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门供电局购置信号输出单元、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等物资单一来源采购(顺特电气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公示
采购项目编号:0006200000023302
一、 采购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2017年江门供电局购置信号输出单元、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等物资单一来源采购(顺特电气有限公司)
三、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本次为江门供电局变电管理一所购置信号输出单元、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等,费用来源于江门供电局2017年生产材料费。
四、 采购需求
信号输出单元、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等
五、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直属单位非招标采购管理业务指导书》(Q/CSG-GPG 4 17 001-2016)第8.8.1.3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的规定,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
2. 本次申购内容为变电管理一所冠山站#3电容器组铁芯电抗器异响,龙湾站#1消弧线圈控制装置故障,需要更换配件,为解决缺陷和保证正常运行,考虑安装尺寸和型号参数,须使用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原厂的专用设备附件,单一来源向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购买。
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顺特电气有限公司
七、 公示期限
从2017年8月23日起至2017年8月27日截止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九、 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52号江门供电局生产综合楼2楼阳光评标室
采购项目经办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0-3437811
招标服务单位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0750-3437802
招标代理机构:无 联系电话:无
十、 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受理机构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在本公告公示期内有权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监察部投诉。
通讯地址:广东江门市建设二路152号江门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人:马学军;
电话:18575003110;
邮箱:jmpsb@163.com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1、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2、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本公告公示期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必须在本公告公示期内先将相关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对本采购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公示期内提出。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捏造事由恶意扰乱采购秩序,或投诉人与本采购项目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不具体,或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本公告公示期提出的投诉(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其他厂商的商业秘密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组织的招标及非招标采购活动活动。
(六)投诉书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2017年8月22日
×××××××项目的投诉书(示例)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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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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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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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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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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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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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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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