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交易J23153173预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2315317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杜妙1393464939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化交易预告
(编号:J23153173)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委托产品
台头煤焦精煤,毛则渠精煤
3.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商品
类别
供货煤矿
提货地
运输
方式
价格
类型
挂单数量
(吨)
竞价基价
(元/吨)
A标段
炼焦用煤
乡宁焦煤
台头煤焦洗煤厂
公路运输
含税出厂价
5000
1960
B标段
炼焦用煤
乡宁焦煤
鑫源洗煤厂
公路运输
含税出厂价
5000
1980

备注:报价从基价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5元/吨。 基价为承兑价,要求为6个月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
4.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煤种
品种
水分
(Mt)
(%)
硫分
(St, d)
(%)
挥发分
(Vdaf)
(%)
灰分
(Ad)
(%)
粘结指数
(GR·I)
Y值
(mm)
A标段
焦煤
精煤
8
0.6
17
10
65
10
B标段
焦煤
精煤
8
0.45
19
10
60
9

备注:以上指标仅供参考,以现货质量为准。报名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必须提前到煤矿对煤炭质量指标,拉运情况,道路通行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煤质及场存事务。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条件: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2023-03-28 12:30:00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万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1)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若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2分钟。
(2)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2分钟延时倒计时,直至2分钟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竞价交易结束。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3-03-28 12:30
B标段:2023-03-28 12:4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同时竞价成功的交易商必须在《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签订纸质版的煤炭买卖合同。
六、 交易交收
(1)提货地点:
A标段:乡宁县台头煤焦洗煤厂
B标段:乡宁县鑫源洗煤厂
(2)运输方式:公路
(3)提货期限:
2023-03-29至2023-03-31
具体时间以纸质合同签订内容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拉运完毕;优先保证拉运量,因需方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每延误1日扣除保证金1万元,直至保证金扣除完毕,解除合同,因供方原因导致无法按合同期限提供货物的,合同期限顺延,直至合同量供应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不低于99%,即可视为全部履行。在完成货款结算后,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填报《交易交收确认单》,交易双方进行确认。如遇特殊情况,由于我方原因未提供相应竞标数量的,以我方实际发运量进行结算,不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
(5) 为确保煤炭销售合同正常履行,各成交买方,务必在支付煤款前与我公司对接业务的销售处联系,获取开户行、账号等收款账户信息。如未提前获取收款账户信息或未转款至指定收款账户,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全部由客户承担,与我公司无关。
(6) 在提货期限内,如受到当地环保限产及政策限制,影响出卖方生产,或因矿方生产不正常、天气、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或因成交买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提货而导致出卖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未能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则出卖方不构成违约。
七、货款支付
竞价成功用户在合同签订前需全额预付货款至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收款账户,合同履行完后,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竞价成功用户实际拉运量进行结算,以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煤炭销售合同执行情况表为准。
八、煤质验收
⑴数量:以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的计量结果为准。
⑵质量:以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的检验数据为准。
九、关于交纳市场化服务费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市场化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 妙       电话:13934649393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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