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及税务服务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及税务服务项目 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采购人决定对该项目开展采购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及税务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对纳税申报资料进行归集、分析和复核、填报申报表并出具《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报告》;
2.委托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水资源费财政补贴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报告;
3.委托事务所对公司编报的2022年国资委系统久其软件决算报表提供咨询服务;
4.为公司提供全方位的财务、税务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企业常年顾问、税务政策信息提供及分析、财税案例分享及研究、重大经济合同涉税咨询等;
5.委托事务所对2022年度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服务地点:广州市
六、标段划分、服务期、交易限额:
1.本项目划分为 / 个标段。(如没有划分标段则打“/”)
2.服务期:
(1)2023年5月10日前,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及资产损失鉴证报告;
(2)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水资源费财政补贴专项审计报告;
(3)财税咨询服务期限暂定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具体以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日期起,为期一年。
3.交易限额: ¥130265.99元 。
七、邀请交易意向单位合格条件:
1.交易意向单位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交易意向单位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②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声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按第五章的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声明》)
④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会计事务所必须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业绩要求: /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4)其他要求: /
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注:允许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八、开标时间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1.交易意向单位应按照以下规定的时间提交密封好的响应文件一式二份,采用邮寄或快递方式的,提交截止时间应以实际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不得以邮寄时间为准: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4月18日14时3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交易文件为准。
开标时间: 2023年4月18日14时30分。
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4楼标室一 。
2.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3.交易意向单位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允许采用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但交易备选单位应充分考虑响应文件邮寄的在途时长,以及注意响应文件包装的密封性、防水性。交易备选单位应自行承担邮寄响应文件丢失、破损、迟交等风险,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废标后果。
九、响应说明:
交易意向单位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而不允许只对其中某部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任一单位对本项目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庾工
联系电话: 020-87411863 (办公时间:8:30~16:00 )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
采购监管部门: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7411863 (办公时间:8:30~16:00)
采购人: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3年4月6日
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及税务服务项目 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采购人决定对该项目开展采购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及税务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对纳税申报资料进行归集、分析和复核、填报申报表并出具《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报告》;
2.委托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水资源费财政补贴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报告;
3.委托事务所对公司编报的2022年国资委系统久其软件决算报表提供咨询服务;
4.为公司提供全方位的财务、税务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企业常年顾问、税务政策信息提供及分析、财税案例分享及研究、重大经济合同涉税咨询等;
5.委托事务所对2022年度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服务地点:广州市
六、标段划分、服务期、交易限额:
1.本项目划分为 / 个标段。(如没有划分标段则打“/”)
2.服务期:
(1)2023年5月10日前,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及资产损失鉴证报告;
(2)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水资源费财政补贴专项审计报告;
(3)财税咨询服务期限暂定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具体以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日期起,为期一年。
3.交易限额: ¥130265.99元 。
七、邀请交易意向单位合格条件:
1.交易意向单位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交易意向单位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②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声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按第五章的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声明》)
④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会计事务所必须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业绩要求: /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4)其他要求: /
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注:允许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八、开标时间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1.交易意向单位应按照以下规定的时间提交密封好的响应文件一式二份,采用邮寄或快递方式的,提交截止时间应以实际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不得以邮寄时间为准: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4月18日14时3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交易文件为准。
开标时间: 2023年4月18日14时30分。
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4楼标室一 。
2.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3.交易意向单位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允许采用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但交易备选单位应充分考虑响应文件邮寄的在途时长,以及注意响应文件包装的密封性、防水性。交易备选单位应自行承担邮寄响应文件丢失、破损、迟交等风险,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废标后果。
九、响应说明:
交易意向单位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而不允许只对其中某部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任一单位对本项目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庾工
联系电话: 020-87411863 (办公时间:8:30~16:00 )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
采购监管部门: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7411863 (办公时间:8:30~16:00)
采购人: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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