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抚州市 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预警监测管理系统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抚州市
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预警监测管理系统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监测管理系统项目(采购编号:LCXZH-2022-GC28)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预警监测管理系统项目
2、采购编号:LCXZH-2022-GC2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万元
二、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 |
技术参数 |
1 |
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预警监测管理系统项目 |
1套 |
26万元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2021年07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07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全部搜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如是自然人无须提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时必须提供(①、②、③、④、⑤、2)以上资料开标前递交,提供有效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报名购买标书时提供以下资料一套: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办法: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2年08月03日起至2022年08月09日止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前在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南门路牛角湾新二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时间:2022年08月15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在此之前递交到竞争性磋商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 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南门路牛角湾新二村),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竞争性磋商大会。
八、采购政策: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1099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070443048
招标代理机构: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门路牛角湾新二村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8070543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