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甬舟高速复线一期SG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砂石料运输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甬舟高速复线一期SG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砂石料运输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澄清书(第1号)
(招标编号:XM2024GZBC-ZJJGJGLJ-0006)
致各投标人:
本澄清书作为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甬舟高速复线一期SG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砂石料运输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书发给项目下所有投标人,本澄清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书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1第六条、交货与验收 2、货物的数量确认以甲方地磅(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标定)秤重计量, 数量验收以±3‰为合理误差(包括交货量的正负尾数差、合理磅差和自然减增差)。”修改为:货物的数量确认以甲方地磅(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标定)秤重计量,数量验收以±3‰为合理误差(包括交货量的正负尾数差、合理磅差和自然减增差)扣除试验室出具的相应砂石料含水率后数量为结算数量。”
招标人: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甬舟
高速复线一期SG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日期:2024年12月9日
(招标编号:XM2024GZBC-ZJJGJGLJ-0006)
致各投标人:
本澄清书作为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甬舟高速复线一期SG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砂石料运输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书发给项目下所有投标人,本澄清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书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1第六条、交货与验收 2、货物的数量确认以甲方地磅(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标定)秤重计量, 数量验收以±3‰为合理误差(包括交货量的正负尾数差、合理磅差和自然减增差)。”修改为:货物的数量确认以甲方地磅(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标定)秤重计量,数量验收以±3‰为合理误差(包括交货量的正负尾数差、合理磅差和自然减增差)扣除试验室出具的相应砂石料含水率后数量为结算数量。”
招标人: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甬舟
高速复线一期SG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日期: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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