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蔡甸区公安分局2022年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9.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2022-03-093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
招标联系人朱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洋
中标公司清江市鑫辉警用器城制造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靖江市鑫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39.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蔡甸区公安分局2022年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FCG-2022-03-09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2115667-5026
三、项目名称
蔡甸区公安分局2022年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靖江市鑫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靖江市滨江新区宜稼村村民委员会内
中标(成交)金额:39.6(万元)
货物类 |
名称:防弹衣 品牌(如有):鑫安牌 规格型号:FDY3R-XA03S 数量:1批 单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柳莲枝,杜子兵,张振西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1-18
2、评审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成功大道88号三楼(成功大道惠丰苑小区对面)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货物类取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0.59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蔡甸区公安分局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92号
联系方式:027-85398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金地中法仟佰汇-公寓-1号楼C座305室
联系方式:027-84909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洋、周敏、刘邵敏
电话:027-8490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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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修正版)蔡甸区公安分局2022年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修正版)蔡甸区公安分局2022年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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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市鑫辉警用器城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2F00-2022-03-093
七、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中明
7.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公安
整知区分局(单位名称)的蓝甸区公安分局2002年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铝合金圆盾、大功率多功能威话器、性缩路、便携钢又、手提式防
爆探照灯(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
商为靖江市鑫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人营
业收入为732.91万元,资产总铁为_506.6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整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防弹衣、防弹头壶、基础型件缩警根、基础型强光手电、性泪喷射
、新标手锈、防割手套、急救包、停车示意牌、指挥棒、金属测、叠线、
防毒面具(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
商为江苏鑫安警用器械材造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人,营业
收入为7998万元,资产总额为720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3.多功能股带(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购文性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_北京臣业天房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86人,营业收入为2957.46万元,资产总额为2764.42万元,属于
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反光背心(标的名称),属于工业(文件中明瑞的所属行业)行
业:制造商为上海街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0人
营业收入为5200万元,资产总额为548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
8
靖江市鑫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F0G-2022-03-093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5.反光雨衣(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
业:制造商为_温州安戈警用装备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7人,
营业收入为3893.98万元,资产总额为3548.59_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6.约束後(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
业:制造商为广州市景士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853万元,资产总额为857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器
企业名称(盖章):靖江市鑫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
日期:2022年11月18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计划备案单编号:J22115667-5026
蔡甸区公安分局2022年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FCG-2022-03-093
整体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货物类)
采购人: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二二年十月
特别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磋商文
件为准。)
一、磋商文件以邮件形式发出,自发出后24小时内供应商须回复邮件,逾期视为默认收
到,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获得本磋商文件后请及时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请收到磋商文件后3日内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磋商文件中以“”标记的条文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醒供应商着重注意
的内容,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
四、供应商自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对本采购项目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不得将本次采购
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五、如无另行说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
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六、为方便开标时核验供应商代表身份,供应商可单独递交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文
件,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
七、根据武汉市疫情防控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有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参与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应压缩人数(每家供应商委托一位代表递交响应文
件)
2、各供应商送达响应文件时请保持安全距离,考虑到排队时间,请适当提前到达现场。
3、受托人代表须佩戴口罩、配合出示“绿码”、测量体温后进入会场;
4、受托人代表须保持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设置的位置间隔入座,尽量保持沟通距离。
5、相关活动结束后不得在场所内逗留聚集,立即离开现场。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指标要求
二、商务要求
三、供货要求
四、采购标的验收
五、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六、投标样品要求
第四章合同书(参考格式)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条合同文件
第二条合同标的
第三条合同总金额
第四条权力和质量保障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六条质保期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条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无效合同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第五章评审方法
一、评审原则
二、评审办法
三、磋商评审程序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证明材料
四、磋商函
五、报价一览表
六、分项报价
七、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申明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
九、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十、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十一、项目实施/服务方案
十二、武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十三、其他资料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蔡甸区公安分局2022年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区金地中法仟佰汇-公寓-1号楼C座30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
年11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2022-03-093
2.计划生成备案编号为:J22115667-5026
3.项目名称:蔡甸区公安分局2022年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0万元
6.最高限价:40万元
7.采购需求:蔡甸区公安分局2022年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
目,所有货物制造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文)中“工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以磋商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需提供武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
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区金地中法仟佰汇-公寓-1号
楼C座305室)
3.方式:详见附件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售价:0元。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成功大道88号三楼(成功大道惠丰苑小区对面)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成功大道88号三楼(成功大道惠丰苑小区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
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
2、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92号
联系方式:朱警官027-85398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金地中法仟佰汇-公寓-1号楼C座305室
