标限价 | 1583811.82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1 名,须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3月至 2023年8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25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9 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9 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注:(1)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不接受现场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默认开标结果。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9 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 |||
招标人联系人 | 麦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2388813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刘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22662288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4.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