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沭阳县耿圩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提标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金额
60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2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嵇188006173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沭阳县耿圩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提标项目进行市场调研,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市场调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耿圩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提标项目

(二)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

主要用途及功能

估算价

(万元)

1

沭阳县耿圩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提标项目

耿圩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由原来的1000吨/天,提高至2500吨/天。主体采用一体化处理设备,运营期一年。(详见采购需求)

602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三、公告时间

2024年090909:00至2024年091117:30。

供应商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sqcz.suqian.gov.cn/)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调研文件。

四、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序号

标的

详细功能、技术参数或

服务要求

自身优势

参考价

(万元)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

(二)提交证明资料:

1.

2.

3.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2499515750@qq.com),其中明确要求产品制造商提供的调研资料请加盖制造商公章后上传。

(三)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1117:30。

(四)供应商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2499515750@qq.com),逾期完成发送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称: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沭阳县康平路2号

联系人:周嵇

联系方式:18800617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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