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0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迎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512329036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重庆迎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重庆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采购人)委托对李进士故里题刻原址保护工程(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00,406.53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00,406.53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需求描述:
该项目主要涉及到题刻表面清理、裂隙灌浆粘接、渗水病害治理、表面做旧、周边环境清理等。
¥400,406.53 1(项)
¥400,406.53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特定资格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11-02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1-02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签字盖章的扫描件(PDF格式)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合同。
2.采购人设置总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给出的最高限价。
3.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是按单位工程分别列项编制,各单位工程的工程计费类别相同的子目,如无本质内容区别请务必保证报价的一致性,如相同内容的子目出现不同报价,在变更时按相同工程类别所报最低的单项综合单价执行。
4.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随竞采文件一并发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逐项填报清单单价及总价,同时清单总价应与报价函中的总价一致,不一致的按清单总价修正。
5.供应商的报价中对于采购人给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暂估价(若有)以及暂列金额都不能进行改动,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金额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二)竞采报价
本项目设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0406.53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 10646.1元),施工期间需要其他单位配合及其他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须综合考虑在竞采报价中。供应商的总报价,技术措施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不得超过采购人发布的相应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组织措施按实结算)。
1.各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范围的施工设计图、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G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CQGDDE-2018、《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CQBP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竞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总包配合费、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竞采报价是履行本项目全部义务所发生的费用和利润等一切费用的综合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所有风险因素,成交后,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2.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外的所有费用。
3.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在竞采报价时可参照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内。成交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一概不作调整。
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内。成交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一概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4.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综合单价:
1)如果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采购的施工设计图中工程量不一致,供应商应按竞采文件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采购人对工程量清单主动补遗或对供应商质疑作修改外,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为准。
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竞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合同竣工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计量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同条款规定的计量方法,以采购人认可的工程量计量,单价按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及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采购人同意的计算结算和支付额。
2)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不作为竞采报价的唯一依据,供应商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的描述结合竞采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设计图纸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等一起阅读和理解并确定报价。
3)竞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材料暂估单价、暂定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响响应处理。
4)供应商只有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竞采文件中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不得出现增项,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响响应处理。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内。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本工程合同段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报价,并以投标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成交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采购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采购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采购人将按响应报价时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
5.安全文明施工费
1)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关于印发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关于印发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材料采购及报价
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竞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
2)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由各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距本项目开始时间最近一期公布的武隆区或主城地区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供应商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并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
3)材料、设备运输距离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
7.人工费
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距本项目开始时间最近一期公布的武隆区市场人工信息价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成交后不再调整。
8. 其他说明
1)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成交供应商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供应商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
2)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材料设备进场后的二次及多次转运费,现场条件或其他因素变化,综合单价及措施费不作调整。
4)高温补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在报价中不单列。
(三)付款方式 :
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并经采购人预验收合格且整改完成经采购人认可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每次支付经费之前提供有效的票据且中标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格式提交相关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75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迎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重庆迎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123290364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重庆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3-635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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