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曾晓青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运输服务分公司作为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停车场运营主体,现将长沙黄花国际机场P2南停车场地招商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外企业垂询并参与招商。
一、项目名称:长沙黄花国际机场P2南停车场地招商项目
二、招商内容及经营事项
(一)招商内容
1.招商场地位置、面积
招商方将长沙黄花国际机场P2南停车场入口处位于东南角区域公开招商,场地总占用面积为66㎡(含占用小车位2个15.6㎡,绿化带21.6㎡,非道路路面28.8㎡)。
2.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车相关业务,具体投报业态以招商方审定为准。
(二)经营期限:经营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T3航站楼启用之日止。
(三)经营场地建设、改造及维护
1.成交人负责场地建筑物、配套设施的建设及日常维护,招商区域可能涉及的房屋主体、水电架设、污水沉淀、内部装修等施工建设方案需符合长沙机场品质要求,施工建设方案经招商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成交人应承担场地建设所有的费用。
2.招商方配合成交方对接机场相关部门,提供场地运营所需的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接入点,为成交方提供方便,招商场地营运期间的水费、电费、网络信息费由成交方自行承担。
3.成交人如需对经营场地进行调整或改造,应取得招商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成交人应承担所有改造费用。
4.成交人对经营场地的装修改造需符合消防要求,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招商方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划或要求,对机场改建、扩建或机场候机区域的功能及经营性调整,成交人需无条件配合招商方整体规划调整,如成交方提出异议或双方协商不一致,成交方可向招商方提出提前终止协议。招商方按照实际租赁场地天数核算,退还剩余租金,招商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
(四)经营要求
1.成交方必须严格按照招商人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遵守营业场所经营秩序,如超范围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经营,招商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成交方在场内经营业务经招商方审定后实施,业务宣传不得超出经营范围,如需变更其他品牌,成交方需向招商方提交变更申请,未经招商方同意变更品牌的,视为违约,招商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经营场地装修
1.成交方必须按照招商方书面确认的施工方案及标准装修经营场地,如成交人未按照招商方的确认的标准装修经营场地,或者部分标准要求未满足的,视为违约,招商人有权收回经营场地,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2.成交方制定好项目运营方案后,提供场地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供招商方备案,并与招商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交纳场地租赁费及履约保证金。
(六)免租建设期:45天。
(七)场地租赁费报价及结算方式:
1.报价下限值:第一年度租赁费用(总价)报价下限值为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响应人对场地租赁费进行报价,响应人的响应报价如低于报价下限值将直接导致废标。
2.从第二年度开始,租赁费用将根据上年度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较上年度的前一年度旅客吞吐量增长率递增;若旅客吞吐量递增比例负增长时,场地租赁费按上一年度标准缴纳。
3.场地租赁费用采取预交形式,每季度缴纳一次。第一季度租赁费用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从第二季度开始,租赁费用在上一季度租赁期限届满前7个工作日内支付。若T3航站楼启用之日当年度的租赁期限不满一年,招商方将根据合同约定的年租赁费用标准,以实际运营天数核算场地租赁费,按实结算。
三、公司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相对应的经营业态必要的资质要求。
(三)具有良好资信、经营管理经验和经营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报表)。
(四)在以前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前一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银行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无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
1.响应人不得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响应人需在招商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2.响应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响应人需在招商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商,其招商响应均无效。
★(六)招商方不接受联合体形式(需提供承诺函)。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只能选择一家公司参与同一标段的招商,不能联合参加招商,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报。如招商方发现有关联关系的公司中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参与同一标段的招商,有权取消所涉及的所有关联公司参与本次招商的资格。
(七)目前与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合作史的公司,须符合以下:
1.本项目招商公告报名截止日前在本公司无未结清欠款;
2.不得在我公司合作历史中有重大违约、黑名单记录。
(八)以下情况将作为响应被否决的依据:
1.三年内响应人法人有信用中国“失信执行人”记录;
2.三年内响应人法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黑名单”记录且未被移出;
3.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导致无法评审;
4.响应人同一法人旗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有上述“失信执行人”、“黑名单”记录但未如实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
5.近三年内与我公司合作历史中有重大违约、黑名单记录、截至报名结束对我司有欠款等任一情况的。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4月24日16:00(含节假日)
地点: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内
联系人:曾晓青 ,联系电话:13975173626
电子邮箱:zengxiaoqing@hncaac.com
报名方式:现场/邮件报名均可
地址: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内
监督单位: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室
监督电话:0731-89981543
监督邮箱:kgsyjw@qq.com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 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18 会议室
六、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公司介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人电话。
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报名,我司承诺对所有申请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我司将电话通知发放招商文件事宜。报名资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报名及参与招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七、招商文件索取办法:
符合报名要求的招商响应单位到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运输服务分公司领取招商文件或通过电子邮箱方式领取。
八、招商谈判保证金
(一)参与招商谈判的公司应缴纳招商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二)被选定参加谈判的谈判响应人获得招商文件后,以汇款形式提交招商谈判保证金,并在汇款项目处写明款项用于“长沙黄花国际机场P2南停车场地招商项目”。招商方账户到账时间最迟为2024年4月24日的16:00前,响应人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商谈判保证金,该响应人将不能参与谈判。
户 名: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黄花支行
账 号:5898 5735 0953
(三)如响应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终止响应人成交资格。
1.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撤回其响应文件;
2.响应人串通、干扰招商活动或响应文件中含有虚假陈述等事项;
3.响应人在审核、评审、定审过程中有对招商方或相关人员有行贿、宴请等试图干扰招商公正性等行为;
4.成交人与招商方签定合同时,对格式合同实质性条款提出修改要求、以未看清、未理解招商文件内容为由拒绝履行招商文件条款和重新修改报价或明确表示放弃响应;
5.违背谈判纪律;
6.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7.招商保证金在选定成交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未成交人,与成交人完成合同签署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还。
九、澄清
响应人如对谈判文件有需要澄清的问题应于收到谈判文件后两日内以书面的形式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送交给项目招商方,招商方将统一对所有响应人电子邮件回复;如招商方对项目内容或谈判文件有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将于谈判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修改文件发送至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响应人。
十、谈判
招商方定于谈判申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谈判会议。响应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响应人,将视为默认谈判结果。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期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招商方将拒收。
十一、现场勘察
本项目招商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响应人如需踏勘现场请自行进行,安全责任自负,费用自理;响应人进入现场前应与招商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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