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景德镇市本级][非网招]珠山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17748.3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0/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748.3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15070008272
标书截止时间2020/12/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珠山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JDZZD[2020]第79号 一、招标条件: 珠山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景德镇市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珠发改设字(2020)45号】文批准立项建设,现针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景德镇市珠山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珠山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招标单位:景德镇市珠山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景德镇市珠山区。

4、建设规模:(1)改造和提升46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面积约46000平方米。

(2)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统筹辖区各类资源,构建养老服务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体系。

5、工程估算:项目总投资17748.34万元。本次招标建设工程费14142.27万元;其中设计费296.93万元,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13845.34万元。

6、招标内容:

(1)设计工作内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智能化及信息化工程;中央空调、消防等设施配置;场地、道路(含地下管网)、绿化工程、水、电、通信等配套工程及其它未列明但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2)施工(含设备购置)工作内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智能化及信息化工程;中央空调、消防等设施配置;场地、道路(含地下管网)、绿化工程、水、电、通信等配套工程及其它未列明但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施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if !supportLists]7、[endif]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8、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作任何设计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施工方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外省来赣施工单位须根据【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办理针对本项目的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单项进赣投标登记拟派从事建设工作的人员须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规定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企业信息、现有资质及拟派的相关设计人员等信息须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可查询;外省施工单位须提供投标登记公示的网上截图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外省设计单位须提供企业信息、现有资质及拟派的相关设计人员等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高级室内建筑师;

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含临时执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7、拟派其他人员证书: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含安全员考核C证)、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具有有效证书;

8、信誉和财务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景德镇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投标人近三年的财产未被接管、冻结及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9、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投标资格将被拒绝(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0、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具体内容如下: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须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经理);

(2)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即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应随其它投标材料原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11、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拟派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经理担任)的劳动合同、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12、说明事项:

(1)根据2019年7月26日赣建招【2019】10号文《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宜的通知》,投标人可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参与投标,资格要求的其它材料在资格审查时均须提供原件。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若投标企业相关材料有变更或正在变更的,应附变更等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受到景德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的投标企业参加投标,

四、招标日程安排:

投标人可在http://www.jxsggzy.cn/web/(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 2日至2020年12 月 2日止。

开标时间:2020年12 月 3 日 10:00时整;开标现场签到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和二代身份证,进行签到;开标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昌南新区景兴大道与纬二路交界处(新四馆大楼)南面三楼)。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修改及答疑等信息。

五、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景德镇市珠山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67981112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070008272

招标监督机构: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798-8528887

2020年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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