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阿克苏沙雅彩虹加油站新建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
项目名称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阿克苏沙雅彩虹加油站新建工程施工项目 | ||||||||||||||||||||||||||||||||||||
项目编号 | 2018-0244010-XJXS-0000541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站房:加油站新建站房195.96平方米,标准化便利店内外包装,站房(除便利店外)装饰装修、水电安装。 2罐区及工艺:新建罐区1座, 1具50 m3双层油罐、2具30 m3双层油罐、卸油口、承重渗漏检查井由施工单位安装(设备甲供),通气管管道安装、卸油管道安装、购置安装1台双枪双油品和一台双枪单油品潜泵式加油机。 3加油区:新建型钢结构罩棚256平方米,安装排水沟,新建哑铃型双柱加油岛2座(防渗底座甲供)。 4场地坪:砼220mm厚C30地坪2950平方米。 5围墙:新建围墙156 m,新建铁艺围栏40m。 6其他:防雷防静电网布设,门禁系统、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站级管理系统、液位系统线路重新布置。 阿克苏销售公司沙雅彩虹加油站新建工程施工项目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图纸外工程量及施工规范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阿克苏销售公司沙雅彩虹加油站新建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明细表】。包括设备及物料采购、所有的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以及工程完工后配合业主进行相关试运行的工作、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本次招标不包含甲供设备但包含部分甲供设备安装费用(详见甲供设备表)。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投标方应具ISO9000及以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 对投标人拟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近2年内有承建加油(加气)站项目的业绩。 5 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证书。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09-16 1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09-21 13:00:00.0 |
|||||||||||||||||||||||||||||||||||||
1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投标方应具ISO9000及以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 对投标人拟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近2年内有承建加油(加气)站项目的业绩。 5 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证书。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0-09 10:3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西五巷99号中石油乌鲁木齐大厦31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2018年9月21日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人民币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不接受现金和支票。逾期未缴纳,视同为弃标。 | |||||||||||||||||||||||||||||||||||||
六. 开标 | |||||||||||||||||||||||||||||||||||||
|
|||||||||||||||||||||||||||||||||||||
附件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