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11-07 07:31:23
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客运段卫生纸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D2022-195)
本招标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客运段卫生纸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 A01包:卫生纸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或销售商。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投标物资资质要求的卫生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销售)商时,其代理(销售)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6)如对行车安全有特殊要求的物资(按相关文件或专业部门要求设置)(限专用物资):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单位使用投标物资的安全运行证明,要求加盖使用单位(段级及以上)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或按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专业部门规范要求设置。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7日9时00分至2022年11 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中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4.1.1登录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投标管理-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在系统页面的最下面选择每页显示100条,以免包件显示不全,影响购买)-付款(不接受企业付款)(如购买显示支付失败,请登录系统-点击投标管理-购买记录查看-手动查询订单状态)-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4.1.2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招标(试)-购买招标文件-上传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支付成功的凭证-待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购买过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购买重招文件须系统中重新进行购买操作,但费用为0,且须在售卖截止前下载重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在以上两个系统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4.3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8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281138643@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4.4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核对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中的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开标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代表须将投标文件于2022年11月28日上午9:00-10:00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递交地点为:天佑大厦本项目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其他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未送达或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定于2022年11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天佑大厦本项目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首页找到信息公开-点招标公告-左侧找到平台-点击中央-翻到第1页-中国铁物招标平台-点击招标公告逐个找,不要搜索项目名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期限为三年,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8.2为充分开放市场,扩大竞争,相关供应商如对本项目采购包件存在异议,或某一包件中部分物资可参与竞争的,请按照异议程序及时提出。采购人核实情况后将按有关程序重新划分包件组织采购。异议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281138643@qq.com,并电话告知。
8.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bjjwzb_email@vip.163.com。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客运段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北路5号
邮 编:300010
联 系 人:常青青
电 话:022-26186144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路5号院鼎兴大厦A座11层
联系人:齐保鼎
电 话:010-51898971,15801125360
邮 箱:327137127@qq.com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
招标公告附表(招标编号:CRMZD2022-195)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图号/材质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A01 |
J04003000586 |
卫生纸 |
中盘纸 |
盘 |
161714 |
4.29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见第五章第二节项目实施要求第2条 |
|
2 |
A01 |
J04003000585 |
卫生纸 |
卷纸(有芯) |
卷 |
358898 |
1.22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见第五章第二节项目实施要求第2条 |
|
3 |
A01 |
J04001000457 |
卫生纸 |
抽纸 |
包 |
267983 |
2.26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见第五章第二节项目实施要求第2条 |
|
4 |
A01 |
J04001000749 |
卫生纸 |
擦手纸(抽取式) |
包 |
256112 |
4.05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见第五章第二节项目实施要求第2条 |
|
5 |
A01 |
无 |
卫生纸 |
方包抽纸 |
包 |
7980 |
0.75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见第五章第二节项目实施要求第2条 |
少量餐车用纸,非运营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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