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五局海外公司多米尼克项目皮卡车采购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五局海外公司多米尼克项目皮卡车采购谈判公告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工程分公司 多米尼克项目竞谈公告 根据我公司多米尼克国际机场项目生产施工需求,需采购皮卡车5辆,现对项目所需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详细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皮卡车品牌型号及配置参数
特别说明:供应商可以提供多款品牌报价,品牌厂家整机和配件价格不同,可复制上面表格多次填写。 报价要求如下: 1.以上报价含开13%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外出口包装费、交货至指定仓库的运输费用(含入仓费)、唛头制作费; 2.所有报价产品注明清楚品牌,型号规格参数等信息,是否有进口品牌,是否有海关授权; 3.对于单位为“套”、“车付”、“付”、“箱”、“盒”、“批”等请在备注中明确具体数量; 4.法定检验商品由厂家负责协助提供换证凭条或通关单; 5.交货地:买方指定港口(上海或深圳指定地址) 6.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前 7.交货周期: (从收到备货通知书之日起至货物运到交货港口(上海或深圳)仓库时间,如延迟交货按1000元/天罚款) 8.报价有效期:5天 9.付款方式:30%预付发货,60%货到项目验收后支付,10%质保期结束后15天内支付(预付款走流程可能有延迟,是否可以先发货)。 10.包装物:熏蒸木箱、铁箱、其它可允许出口的箱 如报价单未注明清楚以上信息,报价单予以作废处理。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7年至今没有发生因骗取合同、骗取中标等违法犯罪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不接受以下单位参与报价: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谈判,否则相关结果均被否决。 5.报价人须知:对报价过程中出现两次以上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处以暂停3-6个月报价资格的处理。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明显质量问题、交货期延期、货运运输时间过长问题的劣质供应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6.所供货物质量须知:卖方供应的物资有质量缺陷,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更换、修复或者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现场修复的人工费和材料费,更换的配件到达项目的空运费、报关清关费以及目的港口到项目的运费,退货到达指定地点的运费、报关清关费等,同时卖方承担货物价值2倍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造成买方其他损失的,由卖方赔偿。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开标 1.本次询价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放,潜在报价人获取询价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并须通过审核后可下载询价文件。 2.报价人仔细阅读询价文件后,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完成“联系人信息”、“是否参与”、“相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上传报价文件”等工作。注意上传报价时候确认“报价”金额和“报价文件”内金额保持一致。 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报价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询价项目---点击相应“采购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12时00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陈洪武17373711602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23号 电子邮箱:1264126775@qq.com 五、技术要求、质量标准 1.本次采购柴油版皮卡车、驱动形式为四驱、自动档变速箱。 2.尽可能的提供右舵方向盘。 3.配置越野型轮胎,备胎钢圈为原装钢圈。 4.对发动机喷射方式无要求,供应商如配置电喷发动机则需要解除尿素系统。 5.其中一台车后减震钢板为加强型(或增加第二片钢板为双钢板)。 6.其它赠送配件也填在上表中。 7.供应商应附上设备各细节图片到本询价公告后面,以便招标方详细了解设备。 六、结算与支付 本合同付款方式分为二次支付: 1、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供方发货,该款项通过银行电汇支付。 2、第二次付款:货到项目,经项目相关专业人员验收合格,需方收到供方开具的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60%,该款项通过6月期银行承兑、云信、建行E信通支付。 3.第三次付款:质保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该款项通过银行电汇。 七、投标报价按以下方式进行报价: 1、港口交货价:含税、含出口包装费以及厂家到国内港口的运输费。 2、本次投标的交货地点为:买方指定港口(深圳买方指定仓库) 八、评审 1、评审原则:对于第一次参与我公司报价的供应商,我公司根据报价情况及资质情况对新供应商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后报价进行评审范围。采购人将按照满足釆购人的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对最终价格与市场行情进行比较,如本次询价结果偏离市场行情,采购人有权拒绝本次询价结果。 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照合同约定供应,将依据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不良行为认定,情节严重的将被列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相关物资的投标、询价活动,同时采购人有权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索所受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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