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4.5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陈舒婷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遵守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招标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写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福建鑫融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 ZSZBGS [GK] 2020005的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晋安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达成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招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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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管理和服务范围:晋安大队队部办公楼,队部食堂,队部院内停车场,周边入口处等区域围墙以内部的建筑物和公共场所的保安服务,保洁服务以及设备设施等物业服务。 管理和服务范围:晋安大队队部办公楼,队部食堂,队部院内停车场,周边入口处等区域围墙以内部的建筑物和公共场所的保安服务,保洁服务以及设备设施等物业服务。 1个 按招标文件要求 545919.93

3 ,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伍仟玖佰壹拾玖元玖角叁分(¥ 545919.9300)。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期限后生效起7日内乙方人员到位;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350号;

4.3交付条件:按合同约定一致。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管理和服务范围:晋安大队队部办公楼,队部食堂,队部院内停车场,周边入口处等区域围墙以内的建筑物和公共场所的保安服务,保洁服务以及设备设施等物业服务。 5.2物业管理内容包括:保安服务,保洁服务,设备设施维修,提供电力供应保障,队部食堂等。

6 ,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招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验收期次说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 ,合同预算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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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个 100 服务期一年,按月支付。

8 ,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乙方应在合同前面向甲方提交合同款的10%银行保函,待合同期限满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9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期限一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0 ,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的原因(如管理不善等)而造成的事件或案件的,导致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2,若发生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方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3,本项目补充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百分4,乙方对甲方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意见,应在10日内完成整改。每延迟一日,应遵循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未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违约方应在接收书面通知书起七次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 ,文学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遭受第三方关于侵犯版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受致损,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则通过福州仲裁委员会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物业管理范围、内容及总体要求 1、管理和服务范围:晋安大队队部办公楼、队部食堂、队部院内停车场、周边入口处等区域围墙以内的建筑物和公共场地的保安服务、保洁服务以及设备设施等物业服务。 2、物业管理内容包括:保安服务、保洁服务、设备设施维修、供电供水保障、队部食堂等。 3、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公共部分的维护管理; 2)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维护(包括、排气扇、照明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排水沟;消防设施(含消防泵、灭火器等)、公共照明设施、避雷设施、车场(库)、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棚;共用设施设备用房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3)公共场地、内部道路及通道、公共走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杀、垃圾收集清运;以及污水管道、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及清洗; 4)办公区域和食堂餐厅等每天清扫、定期进行彻底保洁。 5)负责消防设施的月检; 6)遇晋安大队有重大活动、检查等情况,物业要服从大队统一安排,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符合规定的物资保障。 7)法规、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4、服务总体标准: 序号 项目 服务标准 1 人员管理 所有人员需具备相应任职资格。 2 房屋日常养护维修 确保辖区范围内的房屋、门窗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维修合格率100%。 3 辖区内 道路养护 确保辖区范围内的室外场地、道路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零星维修合格率100%。 4 环境卫生管理 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停车场(库)、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室内外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卫生间洁净无异味,及时清扫积水,确保物业容貌整洁。零星维修合格率100%;其中洗手间一天不少于4次清洁,并要确保所有洗手间的全天清洁卫生;办公室每周清洁一次,共用走廊每天清洁一次。每周由各办公室工作人员测评并签名。除各办公外的其他区域由相关部门做不定期抽查,抽检合格率100%。保洁人员的呼叫响应时限为3-5分钟。要定期灭除“四害”和防治白蚂蚁。 5 消防系统 定期检查灭火设备,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6 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含闭路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巡更系统和防盗报警系统) 定期对各种系统设备进行清洁保养、维修、性能状态检查、系统测试和计划性修理,发现时处理(24小时内),维修合格率100%。 