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舒城县】【中标候选人公示】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公共服务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北隅家苑综合服务中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41523001003423
预算金额8.4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舒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64-818666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公共服务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北隅家苑综合服务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公共服务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北隅家苑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编号 E341523001003423
标段名称 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公共服务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北隅家苑综合服务中心)
标段编号 E341523001003423001
招标人 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隅村民委员会
最高限价 肆仟玖佰零叁万壹仟玖佰玖拾伍元伍角贰分
(¥49031995.52元)
代理机构 安徽舒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舒城经济开发区金墩小区门面房26号
联系方式:0564-818666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1月18日 计划工期 40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率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招标公告第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中投标人资格,投标文件中未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宇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400日历天
地  址 濉溪县淮海中路西侧(百花巷南)
投标价(元) 肆仟伍佰零捌万肆仟捌佰伍拾肆元肆角柒分(¥45084854.47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丁佳佳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皖234151676763
项目技术负责人 毛宏栓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恒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工期 40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中市街道颍州北路青颍苑综合楼A座5楼502
投标价(元) 肆仟伍佰零捌万伍仟零捌元陆角叁分(¥45085008.63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程润华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皖234212103638
项目技术负责人 张军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中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400日历天
地  址 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169号万和广场3层341号
投标价(元)  肆仟伍佰零捌万柒仟玖佰壹拾捌元壹角整(¥45087918.10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贾卓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皖1342021202202093
项目技术负责人 慕旗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5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隅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汤池路6号、舒城县经济开发区北隅村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64-8666223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8568623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 。
地址: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8568623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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