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四局通苏嘉甬项目物资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sj-tsjy-tjyc-2024-012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物资采购询价函

编号:ZTSSJ-TSJY-TJYC-2024-012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引入汾湖站同步实施工程项目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角钢及安全防护用品材料,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角钢

50*50*5mm

38.68


2

角钢

63*63*6mm

20


3

反光锥

90cm

130


4

水马

1.2m*0.9m

60


5

复合彩条布

8*30m

12000

50卷

6

小彩旗


1305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除外),注册时间2024年01月01日以前。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符合规定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时间区间内的物资供货明细记录;

3)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价确认书。

甲方以银行转账、铁建银信或银行承兑等方式支付材料款在签收货物后90天内,开始支付该周期结算发票金额80%的货款,180天内支付剩余货款的20%。

、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4051612时0分前予以报价报价资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宗刘炜      联系方式:18264896114

邮箱:1779141681@qq.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

宁波高速铁路引入汾湖站同步实施工程项目部                 

                    20240514


物资报价表

 

单位名称: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税率 %)

含税金额 (元)

交货地点

备注

1

角钢

50*50*5mm

38.68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苏州南站中铁十四局工地


2

角钢

63*63*6mm

20





3

反光锥

90cm

130





4

水马

1.2m*0.9m

60





5

复合彩条布

8*30m

12000





6

小彩旗


1305





合计









 

注:以上物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应数量按采购单位实际需要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为准报价单签字手写。

 

含税总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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