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年产7000吨差别化聚酰亚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111600142
预算金额13000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工1386143852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3111600142
项目名称: 年产7000吨差别化聚酰亚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年产7000吨差别化聚酰亚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招标项目编号:JNDL20231116-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00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年产7000吨差别化聚酰亚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监理编号:JNDL20231116-2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年产7000吨差别化聚酰亚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年产7000吨差别化聚酰亚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标段名称:年产7000吨差别化聚酰亚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监理;2、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浦路以西,大浦路以北;3、工程规模:(1)新建工程的主要内容为:一期建设年产2000吨/年聚酰亚胺复合材料装置,包括综合车间三、综合车间四、配电房等,以及室外道路、给排水等。(2)配套建设项目所需的配管配电辅助设施以及相关环保、节能设施。(3)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4、招标范围:年产7000吨差别化聚酰亚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监理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5、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以及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并配合至审计结束;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7、监理合同估算价:50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本工程受监工程建安费暂定为:13000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 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10、其它要求:(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并已备案)、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6)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提供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8)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期间。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12、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28号金秋情缘小区物业2楼)。3、报名材料: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报名必须凭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材料:(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拟报项目总监资质证书;(5)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以上材料原件备查)。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授权委托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4、要求各投标申请人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付费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5时00分。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28号金秋情缘小区物业2楼)。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大浦路20号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18-803279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28号金秋情缘小区物业2楼联系人:赵工 电话:1386143852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大浦路20号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518-80327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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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28号金秋情缘小区物业2楼
联系人:
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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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年产7000吨差别化聚酰亚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年产7000吨差别化聚酰亚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招标项目编号:JNDL20231116-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00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建设规模: (1)新建工程的主要内容为:一期建设年产2000吨/年聚酰亚胺复合材料装置,包括综合车间三、综合车间四、配电房等,以及室外道路、给排水等。 (2)配套建设项目所需的配管配电辅助设施以及相关环保、节能设施。 (3)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
范围 | 年产7000吨差别化聚酰亚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12-06 14:30 |
开标地点 | 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28号金秋情缘小区物业2楼) |
其他
年产7000吨差别化聚酰亚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监理编号:JNDL20231116-2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年产7000吨差别化聚酰亚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年产7000吨差别化聚酰亚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标段名称:年产7000吨差别化聚酰亚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监理;2、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浦路以西,大浦路以北;3、工程规模:(1)新建工程的主要内容为:一期建设年产2000吨/年聚酰亚胺复合材料装置,包括综合车间三、综合车间四、配电房等,以及室外道路、给排水等。(2)配套建设项目所需的配管配电辅助设施以及相关环保、节能设施。(3)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4、招标范围:年产7000吨差别化聚酰亚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监理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5、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以及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并配合至审计结束;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7、监理合同估算价:50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本工程受监工程建安费暂定为:13000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 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10、其它要求:(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并已备案)、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6)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提供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8)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期间。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12、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28号金秋情缘小区物业2楼)。3、报名材料: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报名必须凭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材料:(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拟报项目总监资质证书;(5)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以上材料原件备查)。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授权委托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4、要求各投标申请人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付费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5时00分。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28号金秋情缘小区物业2楼)。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大浦路20号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18-803279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28号金秋情缘小区物业2楼联系人:赵工 电话:1386143852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大浦路20号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518-80327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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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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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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