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外加剂合格供应商招募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5G-2018-GKZM-02
1.招标条件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中心”)根据集团公司整体战略部署,为规范建立良好的工程物资采购环境,维护物资合格供应商的关系,充分发挥物资合格供应商在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及供应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特组织本次外加剂合格供应商招募资格预审。
中铁十五局集团结合施工项目特点,对在建及后续施工项目所需单笔采购金额在依法必须招标范围以外(200万元以下)的批量物资,纳入集采中心电商平台集中采购供应,统一结算付款;现对外加剂合格供应商进行公开招募,进行不定期资格预审,选择长期合作单位,签订框架采供合同,集中采购供货。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在建及以后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中标施工项目。
2.2招标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名称 |
规格(包含但不限于) |
售价 (元) |
供货范围 |
招标数量 |
入围期限 |
1 |
WJJ |
外加剂 |
聚羧酸高效能减水剂, 高效减水剂, 液态速凝剂, 粉状速凝剂, 压浆剂(公路), 压浆剂(铁路), 气密剂, 引气剂, 锚固剂, 膨胀剂, ...... |
1000 |
中铁十五局集团国内所属项目 |
中铁十五局集团所属在建及后续施工项目所需单笔采购金额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金额范围以外(200万以下)的所有外加剂用量 |
自签订合同协议之日起一年 |
备注:1、本次招募无保证金费和代理费。 2、我们将组织审查委员会专家组对经评审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厂家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合格的厂家均为年度入围厂家。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3.2 生产能力要求:拥有年产2万吨及其以上生产能力;能够提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招募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承诺一致。
3.3财务能力要求:申请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近三年(2015-2017)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外加剂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5-2017)投标物资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至少三份);提供近三年(2015-2017)投标同类产品业绩列表(含项目、使用地点、物资名称、规格等)。
3.6履约信用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2015-2017)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15-2017)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其他要求:取得有效的CRCC铁路产品认证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此条款不做为强制性资格要求。
3.8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代理商申请,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风险警示名录的申请人;不接受因质量原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参与投标,不接受代理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的代理商参与投标;申请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9 2017、2018年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和财务状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实地考察)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获取资审文件的方式:
购买资审文件的投标单位应在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填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登记表,发送邮件至75158609@qq.com,并于上述日期内将资格预审费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我们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所需资料发送给申请人。
5.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账 号:16-15210104002144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工支行(开户行行号:103493015213)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快递(顺丰或EMS邮寄,其他快递方式概不接受。)
6.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至时间为: 2018年 4 月 26 日下午17:00时,递交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程序
7.1资格审查
成立审查委员会专家组,对申请参与投标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7.2实地考察
组织审查委员会专家组对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厂家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合格的厂家均为年度入围厂家。
7.3报价备案
对通过报价评审的申请人的报价,集采中心将进行备案。
7.4签订合同
中标厂家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www.crcchc.com)
9.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的组织机构: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
投标费交付情况联系人:李晓青 电话:0379-60892782
投标报名联系人:李 明 电话:0379-60892785 13383796866
张迎栋 电话:0379-60892786 15139976950
2018年 4 月4日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外加剂合格供应商招募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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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R15G-2018-GKZ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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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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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物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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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包件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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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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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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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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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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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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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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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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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
预审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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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个人汇款,此栏请填写汇款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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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发票开具说明
发票开具说明
尊敬的各位投标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付款当日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并填写开票信息发送至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379-60892782 传真号:0379-62638415
未按要求发送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的,将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开出后,非因工作人员输入失误,一律不退不换。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信息:(单位公章,盖章处)
汇款金额:标书费
招标编号: 投标包件: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发票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勿盖章遮挡)
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开票信息填写内容必须打印;此表作为投标人标书费发票开具资料。
说明:第一次参与中铁十五局投标的供应商在投递报名表时必须传真企业营业执照至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财务部,否则无法对供应商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