7 室内外灯光工程系统维护管理 加强日常检查巡视,确保节日灯光的正常使用;定期检测,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零星维修及时率达到100%,小修不过夜。所有室内外灯光损耗更换配件费用由成交供 应 商负责。 8 其它要求 保密规定:中标人应当对涉及采购人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管理服务要求 1、人数需求及工作安排:共10人,其中:项目主任1人、安防员3人、保洁员1人、水电工1人、厨师2人、糕点师1人、小工1人。 2、工作要求和人员标准: 序号 岗位 人数 备注 1 项目主任 1人 上班时间与大队部同步 2 安防员3人(三班倒) 早班 中班 晚班 早班:7:00—15:00 1人 1人 1人 中班:15:00—23:00 晚班:23:00—7:00 3 保洁人员 1人 上午:7:30—11:30 下午:13:30—17:30 4 水电工 1人 24小时保障 5 厨师 2人 中餐、晚餐,节假日包含早餐 6 糕点师 1人 负责每日糕点 7 厨房小工 1人 负责厨房卫生等 8 小计 10人 1.安防员 1.1办公秩序的管理 1.1.1维护好大院内、门前及大厅的正常秩序,杜绝闲杂人等进入,维护好正常办公、大门前及周边无闲杂人员聚集扰民、无聚众闹事、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1.1.2车辆停放有序,通行顺畅。大院内只对本所公务车辆及上级检查工作车辆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进入。 1.1.3加强安全监控、巡查、门岗执勤等,确保财物的安全,严防各项设施失窃、被盗、蓄意破坏事件的发生;加强非办公期间的值班巡逻,每2小时要巡逻到位一次。 1.2消防安全的管理 每周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及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安排整改维修,消防设施完好率达100%。发生火警等消防事件时应第一时间上报大队当日值班大队领导,并迅速启动消防应急预案,正确处置。消防设施过期应通知大队及时更换。 1.3安防员标准: ①思想政治条件: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安全意识强,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团结协作精神。 ②身体条件: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没有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史。 ③年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④文化条件: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⑤业务技能条件: a、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 b、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2.保洁员 2.1工作标准 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的清扫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的清洁,做到目视干净;办公区、公共楼梯、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特别对卫生间做到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管理、巡查、监督并做好登记记录,备案管理。并按市政管理要求负责垃圾收集、清运,不得随意堆放,确保垃圾桶无异味,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清运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1.1公共场地管理要求:门前大院以及周边道路无泥沙、污渍、烟头、纸屑、杂物等。 2.1.2清洁标准:“三亮”、“四无”标准 2.1.3公共门玻璃、大理石饰物、金属饰物亮; 2.1.4楼面无异味、污垢; 2.1.5道路无纸屑、杂物; 2.1.6标识、宣传牌/栏无灰尘、污垢; 2.1.7无鼠害、虫害。 2.2清洁卫生注意事项 2.2.1不能将清洁对象当作攀爬的工具; 2.2.2清洁使用的材料不能对清洁对象有腐蚀或破坏,如有些物品需使用弱酸、碱度清洁剂; 2.2.3有些物品不宜留下水渍,如玻璃物品、不锈钢制物品等,应以软布抹干; 2.2.4有些物品不能用尖锐、坚硬的工具清洁表面,只能用软布抹试,如皮具类等; 2.2.5其它一些清洁卫生工作需要注意的事项。 2.3质量管理要求 (1)设立完备的清洁岗位,在规定时间内,始终保持有岗、有人、有服务; (2)上岗时必须仪容端庄、仪表整洁、礼貌服务; (3)楼道、厕所、办公室内的清洁服务工作,服务规范、程序完善; (4)外部空间,如道路、车场等,必须保持卫生整洁,无落叶,无杂草,无杂物; (5)厕所:门及护板表面无尘、无污迹;坐厕要畅通,无异物,无便渍、水锈和异味;小便池内无尿碱、烟头、痰迹等异物;瓷砖地面干净无积水; (6)走廊、通道、周边:楼道及走廊每日清抹、无纸屑;楼道栏杆瓷砖无污迹;楼幢周边清理干净、无纸屑等杂物。 2.4垃圾分流 垃圾实施分类集中收集、对垃圾进行回收,并做无害处理。 2.5每季一次的除“四害”工作,定期进行防、治白蚂蚁工作。 3.水电工 3.1供电供水设备 管理要求为应急发电10分钟之内完成;负责各类水电设施的维修、更换(照明部分的光源等)。水电工工作时间佩戴工作牌。 3.2公共设施 管理要求为大队部内公共设施,以及热水器、排气扇、照明灯具、有线电视等电器设备,桌椅、柜子、门窗的一般维修保养及换锁等。 3.3设施、设备维修及保养 物业设施、设备,包括各类机电设备、供配电、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应急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系统、建筑物设施、全部停车场地,以确保各项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维修保养工作要建立制度,强调时效性,必须做到当日事当日清,对无法解决的事故或较大型的保养和维修,及时报采购人处理。 4.厨师、糕点师、厨房小工 4.1厨师、糕点师、厨房小工人员应当持有效的健康证,依照规定取得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及相应岗位技能培训合格证。 4.2保证所有人员的用餐,主副食要保质保量,花样多,并按时开饭。 4.3承担食堂卫生保洁工作,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食堂窗明地净,一尘不染,餐具清洁,按期消毒,生熟分开,放置整齐,厨具无油污,个人讲究卫生,做到上班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口罩,不穿工作服上厕所,便后洗手,常修指甲,售卖食品一律用饭夹子等。 4.4做好饭菜点心试尝、留样工作,安全操作,预防事故和食物中毒。 4.5团结协作,有团队精神。 4.6语言文明,不与就餐人员争吵。 4.7协助制订食谱,搞好就餐人员营养配餐。 4.8负责食堂餐厅等工作场所安全及节能工作。 4.9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15 ,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补充补充。

15.3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5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 福建鑫融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山区城门镇永南路南侧,胪雷路西侧阳光环站新城1号地块12号楼11层09商务办公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曾美娇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舒婷
联系方法: 059187557779 联系方法: 1386061092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 账号: 420872135622

初期地点:福州市短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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