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养老中心)项目、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医疗服务区)项目、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养老中心)项目、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医疗服务区)项目设计与修建性详细规划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101G2211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养老中心)项目、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医疗服务区)项目、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养老中心)项目、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医疗服务区)项目设计与修建性详细规划。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江北中环路与学海街交口东南侧
2.3建设规模:
(1)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养老中心)项目,项目用地面积3.8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2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2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活照护区、综合保障区、应急安置区、附属地下空间和室外配套工程等,设置养老公寓床位500张。项目计划投资1.9398亿元。
(2)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医疗服务区)项目,总建筑面积11700平方米(含地下),设置医疗床位100张。建设内容包括医疗服务区及附属地下空间。项目计划投资0.98亿元。
(3)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养老中心)项目,项目用地面积3.8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2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养护区、传染病隔离生活区、服务保障区、附属地下空间和室外配套工程等。设置养老公寓床位500张。项目计划投资1.9亿元。
(4)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医疗服务区)项目,总建筑面积11,700平方米(含地下)。设置医疗床位100张。建设内容包括医养区、康复活动区及附属地下空间。项目计划投资0.98亿元。
2.4招标范围:完成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养老中心)项目、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医疗服务区)项目、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养老中心)项目、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医疗服务区)项目四个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设计工作的所有内容(包括二次深化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5服务期限:签定合同后14日历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初步设计成果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其他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随时满足建设项目实施进度。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壹级注册结构师职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2人):具备高级(含高级)或以上职称。
3.2.3以上配置为本项目需要配备的最低人员标准,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需要、招标人需求及合同约定增加配备个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的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07月至2022年09月)社保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3.3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单位;
3.3.4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3.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及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3投标期间,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4投标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4.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4.6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1月04日18时00分至2022年11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4.3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08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投标人需在2022年11月24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完整版电子投标文件(PDF形式)、投标人代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ydzbbjg@163.com。邮件主题名称应为投标企业名称+项目文件(以上文件放入一个压缩包中,一个邮件发送即可)。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08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事项
1.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2.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服务方案的内容;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13号)"文件执行,其中:105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被清出建筑市场的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被限制投标的企业;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
10.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哈尔滨华维电器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 文件执行,3家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黑龙江永双霖市政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 文件执行,2家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辽宁华龙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的报告" 文件执行,2家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7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0451-58799237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5066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451-81391071
代理机构:黑龙江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
联 系 人:毕先生、刘先生
电 话:0451-82377711转8023 18545003822
E-mail :ydzbbjg@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