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新城2023XP06地块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4-01-10 18: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1章 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翔安新城2023XP06地块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翔安新城2023XP06地块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内资),翔发改备202343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60076㎡,总建筑面积224217㎡(地下室建筑面积46750 ㎡,上部建筑面积177467㎡),13栋高层(最高33层)。最大上部单体建筑面积约13500㎡,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0250㎡(地下室建筑面积加上与之结构相连的最大上部单体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约100米。 (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建设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含公区及户内精装)、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工作。除上述工作内容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现场工程管理办法,明确各参建方职责并按合同相关条款监督执行 。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88319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 号)(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5441146.56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 号)(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包含在施工阶段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并完成交房的整个监理周期及缺陷责任期满之日(含缺陷责任期二年)为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按806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标准: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不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 住宅工程,等级为 一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中的 住宅工程,等级为 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1 00:00:00 至 2024-01-31 10:15: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最新版本)(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万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B栋18楼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chenyifan@itgreal.com.cn
电话: 0592-5537878
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1层
邮编: 361011
电子邮箱: 190898728@qq.com
电话: 0592-5138719、5330787
传真: \
联系人: 易秀霞、陈美玲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