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科院一期园区物业服务劳务派遣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金额
300.00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00元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23681696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6
公告正文
重科院一期园区物业服务劳务派遣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对 重科院一期园区物业服务劳务派遣项目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 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300.00 元)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300.00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物业管理服务
需求描述
重科院一期园区物业服务劳务派遣项目
¥300.00 1(每人每月) ¥3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其他要求:近三年(2019-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报价截止时间:
    2022-11-16 12: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线上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程序

    1.线上报价

    (1)线上报价时间:详见“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询价公告。

    (2)线上报名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进行网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响应将失去成交竞标人资格。

    (3)竞标人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网上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件一份,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

    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1)竞标人线下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应提供一正一副响应文件,作为专家评审的材料。

    注:竞标人线下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文档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下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14:00。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14:30。

    (4)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2号B塔楼7楼会议室(按疫情防控规定,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园区)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一)实施时间:劳务派遣服务期限共计12个月
  • (二)交付地点:
    (二)实施地点: 重科院一期园区(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2号)
  • (三)验货方式:

    按采购文件的约定进行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派遣费、工资、薪酬、福利、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保险费、利润及应纳的各种税费等,竞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其风险因素,因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前,成交竞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10000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考核确认后按实际派遣人数按月支付服务费。

    派遣本项目员工的工资薪酬福利(标准由采购人确定)按绩效考核后明细金额开具劳务派遣发票后支付给成交竞标人,成交竞标人采用银行卡代发方式零差额发放给派遣人员;成交竞标人按照派遣人员的社保费缴款金额开具劳务派遣发票后支付。

    (三)服务期满且竞标人未违反服务条款,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联系人:
    张老师
  • 联系电话:
    02368169682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023-67303001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gec123.com/notices/detail/1166704448786046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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