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2023年江苏省淮海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的招标公告
金额
46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20231025057
预算金额460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农垦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贤娴025-845312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2023年江苏省淮海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H20231025057
一、招标条件
2023年江苏省淮海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江苏省资源自然厅(苏自然资函【2023】860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项目法人为江苏农垦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江苏省淮海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2项目地址:位于江苏省淮海农场境内
2.3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183.2674公顷,预计新增耕地64.9060公顷。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2.4 工期:120日历天,满足季节性农业生产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5质量:合格标准。符合甲方认可的国家、省现行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定和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并经甲方及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内容、估算额如下:
说明:
①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对上述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②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本项目根据项目合同预估金额大小确定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即本项目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为:二标段→一标段。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但不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以上均须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以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为准)。
注:a、项目负责人如为满足“(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条款的,须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且同时提交建设单位同意项目经理撤出该项目的确认书。相关材料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诚信库中。
b、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按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以上(1)、(2)、(3)条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企业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未注明日期的,不予认可)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12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未注明日期的,不予认可)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2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农田建设项目或土地整治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或千亿斤粮食项目或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或灌区改造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资格审查中的业绩不参与该业绩评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以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①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信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盐城(http://credit.yancheng.gov.cn/)”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投标人承诺书应包含以上内容,格式自拟)。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单位须保证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6个月(2023年4月—2023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企业公章、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水利),网址为
http://221.231.4.242:2000/ycslhy/HuiYuanInfoMis2_YCSL/Pages/SSO/login.aspx(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在网上完成投标文件上传。
5.2 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为2023年4月—2023年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企业公章、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业绩证明材料;
(8)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9)投标人相关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查询结果页面;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所有投标人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上传系统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其他重要提示
(1)首次参加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及业绩(合同协议书和完工或竣工证明)等投标相关资料。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8/superviseInfo2.html。
(3)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新点软件、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公司。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九、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肆万元整;二标段:玖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农垦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710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13800144
招标代理机构: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
联系人:钟贤娴、朱洁
电 话:025-84531276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H20231025057
一、招标条件
2023年江苏省淮海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江苏省资源自然厅(苏自然资函【2023】860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项目法人为江苏农垦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江苏省淮海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2项目地址:位于江苏省淮海农场境内
2.3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183.2674公顷,预计新增耕地64.9060公顷。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2.4 工期:120日历天,满足季节性农业生产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5质量:合格标准。符合甲方认可的国家、省现行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定和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并经甲方及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内容、估算额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招标内容 |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
一 | 2023年江苏省淮海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 | ⑴土地平整工程 第七管理区坑塘平整3.8816万m3,涉及土质农渠开挖3条,长702m,开挖土方0.2317万m3;第六管理区平整田块土方量4.3608万m3,平整区内修整沟渠5条,合计5781m,涉及修整土方工程量1.9229万m3,坡面修整工程量0.4064万m3,田埂修筑土方工程量0.1561万m3。对项目区新增耕地进行土地翻耕,总面积64.9060公顷。 ⑵灌溉与排水工程 第一管理区至第七管理区修整沟渠253条,其中土质农沟68条,土质农渠185条,总长222205m,涉及土方工程量46.0639万m3,坡面修整工程量13.9067万m3,田埂修筑土方工程量2.8685万m3。 | 250 |
二 | 2023年江苏省淮海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 | (1)灌溉与排水工程 新建涵闸102座,其中2m×8m方涵1座,D80×8m规格83座,D60×10m规格18座。 (2)田间道路工程 第一管理区、第四管理区、第五管理区修建3.5m宽水泥路4条,长度共计3738m。 (3)其他工程 涵闸、水泥路均须设置标识或标牌,水泥路两端各设置一处,涵闸设一处。 | 460 |
说明:
①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对上述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②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本项目根据项目合同预估金额大小确定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即本项目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为:二标段→一标段。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但不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以上均须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以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为准)。
注:a、项目负责人如为满足“(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条款的,须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且同时提交建设单位同意项目经理撤出该项目的确认书。相关材料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诚信库中。
b、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按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以上(1)、(2)、(3)条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企业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未注明日期的,不予认可)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12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未注明日期的,不予认可)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2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农田建设项目或土地整治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或千亿斤粮食项目或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或灌区改造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资格审查中的业绩不参与该业绩评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以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①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信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盐城(http://credit.yancheng.gov.cn/)”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投标人承诺书应包含以上内容,格式自拟)。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单位须保证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6个月(2023年4月—2023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企业公章、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水利),网址为
http://221.231.4.242:2000/ycslhy/HuiYuanInfoMis2_YCSL/Pages/SSO/login.aspx(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在网上完成投标文件上传。
5.2 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为2023年4月—2023年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企业公章、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业绩证明材料;
(8)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9)投标人相关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查询结果页面;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所有投标人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上传系统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其他重要提示
(1)首次参加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及业绩(合同协议书和完工或竣工证明)等投标相关资料。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8/superviseInfo2.html。
(3)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新点软件、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公司。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九、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肆万元整;二标段:玖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农垦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710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13800144
招标代理机构: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
联系人:钟贤娴、朱洁
电 话:025-8453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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