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裕安区】【招标公告】独山镇茶产业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公告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4150300100192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所0564-291116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闻工0564-32619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公告公示信息
独山镇茶产业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03001001929
二、项目名称:独山镇茶产业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独山镇茶产业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在独山村开展老旧茶园整治提升及茶树补植,配套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总面积约600亩;2.对河道进行清淤整治,并对受损毁护坡进行修复,新建部分护坡挡土墙,涉及河道总长度约4000米;3.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总长度约2000米;4、新建一处高标准茶叶加工厂,面积约1710平方米,并配备相关基础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022227.68元。
九、资金来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十、计划工期:7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企业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二、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25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9时0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15日9时0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方式二: 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远程解密”,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均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4、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24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下载。
6、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3年9月15日9时00分。
7、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异议函范本详见(http://ggzy.luan.gov.cn/zcfg/005001/005001003/005001003002/20211017/188f2ff0-05ba-4c14-aed9-16eb553f566d.html)
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9、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
010-86483801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
10、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评审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 号)执行,具体见技术标二评审说明)。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人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同时按程序调查,调查处理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二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所
电话:0564-291116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501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闻工
电话:0564-3261987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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