联系方式:027-84909599
3.项目联系方式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肖洋、周敏、刘邵敏
电话:027-84909599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
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2.1 | 采购人 |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92号联系人:朱警官联系方式:027-85398685 |
1.2.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蔡甸区金地中法仟佰汇-公寓-1号楼C座305室联系人:肖洋、周敏、刘邵敏联系方式:027-84909599 |
1.3.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具体审核标准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
3.3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共90个日历日 |
3.4 | 磋商保证金 | 不提交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6.3 | “★”号条款定义及处置 | “★”号条款为重点条款(参数),不满足任何一项“★”号条款(参数)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作无效投标。 |
3.6.3 | “▲”号条款定义及处置 | “▲”号条款为一般技术条款;以上偏离在评审时将被扣分,具体见第五章《评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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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 签字和(或)盖单位章要求 | “盖单位章”是指:盖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公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代替。“签字”是指:手写签字,也可以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3.8.3 | 磋商文件份数 | 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提供的电子文档以PDF格式存储在U盘内) |
3.10.2 |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函,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
3.10.3 | 提交响应文件的地址 | 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函,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
3.11.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4.1.1 | 磋商时间及地点 |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成功大道88号三楼(成功大道惠丰苑小区对面) |
4.5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1)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2)服务要求(3)合同草案条款 |
5.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采购人代表产生方式:由采购人授权委托。3.评审专家产生方式:评审专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抽取。 |
5.1 | 是否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3名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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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申明
7.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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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童):
日期:
7.3监狱企业评审优惠(监狱企业适用)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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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节能《非强制类)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品目信息 | 品目信息 | 品目信息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品目名称 | 发证机构 | 证书编号 |
合计 | 本包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保标准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元 | 本包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保标准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元 | 本包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保标准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元 | 本包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保标准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元 | 本包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保标准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元 | 本包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保标准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元 | 本包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保标准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元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供应商认为所提供的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相关政策的,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1)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环保”模块httP:/MMM..cgP.gov.cn/1.inhbl.jinhbad/所提供产无识
别结果晶信息查询截图;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政采信息模块”所提供产品的相应获证产
品信息查询截图;上述查询信息至少包含“规格型号、证书编号、有效证书到期日期、生
产者〈制造商〉、品牌、节能品目〈或环保品目)、发证机构”等信息,并附相应网址链
接。
(2)如果因供应商平台技术原因或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提供上述网上查询截图的,供应商
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详见磋商
文件第五章附件)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
序号 | 完成时间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合同总金额 | 委托方名称 | 联系方式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注:供应商须按上表对应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业绩证明材料有特
殊规定,以该特殊规定为准。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时间:年月日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序号 | 商务条款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承诺 | 响应/偏离 | 原因说明及建议详情 |
注: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二点“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
足要求,如有偏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偏离说明与详细说明不一致的以详细说
明为准。
2.如全部满足“商务要求”全部条款,可在首行勾选“无偏离”;如本表仅加盖公
章未填写内容,则视为全部满足,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序号 | 产品名称 | 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 | 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 | 响应/偏离 | 原因说明及建议详情 |
注:(1)供应商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应答,如有偏差和例
外,“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并予以说明。不可简单复制粘贴或缺漏项
应答。
(2)对有具体服务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可提供拟供服务的具体(实际)响应及技术支持资料,
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或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将可能导致磋商小组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判定,相关指
标可能被视为负偏离。
(3)如果供应商应答内容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且技术支持资料指标不满足要求的,磋
商小组可依据佐证材料直接判定该项指标为负偏离,如果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为谋取成交恶意竟改《技
术响应/偏离表》中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服务响应栏中应答的技术指标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
明显不符的,磋商小组可认定其行为为弄虚作假而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项目实施/服务方案
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的技术服务方案;
2、技术响应/偏离表所涉及的技术服务支持资料;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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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武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武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
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一)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
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
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
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本单位将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要求,
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
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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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武汉)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
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
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
管理办法》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并予公开;
(十)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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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其他资料
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他技术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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