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省新增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20.85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提升我省农用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动态更新农用地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根据工作安排,我厅拟以公开比选的方式委托一家第三方机构开展新增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新增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12月-2024年11月
三、预算金额
任务分为A包和B包。A包任务为614个土壤样品和365个农产品样品的采集,预算为52.65万元;B包任务为614个土壤样品和365个农产品样品的制备与检测,以及新增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核实与报告编制等工作,预算为120.85万元。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我厅已借助于最新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动态更新了海南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数据库,更新结果产生了124.27万亩的新增耕地。
项目中标单位需对动态调整结果新增的124万亩耕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集、检测、分析土壤样品,科学划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并编印和提交海南省新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海南省新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海南省新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矢量数据库(shp格式)、海南省及各市县不同类别新增耕地面积统计表、编制海南省新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服务团队,服务团队成员应具有该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单位简介及报价函(报价函请尽量详细,金额应以人民币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2023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五)2023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六)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七)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
(八)提供项目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具体信息、人员职责、人员具备的相关项目经验以及项目整体时间安排以及对应阶段内的实施内容等。
七、评审规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15日-19日。各投标单位请于报价截止时间(12月20日17:30)前,将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并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 厅科技教育处1309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姬飞;联系电话:0898-65351355;监督电话:0898-65342677。
特此公告。
附件:评分标准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评分标准 |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 | 30 |
2 | 项目团队人员配备 | (1)拟派本项目团队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保护、农业、林业行业相关正高级职称,得8分; 此项最高得8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职称证书、证明,并加盖公章。 (2)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环境保护、农业、林业行业相关正高级职称,每提供一人得4分; ②具有环境保护、农业、林业行业相关副高级职称,每提供一人得3分; ③具有环境保护、农业、林业行业相关中级职称,每提供一人得2分; 注:若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团队成员达到或超过12分的,以满分12分为此项得分上限。 证明材料:需提供职称证书、证明,并加盖公章(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未提供不得分。 | 20 |
3 | 技术能力 | (1)供应商具备检测实验室,且能出具CMA检测资质证书,并具有相应指标的检测能力,得4分; (2)2020年1月至今参加省级及以上检测场所、设备、技术及能力体系控制验证,每通过1次得2分,最高得6分。 证明材料:CMA资质证书、资质认证附表;通过能力验证的证书、公告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10 |
4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1月至今完成或正在进行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高10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10 |
5 | 技术实施方案 | (1)技术实施方案应包含:①项目主要内容;②项目组织管理及岗位职责分工;③项目实施流程及技术路线;④项目实施计划安排;⑤经费估算。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①技术方案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得20分; ②技术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服务安排合理、仅满足采购需求得15分; ③技术方案内容比较完整、不够详尽或合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 ④未提供者得0分。 | 20 |
6 | 质量保障措施 | 1.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项目情况得10分; 2.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可行性较强,基本满足项目情况得5分; 3.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但可行性一般,不能满足项目情况得3分; 4.内容缺失或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 10 |
合计 | 100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