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隆安县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一期)工程土石方及地基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隆安县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一期)工程土石方及地基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现对该项目的隆安县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一期)工程土石方及地基基础工程进行施工专业招标。
二、招标编号:GXGS-230011-01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隆安县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一期)工程:面积 20000 平方米,约合 30 亩。拟建一栋厂房、一栋生产管理用房、一栋生产轮值宿舍、三栋设备用房 (由项目业主自行安排做待报废品用仓、水处理间、空压机&冰水机组间或其他所需设备房使用)、二栋门卫室、一座设置于地下的污水处理池。建筑总占地面积8183.7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852.31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 30681.05 平方米,建筑密度40.92%,容积率1.53。经十四路、纬十三路两条配套道路总长972.435米,道路宽度25米。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建设地点:隆安县华侨管理区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内。
4、招标范围:本次隆安县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一期)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场外弃土、土石方回填、基础扦插等地基基础工程,具体划分界限以项自经理部的安排为准。
5、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招标分为 1个标段;具体划分界限以项目经理部的安排为准。
6、计划工期:暂定9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项目经理部安排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2、必须具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良好的企业信誉。
3、投标人须按预审检查项要求上传资料(在电商平台系统中能查询到的可不上传);
4、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5、标书费:每个标段¥200.00元。(不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不退还);
6、投标保证金:¥1.00万元(以投标单位名义转账,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转账需备注招标名称)。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人可登录(https://ec.minmetals.com.cn/logonAction.do)
2、招标文件的获取: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logonAction.do)”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7日
六、投标费用:
1、投标保证金:¥1.00万元(以投标单位名义转账,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转账需备注招标名称)
2、标书费:每个标段¥200.00元(不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不退还)。
3、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大沙田支行
账 户:4500 1604 4730 5070 6213
联 系 人:柯梦蝶
联系电话:15527651228
七、投标开始、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17日16:00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6:00
3、开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16:00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越路7号财经中心B座18楼中国一冶广西分公司
联系人:廖怡
联系电话:1877843882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